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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雄鷹武道

    對於這個問題我相信有一個原則不能越線,那就是“規則”。其實任何事都有規則,無論考試或比賽都樣,既然規則制定出來了就不能人為越線,否則要規則做什麼。

  • 2 # 光潛

    這是教育制度的問題,不容置喙。

    個人認為這樣的非人道規定不好。從法理看,至少應允許次年參考才對。

  • 3 # 不歐歐

    每個學校都有規定。研究生在校考試與本科考試題型不一樣,再也不是標準化的試題,都是一些主觀題,大部分科目如果緩考或補考,題目必須換,題目大致意思與範圍與正常考試的意思與範圍大致一樣。緩考或補考完全失去了意義。

    再說在校研究生考試基本失去了考試的意義,考試是考察研究生的理解程度與視角方向,沒有完全的標準答案,也不是讓研究生完全將知識記憶或理解,知道大致意思即可,如果要深入理解知識完全靠查資料即可。如果完全沒有時間考試,來年再重修吧。

  • 4 # 晨爸線上CBZX

    能讀研究生年齡上應該已經達到18歲了,已經屬於一名法律意義上的成年人,提出這麼一個帶有明顯主觀感情色彩和強烈個人情緒的問題,我覺得這位同學在一些問題的認識上,還與一名研究生該有的認知水平不相符合。

    對於“研究生期末有急事請假,不能緩考和補考只能重修”這一問題想不明白,說明這位同學至少有三個方面的自身素質上需要加強,否則畢業走入社會、進入職場,還會有很多困惑,或者說還要要碰很多壁、走很多彎路。

    首先,需要培養強烈的規則意識。

    現在這個社會,大到國家的法律法規,小到學校的校規校紀,時時事事處處充滿著規則。任何一個現代人,要想生活得自由,就必須自覺融入和適應各種社會規則。作為研究生管理者的高等學校,不管是從學校管理的需要出發,還是從培養學生適應社會規則的本領和意識出發,制定一定的規章制度,並嚴格執行都是必要的。研究生階段正在面臨著從學校環境到社會環境的過渡,恪守規則意識的建立對他們的社會化極其重要。只有具備了強烈的規則意識,進入社會他們才能擁有更多的自由,也才能成長為社會所需要的合格人才。“研究生期末有急事請假,不能緩考和補考只能重修”這一制度,肯定不是針對某個個體而制定的,約束的是整個學校的研究生群體。因個人原因與考試時間衝突,要麼調整個人事務的辦理時間,要麼按要求選擇重修就行了,而不該因個人問題在既定的規章制度上置喙。

    第二,需要強化自我的責任意識。

    我們活在這個世上,不免要承擔各種責任,小到對家庭、親戚和朋友,大到對國家、社會和單位,但這所有的責任,都是建立在對自己的人生負責的基礎之上的。一個人只有對自己的人生負責,才能夠在包括社會、婚姻和家庭等一切社會關係上,保持一種負責的態度。如果一個社會是由這樣對自己的人生負責的成員組成,這個社會必定是高質量、有效率的社會。反之,我不敢想像。每年的高考時間都是6月的7、8、9號,對自己負責就是要協調好學習、身體、心理等各個方面的積極因素,迎接好高考,透過好的高考成績為自己開啟美好人生的大門。而因為個體的原因,不管是沒複習好,或者是身體、心理等各方面的原因,沒有參加或沒有考好,只能是自負其責,怪不得高考制度。作為比高中生年長几歲、知識閱歷也豐富得多的研究生,更應該提前在個人事務和期末考試之間搞好協調,而不應該反過來質疑學校的制度。

    第三,需要建立辯證的得失觀念。

    塞翁失馬的故事告訴我們,得中蘊含著失,失中也蘊含著得。老子也曾經說過:“同於得者,得亦樂得者;同於失者,失亦樂失之。”說得意思和塞翁失馬差不多:“樂於得必樂於失,有失才有得。”作為一名研究生,得失的辯證關係原理,理應比普通人想得更加明白。面對“研究生期末有急事請假,不能緩考和補考只能重修”的制度,仍然能選擇自己的所謂“急事”,說明“急事”比期末考試和課程重修重要得多,自己已經從利弊權衡中獲得相對利益,而不應該再有“魚和熊掌”兼得的非分之想。從另一方面講,既便課程重修又能如何,不過是多費點精神再聽一門功課而已,不過是犧牲一些打遊戲、談戀愛的時間罷了。而對於重修的課程來說,一遍工夫一遍巧,課程重修自然有重修不一樣的收穫。從這個意義上講,還算是賺了學校的便宜,又有何不滿、不忿和想不通的呢。

    做大做小看格局、是成是敗看堅持。學校學習學的更多的是理論知識,但也不可忽視知識以外做人做事、思維方式等方面素質的培養提升。唯有如此,方能不斷超越自我,活出不一樣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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