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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全國“兩會”之後,“殭屍企業”成了社會關注的“大熱”詞彙

    之所以“大熱”,大約有三點原因,一是國家直面發展中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毫不諱言地提出“殭屍企業”的矛盾與風險,引發社會關注,二是“殭屍企業”是全球性處置難題,中國政府能否正確應對並取得成功,大家自然拭目以待,三是“殭屍企業”主要集中於國企領域和部分上市公司,與國有企業和資本市場的改革緊密相關,牽一髮而動全身,格外令人矚目

    本文針對“殭屍企業”的主要特點、歷史成因、處置策略和未來發展進行分析和研究,以期為“殭屍企業”的改革和化解貢獻智慧

      什麼是殭屍企業殭屍企業是指那些無望恢復生氣,但由於獲得放貸者或政府的支援而免於倒閉的負債企業

    殭屍企業不同於因問題資產陷入困境的問題企業,能很快起死回生,殭屍企業的特點是“吸血”的長期性、依賴性,而放棄對殭屍企業的救助,社會局面可能更糟,因此具有綁架勒索性的特徵

    年月溫州一停產年的“殭屍企業”達成債務和解

      概念“殭屍企業”的四個基本特徵  什麼是“殭屍企業”,“殭屍企業”的定義有學術性和管理性兩個權威版本

    學術性定義是由經濟學家彼得,科伊提出來的,他認為“殭屍企業”是指那些無望恢復生氣,但由於獲得放貸者或政府的支援而免於倒閉的負債企業

    管理性定義則是由工信部副部長馮飛提出的,他認為所謂“殭屍企業”,是指已停產、半停產、連年虧損、資不抵債,主要靠政府補貼和銀行續貸維持經營的企業

    兩個定義的內涵一致,在定量上的表述有一點差異,本文綜合兩個定義,將其特徵表述如下,  一是困難性

    “殭屍企業”的生產經營遇到了較大困難,或已陷入停產、半停產狀態,受制於市場環境、企業生產條件和產業創新等因素的影響,企業難以具備自我跨越和創新重生的能力

      二是長期性

    “殭屍企業”的問題不是當前發生和形成的,在出現停產、半停產之前,已有較長時期經營困難,甚至是連年虧損的情況,資產長期大規模減記、流失,部分企業資不抵債

      三是風險性

    對於困難企業,中國是有《破產法》予以處置的,透過破產保護,為企業提供良好的退出機制,併為社會資源的重新配置和有效使用創造條件

    之所以形成“不破不退”的“殭屍”局面,就在於這些企業背後往往牽涉非常複雜的社會穩定問題、職工權益問題和利益糾紛問題

    一旦啟動破產退出程式,就會刺破風險,導致短期難以處置和應對的矛盾和結果

      四是歧視性

    歧視性包括機制性歧視和市場性歧視,機制性歧視是指因為企業功能和所有權差異,導致主要資產持有人和債權人採取了特殊的措施進行管理,市場性歧視是指“殭屍企業”擁有特殊的市場地位,因而獲得了重要的壟斷性資源,所以無須考慮實際經營狀況,仍可保持“不破不退”的局面

    比如,部分上市公司因其具備的“殼資源”,就具有這一特點

      弄清楚了“殭屍企業”的特徵,我們來看看“殭屍企業”的形成

      成因市場機制的不足與成功應對的經驗  說到“殭屍企業”的形成,從構成層次來看,不外乎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市場競爭力不足,導致企業進入停產、半停產狀態,二是經濟結構或產業結構調整,使企業陷入困境或失去自我脫困的能力和條件,三是主要資產持有人或債權人給予了寬鬆的環境,甚至違背理性提供支援

    在中國“殭屍企業”的形成過程中,上述三方面因素都有突出的作用和影響

      第一,市場競爭力不足

    近年來,隨著科技創新的不斷加快,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下,一些企業由於缺乏市場競爭的意識和理念,產品和服務比較優勢不明顯,無法搶佔市場先機,繼而出現產品無市場、經營無利潤,連年虧損、債務堆積的情況

      第二,經濟結構或產業結構的調整

    這些企業一旦陷入困境,由於整體技術含量不高、產品附加值低、人才資源累積不足,在產業結構調整的影響下,無法實現資源合理配置,不能提供社會需要的產品、服務以及勞動者充分就業的機會,難以接入新的社會產業鏈和價值鏈,進而持續經營困難

      第三,政府或銀行的過度保護

    面對“殭屍企業”的負累,政府出於政績和社會穩定的考慮,不願企業倒閉破產,持續利用財政補貼或動員債權銀行支援等手段,寄望於風險在短期內不暴露,不斷累積的負債和產出效率的下降,最終導致虧損企業成為“殭屍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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