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英語:Personality)人的性格或人的社會功能,分為10幾種,包括(研究型人格、娛樂型人格、市場型(服務型)人格、政治型人格、接納型人格、剝奪型人格、貯藏型人格、生產型人格、綜合型人格、不健全的包括懶惰型人格、好動型人格、畸形人格等)。人格也就是志願、個性,與遺傳或變異有關。西方語言中“人格”一詞(例如法文的personnalité、英文的personality),多源自拉丁文的persona,即“面具”,暗示了“人格”的社會功能。人格更是體現了一個人的特點和與眾不同。萬千世界,自然有不同的人格元素組合成了著一個個性格迥異的個體。 定義 ①人格是指一個人與社會環境相互作用表現出的一種獨特的行為模式、思想模式和情緒反應的特徵,也是一個人區別於他人的特徵之一。在心理學中,還經常運用“個性”一詞表達人格的概念。中國的《大百科全書·心理學卷》中就有人格即個性的提法。在心理學中,人格是探討個體與個體差異的領域。 ②人格包括兩部分:性格與氣質。性格是人穩定個性的心理特徵,表現在人對現實的態度和相應的行為方式上。性格從本質上表現了人的特徵,而氣質就好像是給人格打上了一種色彩、一個標記,性格可分類為人類天生的共同人性與個體在後天環境與學習影響下所形成的獨特個性。氣質是指人的心理活動和行為模式方面的特點,賦予性格光澤。同樣是熱愛勞動的人,可是氣質不同的人表現就不同:有的人表現為動作迅速,但粗糙一些,這可能是膽汁質的人;有的人很細緻,但動作緩慢,可能是黏液質的人。氣質和性格這樣構成了人格。 ③人格一詞的起源(英文personality)自古希臘語persona。persona最初指古希臘戲劇演員在舞臺演出時所戴的面具,與我們京劇中的臉譜類似。而後指演員本人,一個具有特殊性質的人。現代心理學沿用persona的含義,轉意為人格。其中包含了兩個意思:一是指一個人在人生舞臺上所表現的種種言行,人遵從社會文化習俗的要求而做出的反應。即人格所具有的“外殼”,就像舞臺上根據角色的要求而戴的面具,反應出一個人外在表現。二是指一個人由於某種原因不願展現的人格成分,即面具後的真實自我,這是人格的內在特徵。 ④人格在靈魂心理學中的概念:靈魂心理學屬於靈魂醫學(Soul Medicine)範疇,靈魂心理學給人格定義為,人格是人類獨有的、由先天獲得的遺傳素質與後天稟承的內外信使相互作用而形成的、能代表人類靈魂本質及個性特點的性格、氣質、品德、品質、信仰、良心以及由此形成的尊嚴、魅力等。 靈魂醫學認為信使是一切能夠表達生物體內部之間以及與外界溝通聯絡併發生相應生物效應的各種生物語言。 社會心理學中講的人格即是指人的個性。它是個體在先天生理素質的基礎上,在一定社會歷史條件下,透過社會交往而逐漸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個人穩定的心理特徵總和。[1] 特徵 獨特性 一個人的人格是在遺傳、環境、教育等因素的互動作用下形成的。不同的遺傳、生存及教育環境,形成了各自獨特的心理點。人與人沒有完全一樣的人格特點。所謂“人心不同,各有其面”,這就是人格的獨特性。但是,人格的獨特性並不意味著人與人之間的個性毫無相同之處。在人格形成與發展中,既有生物因素的制約作用,也有社會因素的作用。人格作為一個人的整體特質,既包括每個人與其他人不同的心理特點,也包括人與人之間在心理、面貌上相同的方面,如每個民族、階級和集團的人都有其共同的心理特點。人格是共同性與差別性的統一,是生物性與社會性的統一。 穩定性 人格具有穩定性。個體在行為中偶然表現出來的心理傾向和心理特徵並不能表徵他的人格。俗話說,“江山易改,秉性難移”,這裡的“秉性”就是指人格。當然,強調人格的穩定性並不意味著它在人的一生中是一成不變的,隨著生理的成熟和環境的變化,人格也有可能產生或多或少的變化,這是人格可塑性的一面,正因為人格具有可塑性,才能培養和發展人格。人格是穩定性與可塑性的統一。 統合性 人格是由多種成分構成的一個有機整體,具有內在統一的一致性,受自我意識的調控。人格統合性是心理健康的重要指標。當一個人的人格結構在各方面彼此和諧統一時,他的人格就是健康的。否則,可能會出現適應困難,甚至出現人格分裂。 功能性 人格決定一個人的生活方式,甚至決定一個人的命運,因而是人生成敗的根源之一。當面對挫折與失敗時,堅強者能發憤拼搏,懦弱者會一蹶不振,這就是人格功能的表現。 據此根據其特徵我們可以在心理學上將人格定義為:是個人在適應環境的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系統的獨特的反應方式,它由個人在其遺傳,環境,成熟,學習等因素互動作用下形成,並具有很大的穩定性。
