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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點意思的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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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甘肅清水大小事
自己家山上有兩畝地,種莊稼收成一直不好,有人想買這塊地,到底賣不賣?賣是不能賣的,農村土地不能買賣這是規定,因為農村土地都是村集體的,個人只是依法承包使用,是沒有權利把土地出賣給別人的。
在山上有兩畝地,由於收成問題不想耕種了,正好有別人想用這兩畝地來搞養殖,這種情況是可以把地流轉給別人的,這個看自己的意願,如果你同意流轉給別人搞養殖,是可以的,但是,必須要符合相關規定,不能破壞耕地的農業用途,如果要建養殖場養殖房,還要相關部門審批等。
我認為,如果土地實在不想耕種了,是可以流轉給別人來搞養殖的,我認為有兩個好處。其一是土地流轉給別人以後,可以獲得流轉費用;其二是土地流轉以後,別人要投資流轉來的土地,搞養殖的話就要建設一些基礎設施建設,前期還要跑各種審批手續,如果將來你也想用這兩畝地搞養殖,這些都是可以借鑑的經驗。
總之,農村土地流轉現在國家是大力支援的,至於流轉以後是搞養殖還是種植,就要看流轉合同的約定。山上的土地一般交通不便,現在大多數撂荒還嚴重,讓耕地荒了,不如流轉給別人去搞養殖,這樣也能為當地經濟發展積累經驗,規模大的話還能帶動當地剩餘勞動力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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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呂不在為
自己家山上有兩畝地,種莊稼收成一直不好,有人想買這塊地,到底賣不賣?
首先來說山上的土地不是我們自己的私有財產,這個不存在能夠交易的基本要件,自己的東西可以隨便轉讓,我們農村現在多維的自己的地都是集體土地,是村裡承包給我們個人的責任田,既然這樣肯定不能進行買賣了,如果確實收成不好,又有人要用的話,我們可以轉包給她獲取經濟上的提高。很多時候我們都會遇到類似問題,為了幫助大家徹底解決類似的疑惑下面我做一下此類問題的彙總。
以下整理出在農村不能隨便進行買賣的事項:一、承包的土地
這個在上面已經說過,做我們國家土地只有集體使用權和國有使用權,個人是沒有權利處置土地的,私自買賣土地是違法行為,大家一定要做個守法村民不要進行土地交易做違法犯罪的事情。但是,土地再不改變使用性質的情況下可以流轉,也就是可以轉包出去。
二、農村宅基地
農村的宅基地也是一樣的,我們只有使用權,沒有交易的權利,這個也是不能私自轉讓的,就算轉讓房屋也只能轉讓給同村村民。這樣轉讓出去的只是地上的房屋部分,宅基地依然是村集體的。
三、田間地頭的樹木
我們都知道在農村的田間地頭(尤其在北方)有很多整齊的樹木,這些樹木有的是國家林業部門的,有的是村集體種植的,所以這部分樹木並不是在誰家地頭誰就可以處置的,這個也是不能隨便進行買賣的。
四、自家門前的院壩、水塘
同樣的道理,我們自家門前的院壩和水塘只是自己使用的時候方便而已,其產權是集體的,這個也不能隨便轉讓給別人。
在農村總會遇到類似的問題,在遇到問題的時候,我們首先要想一下這個東西是不是自己有支配權,能不能買賣,這樣做合法不合法在進行下一步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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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說明的是,土地是不可以買賣的,只能夠流轉承包。所以,題主只能夠把土地出租出去,不能買出去。那麼,到底要不要出租給別人來搞養殖呢?下面,有一些個人的看法。
土地不想種,可以出租土地自己不想種植,留著也是丟荒,浪費土地資源。所以,把土地出租出去,賺點租金也是可以的。按照當前的土地租金行情分析,結合題主的土地地處山地,比較偏僻,應該為旱地的實際情況,一年租金價格在500元/畝左右。那麼,2畝地一年也有1000元的收入,而且是什麼也不幹的情況下獲得的收入。
不想出租,怕養殖帶來汙染因為出租給別人來搞養殖,勢必會帶來汙染的問題,如果有這個顧慮可以選擇拒絕,畢竟一年1000元的收入太微薄了,還不如外出打工一個月的收入,感覺不值當。那麼,這裡建議在土地上種植經濟林木。這樣既不用丟荒,還相當於創造了一個"聚寶盆"。怎麼說呢?
就拿種植泓森槐來說,種植8年時間,可成材。8年的總投入在8540元。8年後,平均每棵泓森槐可出材0.3立方米,每立方米1600元,一棵泓森槐創造480元收入,1畝80棵創造收入38400元,2畝一共創造收入76800元。
也就是說8年之後,這兩畝地能夠給你袋裡59720元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