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七、百日祭、週年祭
死者葬後,孝子在家設靈位,守孝三年,按陰陽先生寫出的“期單”進行祭祀活動。“期單”貼在靈堂前,喪家必須照單行事,不得稍有疏忽。“期單”上要寫明“燒七“、“回殃”、“百期”等日子。
“燒七”就是從死者去世之日算起,每七天為一個祭日,稱為“頭七”、“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末七”,共計49天。民間傳說人有三魂七魄,死後一年去一魂,七天去一魄,三年魂盡,七滿魄盡,所以要過“七期”和三週年。
民間還有另外一種說法,據說死者從去世之後,在49天內,每隔七天閻王要審問亡魂一次,故“七期”又稱“過七災”。在燒七時,喪家要在大門口掛白紙燈籠,表示家有重孝。頭七在家設靈牌,焚香明燭,供獻酒餚祭奠,下餘六七都到墳地化紙錢。一般以一、三、五等單七祭札較隆重,親友皆至,孝子要哭靈;二、四、六等雙七,親友不來。孝子只燒紙、不哭靈,稱為“空七”。尤以“三七”和“末七”最重要,每逢這兩個“七”日,親友都要到墳上燒紙祭奠,孝子也要大哭一場。“末七”又稱“盡七”,喪家大都要誦經禮懺,親友也要送冥幣、香、紙、大蜡、金銀鬥等祭奠。“燒七”若與夏曆的初七、十七、二十七相逢,謂之“衝七”或“犯七”,認為亡魂“逢七有災,衝七有難”。在關中的耀縣和陝南的丹鳳縣,除認為“衝七”是忌期外,還以“燒七”與月中的初八、十八、二十八相逢也是忌期,俗雲:“逢七逢八,銅錘鐵釵;燒七燒九,閻王請吃酒”。認為燒七遇到七和八的日子,閻王要拷打亡魂,遇到這種情況,要提前或推遲一天祭奠。關中一些農村。遇到“衝七”時,孝子要給死者墳頂插紙傘,意在協助亡魂躲避災難。陝北的延長縣,在“衝七”的先一天下午就要剪若干白紙旗,由子女、兒媳從家門口沿途插到墳前,將亡靈請回家中祭奠,以避過災劫。插白旗意在引路,據說亡魂如果來不及回家,可藏於白旗下躲難。
各地農村還有一種極端迷信鬼神的“出煞”陋習。“出煞”又稱“回煞”,據說人死後陰魂還留在家裡,“出煞”就是閻王在七七四十九天內的某個時辰,要差鬼卒勾取魂魄去陰曹地府;還有一種說法,就是死者的亡魂要在某一時辰回家辭灶。“出煞”的日期和時辰,由陰陽先生根據死者的生辰和死亡時間算定。此俗建國後已摒棄。
死後百日頭上叫“百期”,文稱“過百日”。也是例祭日之一。這天死者的一般親戚不來,但死者的親屬及近親中的晚輩如侄兒、外甥、已出嫁的女兒等必須上墳祭祀。在陝北的延長縣一帶,先一天下午孝子就要到墳上去請靈,去時頭頂木盤,內放一個大蒸饃,饃上插根高粱杆,杆的頂端夾一長方形的自紙,上寫“恭請顯考×公諱××府君之神位”(或顯妣×氏××孺人之神位),當地稱為“牌位子”,到墳前先燒紙祭奠,然後仍將“牌位子”頂在頭上返回,至大門口,子女哭迎,天黑後燒夜紙祭奠,次日早飯後,再到靈牌前哭祭,名曰“燒百日紙”。
舊時喪葬禮俗,孝子百日內不宴客,不飲酒娛樂,不到別人家去、不剃頭、甚至不洗澡,也不換衣服,謂之“百日守靈盡孝”。過了百日,這些禁忌便可取消,孝服也可逐漸減除,孝子除在重要祭奠日穿白戴孝外,平時只穿白鞋,男的在帽子上逢一圈白布;女的扎白頭繩,有的地方男的用自帽頂、女的用白衣釦表示戴孝。陝南的孝子在剃頭時,後腦勺上要留一撮頭髮,以示守孝,因古人認為“髮膚受之父母”,表示不忘父母養育的恩德。
父母死後,要過三個週年,三年內不得婚娶,不穿豔麗的衣服,春節喪主家門上只貼綠紙或黃紙對聯,字用白色顏料書寫,忌用紅紙。每遇歲節,要到靈前或墳上祭奠,每季新糧成熟,也要先收回一些做成熟食,供獻在靈前,讓父母的亡魂“嘗新”。
死後滿一週年,稱為“頭週年”,這天也稱“忌日”,祭奠儀式較“燒七”和“百期”宏大,孝子要穿白戴孝,先在家祭奠,再到墳上燒紙,俗稱“燒週年”,古代稱“小祥”。
兩週年是死者的第二個忌日,孝子只燒紙。不哭祭,俗稱“啞週年”,古稱“大祥”。
三週年為“譚祭”,行釋服禮,俗稱“除服”。祭禮極為隆重,親友皆至,所送祭品大致與下葬時相同,富裕人家要請吹鼓手,並請道士做齋醮、立墓碑,有的還舉行“三獻禮”。孝子家門上早晨貼白紙對聯,午飯前改貼紅紙對聯。孝子全身穿白戴孝,到墳前燒紙祭奠,祭畢,當場脫掉孝服,換上常服,並將換下的孝服在火上一燎,回到門口,從牆上扔至院內,以兆“服去福來”。白天設宴待客,晚上張燈結綵,請自樂班唱地方戲,或放映電影。從此守孝期滿,孝子恢復正常生活,死者也不再享受特殊祭祀,除年節祭拜和清明掃墓外,不再舉行其他悼念活動。
