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9日凌晨,由於疲勞駕駛,在行人後面,怠速的情況下把人撞了,經醫院檢查,無大礙,軟組織挫傷,120.保險公司,交警隊,一切正常手續,因我車有不計免賠險,因醫院檢查,不具備住院條件,他自行回家,我在交警隊配合警察辦完手續後,與其朋友去他家找他協商,他要訛我,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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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剛強志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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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農機配件
不給錢,不探視,不私了,不用說他沒事,就是他斷了骨頭,你也可以採取這樣的方法,因為現在想依靠交通事故發財的太多了,這幾天我正在錄製一個交通事故處理的經過以及怎麼答辯和判決的影片,可以關注我和看一下,以後再遇到這樣的問題你就會心裡有底了,不用怕,該幹嘛幹嘛。
你這個問題很好處理,就是不用理他,你以後也不用去他家,直接讓他找你的保險公司處理就好了。
你要做的就是等候交警的處理,像這種情況交警一般會在三個工作日或者十個工作日之內給你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然後你拿到認定書之後拍個照片給保險公司發過去,然後把對方的電話給你的保險公司也發過去就可以了,保險公司一般會主動給對方打電話溝通賠償事宜的,因為對方都沒有住院,我們也不用管他,以後也不用去看他。
認定書出來之後,你提前和保險公司溝通一下能夠賠償對方多少錢,然後對方給你打電話的時候就直接告訴他,如果他不認可,你可以讓他去法院起訴你,到時候會附帶上你的保險公司的,保險公司直接就會把錢給他的。如果我們感覺錯的話,你給對方的賠償都用不到你的商業保險,你的強制保險就夠了,醫藥費不超過一萬八千元,誤工費、護理費等費用不超過十八萬,都屬於你的強制險理賠範圍。再就是如果他想和你見面,你就選擇在交警隊和他見面就好了,不要再單獨和他見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