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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在水一方83988

    病人和家屬對醫院的期望值都是很高的,認為到了醫院就好像進了保險箱,這是不對的,切不說醫療技術還在探索,還有很多未知,而個體差異,各種併發症等都可能造成病人去世,醫院肩負救死扶傷的職責,與病人是同一個目的,治療疾病,恢復健康。大部分去世的病人也都是在醫院走的,這也是正常的現象,其家人也應該理解。如果非要分辨是不是醫院的錯誤,要看醫院是否違反醫療制度和操作流程,醫院有一整套醫療管理體系,醫院也有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是由鑑定委員會來定性的。

  • 2 # 最後一支多巴胺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需要重申以下觀點:

    1、醫學是一門不確定的科學,是一門依舊在不斷完善中的科學。絕大多數疾病都是無法治癒的,更多的只能緩解。

    2、如果醫院裡只能活人不能死人,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

    3、對於醫療來說,並不是你花了錢就一定要看好病,更加不是花了錢就一定不能死人,有些病就是治療不好的,有些人有些病就是要發生死亡的!

    下面我來舉幾個例子:

    1、這是最近才發生的事情:有一個因為交通車禍而受傷的年輕患者,在被120送到醫院的途中便出現了心跳呼吸停止。送進醫院後,醫生積極搶救,卻最終無力迴天。但是,家屬卻不依不饒,他們的理由很簡單:在車禍現場還活著呢,怎麼到了醫院就死了?最後家屬索賠三十多萬。

    2、一年前,我的同學遇見了一件窩心的事情:一個常年患有高血壓糖尿病的患者突發昏迷,被120送進醫院。檢查後發現是腦幹出血,大量的誤吸。事發時,患者獨自在家,所以具體發病時間不知,但從患者肺部大量的嘔吐物誤吸來判斷,時間應該不斷。因為患者腦幹大量出血,而且在家中拖延了大量的時間。所以,不僅失去了手術機會,而且很快便發生了死亡。但是,家屬卻不這樣認為:他們的理由是:花了這麼多錢,人卻死了!

    3、有一個89歲的老年患者,剛起病的時候只是肺部感染。但是,家屬卻在老人患病一週後才送進醫院。在住院的第四天,老人突發心肌梗死,搶救無效後死亡。老人發生心肌梗死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感染、電解質紊亂等等。這樣高齡器官衰竭的老人病情隨時可以變化,更何況合併有嚴重的肺部感染。但是家屬卻難以接受,原因很簡單:來看病的時候只是肺炎,現在怎麼被治出了心肌梗死?

    說了這麼多,就是為了解釋:有時候,病人在住院期間去世,其實是一種正常現象,不一定是醫院的責任。

    當然,有時候醫院也是有責任的。

    比如:曾經有一箇中年男性患者,因為胸悶氣喘住院。雖然經過了治療後,有所緩解。但是,值班的醫生護士卻粗心大意,沒有加強巡視。直到患者自己突發心跳呼吸停止半個小時後,才被發現。

    再比如:曾經有一個車禍傷的年輕男性患者,在外傷後出現心包填塞。但是,被送進的醫院,雖然發現了這個情況,但卻束手無策!

    至於,如何判定是否是醫院的責任,我建議:

    1、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千萬不要私了!

    2、及時儲存病歷資料,用藥情況。

    3、如果病因不明,應該屍體解剖。

  • 3 # 杏仁健康

    這個問題問的很好,如今確實有很多這樣的情況存在,包括病人在中年,走著進來看病,結果沒有幾天就去世了的案例,這種情況很常見,然後就是家屬去扯皮;還有就是送來的時候病人病情很危重,醫生也經過了積極治療,結果還是沒有挽救回來的,當病人病情很危重,一般情況下,醫生已經告知了家屬,並簽署下達了病危通知書,這種情況下家屬比較好理解一些。

    最重要的就是病人去醫院的時候家屬認為病人病情很輕,結果在住院治療期間,突發疾病,很快死亡的,這個時候很多家屬會一直認為是醫生過錯,比如曾經有一個四十多歲的病人,進來時是心絞痛,結果住院期間突發急性肺栓塞,沒有搶救過來,家屬也是鬧,要求賠錢。

    其實,如今的醫療仍然有不確定性,很多疾病沒有研究清楚,並且很多疾病都是瞬息萬變,有些結果是醫生未曾預想到的,即使醫生也做了最大努力搶救,很多時候還是讓醫生予以賠償。

    其實,這種情況下,要看醫療行為過錯與結果之間是否有因果關係,醫生是否有主觀上的過失行為,具體的鑑定應該走第三方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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