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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東奧會計線上

    會計人員應該都知道,入賬也好,開發票也罷,都是要按照實際發生的經濟活動情況來進行的,也就是說“權責發生制”。理論上是正確的,但是在實際工作中總是會遇到各種各樣的特殊情況,讓財務人員不知所措。【案例】某公司採購一批300件的商品,實際收到的商品只有100件,其他需要過一段時間才能陸續補齊。可對方已經開了300件該商品的發票了。這樣的發票進項稅全部抵扣有問題嗎?賬務上又怎麼處理呢?我們需要考慮兩個問題:1這發票有問題這發票有問題嗎?換言之是問,這張發票是虛開的嗎?雖說虛開發票的處罰很嚴重,但只要是正常的商業活動,一般都不會構成虛開。關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對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的解讀:公告列舉了三種情形,納稅人對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同時符合的,則不屬於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受票方可以抵扣進項稅額。一、納稅人對外開具的銷售貨物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納稅人應當擁有貨物的所有權,包括以直接購買方式取得貨物的所有權,也包括“先賣後買”方式取得貨物的所有權。所謂“先賣後買”,是指納稅人將貨物銷售給下家在前,從上家購買貨物在後。……比如,某一正常經營的研發企業,與客戶簽訂了研發合同,收取了研發費用,開具了專用發票,但研發服務還沒有發生或者還沒有完成。這種情況下不能因為本公告列舉了“向受票方納稅人銷售了貨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稅應稅勞務、應稅服務”,就判定研發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透過官方的解讀,特別是最後舉出的例子,跟上述案例的情況很接近,也是對方收取了費用,開了發票,但貨物還沒到,因此還沒收到貨就收到發票是不構成虛開的。這是一張正常的發票,自然可以正常地進行進項稅的抵扣了。2.如何進行賬務處理既然發票沒問題,就要入賬了。那麼這賬是要按照發票上的數字,還是實際上的數字來做呢?這裡應該將還沒運來的商品計入“預付賬款”科目,而已經運來的商品則計入“庫存商品”科目,所以賬務上應該要這樣寫:借:預付賬款(還沒運來的200件商品的貨款) 庫存商品(已經運來了的100件商品的貨款) 應交稅費(增值稅全部進項) 貸:銀行存款其他相似的情況,都可以按照上面的分錄對照著來使用。3延伸:付了款,收到貨,但還沒有發票?實際操作中也是常遇到的情況,這裡可以使用暫估來入賬,跟上面的情況處理相似。支付貨款: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收到貨:借:庫存商品(暫估貨款) 貸:應付賬款(暫估貨款)當你收到對方的發票之後,就要先衝紅:借:庫存商品(上面的紅字版本) 貸:應付賬款(上面的紅字版本)再按照確定的金額入賬:借:庫存商品(實際貨款) 應交稅費(增值稅進項額) 貸:銀行存款另外,別忘了沖掉此前的預付款:借:應付賬款 貸:預付賬款

  • 2 # 資深財務開水洗頭

    貨沒到、發票已到,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從幾種極端情況逐一說明一下:

    已付款、未到貨、已來票

    這種情況是企業預付賬款後。還未收到貨物時會遇到的情況,具體分錄為:

    預付賬款時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收到發票、但未收到貨物時

    借:在途物資

    應交稅費-增值稅-進項稅

    貸:預付賬款

    當最後實際收到貨物時,衝在途物資科目即可。

    借:庫存商品/原材料

    貸:在途物資

    未付款、未到貨、已來票

    這種情況的一般做法是先暫時不入帳,暫留髮票於財務手中,待貨物到達後與發票一併入賬。

    如果發票已到抵扣期限,或財務規定要求必須入賬,則賬務處理時:

    先收到發票時,計入暫估應付款科目:

    借:在途物資

    應交稅費-增值稅-進項稅

    貸:暫估應付款

    收到貨物後再衝暫估應付款:

    借:暫估應付款

    庫存商品/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

    在途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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