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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嚴格徵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中要求相關拆遷負責人嚴格執行拆遷程式,做好徵地拆遷補償工作,其中涉及農村徵地拆遷的,必須先安置後拆遷,解決好農民的住房問題,切實做到被徵收人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拆遷後不降低生活水平是對徵地拆遷的最低行為準則,是對被徵收人的保護和承諾,很多地方由於拆遷方違法操作,導致了徵地拆遷過程中問題頻發,使得一些被徵收人利益受損,拆遷後不降低生活水平成了一句空話。被徵收人應該積極維權,被徵收人本來就已經面臨生活的鉅變,其應得的利益更不容侵犯!所以拆遷後不降低生活水平不是依據空話,而是拆遷方徵收過程中應該依據的最低行為準則。

  • 2 # 楹庭拆遷律師團陳澤莎

    不降低現有生活水平,主要從幾個方面看:

    1.您的生活環境(包括房屋的裝修,面積大小等)

    2.生活的便利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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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體的我想您是深有體會的

  • 3 # 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

    如何理解不降低被徵收拆遷人原有的生活水平這句話?

    可以這麼說,不僅僅是貨幣補償至少是能購買同等面積的房屋或者房屋安置能夠達到一比一後者更多,不至於拆遷之後導致被徵收人居住困難,達不到原有的居住條件。此外還有另一層,就是對被徵地農民的安置問題,不能因為耕地被徵收,導致農民失地又失業,要切實做好安置工作。

  • 4 # 京雲房產律師團

    莎翁說:There are a thousand Hamlets in a thousand people"s eyes.這句話出自哪裡?

    “不降低被徵收拆遷人原有的生活水平”這句話出自哪裡呢?我查了相關的法律法規,查到了類似的,僅供參考。

    1、《物權法》第四十二條第三款規定:徵收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

    2、《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嚴格徵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國辦發〔2010〕15號)

    第二條:徵地涉及拆遷農民住房的,必須先安置後拆遷,妥善解決好被徵地農戶的居住問題,切實做到被徵地拆遷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與原句相似度最高)

    3、《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八條: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

    4、《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

    如何正確理解這句話?

    上面列舉的法律規定裡,都沒有百分之百跟這句話重合的表述,但是意思基本上是一致的。我們看到相似度最高的這句話了,也出現了限定詞語,“農民”。而在實踐中,大多數的案件,不公平不合理的地方也出自農村。由於中國特殊的國情和各種歷史改革原因,導致農村建房在很長的一段時期裡沒有嚴格的法律規定。

    給大家講一個故事,就全都明白了。

    老王是一個老實巴交的農民,二十出頭就外出務工,辛辛苦苦十幾年,賺的血汗錢,攢夠了娶媳婦的錢,返鄉後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了小洋房,有了獨家院,又花點錢和心思進行了一翻裝修,小日子過的和和美美,舒舒服服。

    後來上邊來人說,要徵地,要修路,要新農村改造。老王很開心,覺得自己終於要擺脫老農民的身份,要過上城裡人的生活了,積極配合。

    再後來,來了一幫拆遷公司的人,大概量了量,給了一張紙,老王一看,就傻眼了,一平300塊,加上裝修七七八八的,總計下來10萬塊。

    老王合計了下:

    我去買他們給的安置房?一平1000的優惠價,再加上裝修,我還得再搭進去十幾萬。

    我去上鎮上買個二手房,轉了一圈,鎮上的房價一平4000+,嚇得我趕緊回農村。

    我要在村裡找個地重新建個房子?當年我就花了十多萬建的,現在的施工加上材料,我上哪再造啊?

    現在能理解“不降低原有的生活水平”這句話了嗎?

    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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