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鴉片戰爭失敗 簽訂《南京條約》
《南京條約》,是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不平等條約。該條約於1842年8月29日,由清朝政府欽差大臣耆英、伊里布與英國代表璞鼎查在停泊於南京下關江面的英艦皋華麗號上籤訂,標誌著第一次鴉片戰爭的結束。
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7月22日、10月8日,耆英與璞鼎查又先後簽訂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門條約》,作為《南京條約》的補充和細則,將協定關稅和租界制度予以落實,並使英國取得領事裁判權、片面最惠國待遇等權益。
《南京條約》破壞了中國的領土完整和關稅主權,便利了英國對華的商品輸出,使中國開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南京條約》簽訂後,西方列強趁火打劫,相繼強迫清政府簽訂了一系列不平等條約,進一步侵犯了中國的主權,破壞了中國的自然經濟,並加速了清王朝的衰亡。
2、第二次鴉片戰爭失敗 簽訂《天津條約》
《天津條約》是清咸豐八年第二次鴉片戰爭中英國、法國、俄國、美國強迫清政府在天津分別簽訂的不平等條約。
第二次鴉片戰爭是英、法兩國為了進一步擴大侵略特權而對中國發動的侵略戰爭,爆發於1856年10月,1860年10月結束。1858年,英法艦隊在美、俄兩國支援下,襲擊大沽口。大沽炮臺失陷,英法聯軍進犯天津。
清政府派欽差大臣桂良、花沙納與俄、美、英、法各國代表分別簽訂《天津條約》。
第二次鴉片戰爭迫使清政府先後簽訂《天津條約》和《北京條約》中俄《璦琿條約》等和約,列強侵略更加深入。中國因此而喪失了東北及西北共150多萬平方公里的領土,戰爭結束後清政府得以集中力量鎮壓了太平天國,維持統治,清史稱同治中興。
3、甲午中日戰爭 簽訂《馬關條約》
《馬關條約》是中國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於1895年4月17日(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馬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原名《馬關新約》,日本稱為《下關條約》或《日清講和條約》。
《馬關條約》的簽署標誌著甲午中日戰爭的結束。中方全權代表為李鴻章、李經方,日方全權代表為伊藤博文、陸奧宗光。
根據條約規定,中國割讓遼東半島(後因三國干涉還遼而未能得逞)、臺灣島及其附屬各島嶼、澎湖列島給日本,賠償日本2億兩白銀。中國還增開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商埠,並允許日本在中國的通商口岸投資辦廠。
《馬關條約》使日本獲得巨大利益,刺激其侵略野心;使中國民族危機空前嚴重,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該條約適應了帝國主義列強對華資本輸
1、鴉片戰爭失敗 簽訂《南京條約》
《南京條約》,是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不平等條約。該條約於1842年8月29日,由清朝政府欽差大臣耆英、伊里布與英國代表璞鼎查在停泊於南京下關江面的英艦皋華麗號上籤訂,標誌著第一次鴉片戰爭的結束。
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7月22日、10月8日,耆英與璞鼎查又先後簽訂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門條約》,作為《南京條約》的補充和細則,將協定關稅和租界制度予以落實,並使英國取得領事裁判權、片面最惠國待遇等權益。
《南京條約》破壞了中國的領土完整和關稅主權,便利了英國對華的商品輸出,使中國開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南京條約》簽訂後,西方列強趁火打劫,相繼強迫清政府簽訂了一系列不平等條約,進一步侵犯了中國的主權,破壞了中國的自然經濟,並加速了清王朝的衰亡。
2、第二次鴉片戰爭失敗 簽訂《天津條約》
《天津條約》是清咸豐八年第二次鴉片戰爭中英國、法國、俄國、美國強迫清政府在天津分別簽訂的不平等條約。
第二次鴉片戰爭是英、法兩國為了進一步擴大侵略特權而對中國發動的侵略戰爭,爆發於1856年10月,1860年10月結束。1858年,英法艦隊在美、俄兩國支援下,襲擊大沽口。大沽炮臺失陷,英法聯軍進犯天津。
清政府派欽差大臣桂良、花沙納與俄、美、英、法各國代表分別簽訂《天津條約》。
第二次鴉片戰爭迫使清政府先後簽訂《天津條約》和《北京條約》中俄《璦琿條約》等和約,列強侵略更加深入。中國因此而喪失了東北及西北共150多萬平方公里的領土,戰爭結束後清政府得以集中力量鎮壓了太平天國,維持統治,清史稱同治中興。
3、甲午中日戰爭 簽訂《馬關條約》
《馬關條約》是中國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於1895年4月17日(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馬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原名《馬關新約》,日本稱為《下關條約》或《日清講和條約》。
《馬關條約》的簽署標誌著甲午中日戰爭的結束。中方全權代表為李鴻章、李經方,日方全權代表為伊藤博文、陸奧宗光。
根據條約規定,中國割讓遼東半島(後因三國干涉還遼而未能得逞)、臺灣島及其附屬各島嶼、澎湖列島給日本,賠償日本2億兩白銀。中國還增開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商埠,並允許日本在中國的通商口岸投資辦廠。
《馬關條約》使日本獲得巨大利益,刺激其侵略野心;使中國民族危機空前嚴重,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該條約適應了帝國主義列強對華資本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