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攜帶上動車,根據中國鐵道部發布的《不可攜帶物品》中,食用油不在其範圍內
依據:
動車不可攜帶物品:
一、請勿攜帶以下槍支、子彈類(含主要零部件):
手槍、步槍、衝鋒槍、機槍、防暴槍等軍用槍以及各類配用子彈(含空包彈、戰鬥彈、檢驗彈、教練彈);氣槍、獵槍、運動槍、麻醉注射槍等民用槍以及各類配用子彈;道具槍、模擬槍、發令槍、鋼珠槍、消防滅火槍等其他槍支;上述物品的樣品、仿製品。
軍人、武警、公安人員、民兵、射擊運動員等人員攜帶槍支子彈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辦理,並嚴格執行槍彈分離等有關槍支管理規定。
二、請勿攜帶以下爆炸物品類:
炸彈、照明彈、燃燒彈、煙幕彈、訊號彈、催淚彈、毒氣彈、手雷、手榴彈等彈藥;炸藥、雷管、導火索、導爆索、爆破劑、發爆器等爆破器材;禮花彈、煙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發令紙等各類煙花爆竹以及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等煙火製品;上述物品的仿製品。
三、請勿攜帶以下器具:
匕首、三稜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稜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以及其他類似的單刃、雙刃刀等管制刀具;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鈍器;警棍、催淚器、催淚槍、電擊器、電擊槍、射釘槍、防衛器、弓、弩等其他器具。
可以攜帶上動車,根據中國鐵道部發布的《不可攜帶物品》中,食用油不在其範圍內
依據:
動車不可攜帶物品:
一、請勿攜帶以下槍支、子彈類(含主要零部件):
手槍、步槍、衝鋒槍、機槍、防暴槍等軍用槍以及各類配用子彈(含空包彈、戰鬥彈、檢驗彈、教練彈);氣槍、獵槍、運動槍、麻醉注射槍等民用槍以及各類配用子彈;道具槍、模擬槍、發令槍、鋼珠槍、消防滅火槍等其他槍支;上述物品的樣品、仿製品。
軍人、武警、公安人員、民兵、射擊運動員等人員攜帶槍支子彈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辦理,並嚴格執行槍彈分離等有關槍支管理規定。
二、請勿攜帶以下爆炸物品類:
炸彈、照明彈、燃燒彈、煙幕彈、訊號彈、催淚彈、毒氣彈、手雷、手榴彈等彈藥;炸藥、雷管、導火索、導爆索、爆破劑、發爆器等爆破器材;禮花彈、煙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發令紙等各類煙花爆竹以及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等煙火製品;上述物品的仿製品。
三、請勿攜帶以下器具:
匕首、三稜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稜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以及其他類似的單刃、雙刃刀等管制刀具;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鈍器;警棍、催淚器、催淚槍、電擊器、電擊槍、射釘槍、防衛器、弓、弩等其他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