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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香茗史館

    實際上香港的割讓是分為三次進行的,從最早的一次1842年算,香港被殖民的時期長達155年。藉此機會,簡單介紹一下這段歷史吧。

    △中國收復香港

    第一次:《南京條約》,割讓香港島

    1838年(道光十八年)冬,道光帝派湖廣總督林則徐為欽差大臣,赴廣東查禁鴉片。林則徐到任後,嚴行查繳鴉片2萬餘箱,並於虎門海口悉數銷燬。為開啟中國市場大門,英國政府以此為藉口,決定派出遠征軍侵華,英國國會也透過對華戰爭的撥款案。1840年6月,英軍艦船47艘、陸軍4000人在海軍少將懿律、駐華商務監督義律率領下,陸續抵達廣東珠江口外,封鎖海口,鴉片戰爭開始。

    △第一次鴉片戰爭

    而此時,除林則徐在積極備戰外,其餘均防備鬆弛。7月,英軍攻佔浙江定海(今舟山市)。8月,英軍抵達天津大沽口外。此時清廷才認識到雙方的差距,道光帝於是同意與英國談判。10月,琦善署理兩廣總督。林則徐、鄧廷楨被革職。

    1月15日,中英雙方簽訂《穿鼻草約》,條約第一款就是將香港島割讓英國。第二天,英國軍隊就佔領了香港島。林則徐被髮配新疆,他雖上書道光帝,力言必須禁菸和重視海防,使被道光帝斥為一片胡言。不過《穿鼻草約》卻始終沒有經過道光帝批准,且沒有加蓋關防印,因此並不具有法律效力。

    △中英《穿鼻草約》

    後英國政府認為《穿鼻草約》所獲權益太少,於是撤換義律,改派璞鼎查來華為全權代表,擴大侵略。從1841年8月27日開始,英軍先後攻陷浪嶼、廈門、定海、鎮海(今寧波)及乍浦(浙江平湖)等地。此時清政府的統治已經岌岌可危,在戰爭無法取勝的情況下,不得不再次和英方開始談判。

    △中英《南京條約》

    1842年8月29日,雙方在英軍旗艦“汗華”號上籤訂了《南京條約》,滿足了英國大多數要求。而其中最為重要的一條就是“割讓香港島給英國”。

    第二次:《北京條約》,割讓九龍半島

    1856年,以英國為首的西方資本主義國家隊中國發動第二次鴉片戰爭,迫使清政府於1858年簽訂不停等條約《天津條約》,進一步攫取了大量的特權。1859年,英、法、美三國分別派遣駐華公使,率領艦隊來華換約。清政府加強了天津、大沽的防務,準備在上海與英、法公使換約,以阻止公使入京。英、法拒絕在上海換約,於1859年6月北上天津大沽口外,不走清方指定的入京換約路線,強行突入大沽,結果被清軍擊敗。英、法決定再次組織聯軍發動大規模的侵華戰爭。

    △《北京條約》簽約現場

    1860年8月,英法聯軍17000餘人到達天津附近海面,攻克大沽,佔領天津,在通縣擊敗清軍主力。9月22日,咸豐皇帝逃往熱河,任命恭親王奕訢為全權議和大臣,留京求和議約。在談判時,清政府毫無抗爭,完全接受了英、法的條件。

    1860年10月24日,清政府全權議和大臣奕訢與英國全權代表額爾金在北京禮部大堂,交換了中英《天津條約》,簽訂了中英《北京條約》。而《北京條約》中的其中一條便是“清朝割讓廣東新安縣(今香港界限街以南)的九龍半島給英國。”

    第三次:《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租借新界地區

    1898年(光緒二十四年)3月,法國向清政府提出在中國南部海岸建立煤棧的要求,英國政府得知後,則向清政府提出,如果清廷將廣州灣(今湛江市)租借給法國,英國等列強將會提出類似要求,以此威脅清廷拒絕法國的提議。

    然而,在沙俄支援下,法國氣焰極為囂張,清政府被迫於4月10日同意租借廣州灣。英國見法國勒索成功,隨即向清政府提出“補償”要求,要求與法國享受同等待遇。24日,英國公使竇納樂照會清政府,共提出五項要求。由於很多條款涉及法國利益,清政府不敢全然拒絕,卻也不敢統統應允,於是便和英方商議是否可以折中,結果被英國拒絕。清政府無奈之下,只得答應。

    △中英《展拓香港界址專條》

    6月9日,李鴻章、許應馬癸與英國公使竇納樂在北京正式簽訂了《展拓香港界址專條》,條約中規定“中國將1860年英國所奪佔的尖沙咀以外的九龍半島的其餘部分,即從深圳灣到大鵬灣的九龍半島的全部,租與英國99年;租期內租借地歸英國管轄。租借地陸地面積376平方英里,其中大陸286平方英里,島嶼90平方英里”(即香港新界)。

    至此,透過三個條約,英國共佔有包括香港島、九龍和新界總面積達1092平方公里的中國領土,也就是現在整個香港地區的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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