燒七、百日祭、週年祭
死者葬後,孝子在家設靈位,守孝三年,按陰陽先生寫出的“期單”進行祭祀活動。“期單”貼在靈堂前,喪家必須照單行事,不得稍有疏忽。“期單”上要寫明“燒七“、“回殃”、“百期”等日子。
“燒七”就是從死者去世之日算起,每七天為一個祭日,稱為“頭七”、“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末七”,共計49天。民間傳說人有三魂七魄,死後一年去一魂,七天去一魄,三年魂盡,七滿魄盡,所以要過“七期”和三週年。
民間還有另外一種說法,據說死者從去世之後,在49天內,每隔七天閻王要審問亡魂一次,故“七期”又稱“過七災”。在燒七時,喪家要在大門口掛白紙燈籠,表示家有重孝。頭七在家設靈牌,焚香明燭,供獻酒餚祭奠,下餘六七都到墳地化紙錢。一般以一、三、五等單七祭札較隆重,親友皆至,孝子要哭靈;二、四、六等雙七,親友不來。孝子只燒紙、不哭靈,稱為“空七”。尤以“三七”和“末七”最重要,每逢這兩個“七”日,親友都要到墳上燒紙祭奠,孝子也要大哭一場。“末七”又稱“盡七”,喪家大都要誦經禮懺,親友也要送冥幣、香、紙、大蜡、金銀鬥等祭奠。“燒七”若與夏曆的初七、十七、二十七相逢,謂之“衝七”或“犯七”,認為亡魂“逢七有災,衝七有難”。在關中的耀縣和陝南的丹鳳縣,除認為“衝七”是忌期外,還以“燒七”與月中的初八、十八、二十八相逢也是忌期,俗雲:“逢七逢八,銅錘鐵釵;燒七燒九,閻王請吃酒”。認為燒七遇到七和八的日子,閻王要拷打亡魂,遇到這種情況,要提前或推遲一天祭奠。關中一些農村。遇到“衝七”時,孝子要給死者墳頂插紙傘,意在協助亡魂躲避災難。陝北的延長縣,在“衝七”的先一天下午就要剪若干白紙旗,由子女、兒媳從家門口沿途插到墳前,將亡靈請回家中祭奠,以避過災劫。插白旗意在引路,據說亡魂如果來不及回家,可藏於白旗下躲難。
各地農村還有一種極端迷信鬼神的“出煞”陋習。“出煞”又稱“回煞”,據說人死後陰魂還留在家裡,“出煞”就是閻王在七七四十九天內的某個時辰,要差鬼卒勾取魂魄去陰曹地府;還有一種說法,就是死者的亡魂要在某一時辰回家辭灶。“出煞”的日期和時辰,由陰陽先生根據死者的生辰和死亡時間算定。此俗建國後已摒棄。
死後百日頭上叫“百期”,文稱“過百日”。也是例祭日之一。這天死者的一般親戚不來,但死者的親屬及近親中的晚輩如侄兒、外甥、已出嫁的女兒等必須上墳祭祀。在陝北的延長縣一帶,先一天下午孝子就要到墳上去請靈,去時頭頂木盤,內放一個大蒸饃,饃上插根高粱杆,杆的頂端夾一長方形的自紙,上寫“恭請顯考×公諱××府君之神位”(或顯妣×氏××孺人之神位),當地稱為“牌位子”,到墳前先燒紙祭奠,然後仍將“牌位子”頂在頭上返回,至大門口,子女哭迎,天黑後燒夜紙祭奠,次日早飯後,再到靈牌前哭祭,名曰“燒百日紙”。
舊時喪葬禮俗,孝子百日內不宴客,不飲酒娛樂,不到別人家去、不剃頭、甚至不洗澡,也不換衣服,謂之“百日守靈盡孝”。過了百日,這些禁忌便可取消,孝服也可逐漸減除,孝子除在重要祭奠日穿白戴孝外,平時只穿白鞋,男的在帽子上逢一圈白布;女的扎白頭繩,有的地方男的用自帽頂、女的用白衣釦表示戴孝。陝南的孝子在剃頭時,後腦勺上要留一撮頭髮,以示守孝,因古人認為“髮膚受之父母”,表示不忘父母養育的恩德。
父母死後,要過三個週年,三年內不得婚娶,不穿豔麗的衣服,春節喪主家門上只貼綠紙或黃紙對聯,字用白色顏料書寫,忌用紅紙。每遇歲節,要到靈前或墳上祭奠,每季新糧成熟,也要先收回一些做成熟食,供獻在靈前,讓父母的亡魂“嘗新”。
死後滿一週年,稱為“頭週年”,這天也稱“忌日”,祭奠儀式較“燒七”和“百期”宏大,孝子要穿白戴孝,先在家祭奠,再到墳上燒紙,俗稱“燒週年”,古代稱“小祥”。
兩週年是死者的第二個忌日,孝子只燒紙。不哭祭,俗稱“啞週年”,古稱“大祥”。
三週年為“譚祭”,行釋服禮,俗稱“除服”。祭禮極為隆重,親友皆至,所送祭品大致與下葬時相同,富裕人家要請吹鼓手,並請道士做齋醮、立墓碑,有的還舉行“三獻禮”。孝子家門上早晨貼白紙對聯,午飯前改貼紅紙對聯。孝子全身穿白戴孝,到墳前燒紙祭奠,祭畢,當場脫掉孝服,換上常服,並將換下的孝服在火上一燎,回到門口,從牆上扔至院內,以兆“服去福來”。白天設宴待客,晚上張燈結綵,請自樂班唱地方戲,或放映電影。從此守孝期滿,孝子恢復正常生活,死者也不再享受特殊祭祀,除年節祭拜和清明掃墓外,不再舉行其他悼念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