人格(英語:Personality)人的性格或人的社會功能,分為10幾種,包括(研究型人格、娛樂型人格、市場型(服務型)人格、政治型人格、接納型人格、剝奪型人格、貯藏型人格、生產型人格、綜合型人格、不健全的包括懶惰型人格、好動型人格、畸形人格等)。人格也就是志願、個性,與遺傳或變異有關。西方語言中“人格”一詞(例如法文的personnalité、英文的personality),多源自拉丁文的persona,即“面具”,暗示了“人格”的社會功能。人格更是體現了一個人的特點和與眾不同。萬千世界,自然有不同的人格元素組合成了著一個個性格迥異的個體。 定義 ①人格是指一個人與社會環境相互作用表現出的一種獨特的行為模式、思想模式和情緒反應的特徵,也是一個人區別於他人的特徵之一。在心理學中,還經常運用“個性”一詞表達人格的概念。中國的《大百科全書·心理學卷》中就有人格即個性的提法。在心理學中,人格是探討個體與個體差異的領域。 ②人格包括兩部分:性格與氣質。性格是人穩定個性的心理特徵,表現在人對現實的態度和相應的行為方式上。性格從本質上表現了人的特徵,而氣質就好像是給人格打上了一種色彩、一個標記,性格可分類為人類天生的共同人性與個體在後天環境與學習影響下所形成的獨特個性。氣質是指人的心理活動和行為模式方面的特點,賦予性格光澤。同樣是熱愛勞動的人,可是氣質不同的人表現就不同:有的人表現為動作迅速,但粗糙一些,這可能是膽汁質的人;有的人很細緻,但動作緩慢,可能是黏液質的人。氣質和性格這樣構成了人格。 ③人格一詞的起源(英文personality)自古希臘語persona。persona最初指古希臘戲劇演員在舞臺演出時所戴的面具,與我們京劇中的臉譜類似。而後指演員本人,一個具有特殊性質的人。現代心理學沿用persona的含義,轉意為人格。其中包含了兩個意思:一是指一個人在人生舞臺上所表現的種種言行,人遵從社會文化習俗的要求而做出的反應。即人格所具有的“外殼”,就像舞臺上根據角色的要求而戴的面具,反應出一個人外在表現。二是指一個人由於某種原因不願展現的人格成分,即面具後的真實自我,這是人格的內在特徵。 ④人格在靈魂心理學中的概念:靈魂心理學屬於靈魂醫學(Soul Medicine)範疇,靈魂心理學給人格定義為,人格是人類獨有的、由先天獲得的遺傳素質與後天稟承的內外信使相互作用而形成的、能代表人類靈魂本質及個性特點的性格、氣質、品德、品質、信仰、良心以及由此形成的尊嚴、魅力等。 靈魂醫學認為信使是一切能夠表達生物體內部之間以及與外界溝通聯絡併發生相應生物效應的各種生物語言。 社會心理學中講的人格即是指人的個性。它是個體在先天生理素質的基礎上,在一定社會歷史條件下,透過社會交往而逐漸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個人穩定的心理特徵總和。[1] 特徵 獨特性 一個人的人格是在遺傳、環境、教育等因素的互動作用下形成的。不同的遺傳、生存及教育環境,形成了各自獨特的心理點。人與人沒有完全一樣的人格特點。所謂“人心不同,各有其面”,這就是人格的獨特性。但是,人格的獨特性並不意味著人與人之間的個性毫無相同之處。在人格形成與發展中,既有生物因素的制約作用,也有社會因素的作用。人格作為一個人的整體特質,既包括每個人與其他人不同的心理特點,也包括人與人之間在心理、面貌上相同的方面,如每個民族、階級和集團的人都有其共同的心理特點。人格是共同性與差別性的統一,是生物性與社會性的統一。 穩定性 人格具有穩定性。個體在行為中偶然表現出來的心理傾向和心理特徵並不能表徵他的人格。俗話說,“江山易改,秉性難移”,這裡的“秉性”就是指人格。當然,強調人格的穩定性並不意味著它在人的一生中是一成不變的,隨著生理的成熟和環境的變化,人格也有可能產生或多或少的變化,這是人格可塑性的一面,正因為人格具有可塑性,才能培養和發展人格。人格是穩定性與可塑性的統一。 統合性 人格是由多種成分構成的一個有機整體,具有內在統一的一致性,受自我意識的調控。人格統合性是心理健康的重要指標。當一個人的人格結構在各方面彼此和諧統一時,他的人格就是健康的。否則,可能會出現適應困難,甚至出現人格分裂。 功能性 人格決定一個人的生活方式,甚至決定一個人的命運,因而是人生成敗的根源之一。當面對挫折與失敗時,堅強者能發憤拼搏,懦弱者會一蹶不振,這就是人格功能的表現。 據此根據其特徵我們可以在心理學上將人格定義為:是個人在適應環境的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系統的獨特的反應方式,它由個人在其遺傳,環境,成熟,學習等因素互動作用下形成,並具有很大的穩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