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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豬倌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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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這些年的自駕收穫
違背社會公德,擾亂社會治安,侵害他人利益,比如碰瓷,訛人,誣陷,強行讓座,霸座還辱罵他人,沒有成本,還能佔便宜,誰都敢做,做就做了,沒人能怎麼樣!才使這種現象氾濫成災,社會影響太壞,,,執法部門早就應該重拳出擊了,淨化社會風氣不比緝毒緝槍重要性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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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泥巴磚家
看完影片,可以看到影片中顯示該女子在面對民警時表現出一副“裝傻”的樣子以及各種強詞奪理。只能說這種人真的是社會的“老鼠屎”,個人覺得該女子應該不是第一次乘坐高鐵(動車)的,而且無論是票面上還是車上都有明顯的指示。該女子的行為不僅僅給自己和他人帶來了影響還觸犯了相關法律法規。
對於這種社會現象,我覺得有關部門要加大處罰力度,畢竟現在該類事件的違法成本太低,對於該類人群應設立黑名單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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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葉漢錦
孫“博士”霸座事件後,濟南鐵路局迴應是公民道德問題,不違法!起了個誤導作用。在眾多網友關注,並且不能接受後,輕罰200元,180天禁止乘坐高鐵。雖是小惡,但因處罰太輕。致使有些心態扭曲的人,想借此出名!如果是以擾亂公共秩序論處,拘留15天,或者三個月,並且禁止購買飛機票,高鐵,長途客車三年。試問還會有誰敢再霸座呢?自由,民主,人權必須建立在尊重公序良俗上和法律法規制度上。法律法規也應該敢於制裁一切邪惡之人!古語曰“禮儀施予君子,小人加以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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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譚建新11
霸座事件後,鐵路公安對此僅罰200元。霸坐雖是小惡,但因處罰太輕。致使有些心態扭曲的人,想借此出名!如果是以擾亂公共秩序論處,拘留15天,或者三個月,並且禁止購買飛機票,高鐵,長途客車三年。試問,這個力度對待小惡,還會有誰敢類似霸座小惡呢?自由,民主,人權必須建立在尊重公序良俗上和法律法規制度上。法律法規也應該敢於有效制裁並高效教育一切有邪惡之念的人!古語曰“禮儀施予君子,小人加以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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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青山紅豆心
一、霸座行為,失德違法,為人所不齒。
霸座的行為侵犯他人的合法權利,擾亂了公共秩序,應當受到法律處罰。但違法成本低,處罰結果往往不痛不癢。出於佔小便宜心理,霸座的理由花樣百出,屢試不爽,任性為之。此前孫姓男子因在高鐵霸座,被罰200元並180天內被限制購票乘坐火車,包括普通旅客列車與動車組列車。
9月19日,G6078次永州開往深圳北的高鐵上,周某女從湖南永州上車,其購買的票面顯示,周某女本來是坐過道上的,但是她卻坐在靠窗戶的位子上,面對乘警的勸說置若罔聞,不依不饒,強詞奪理,肆無忌憚,反覆說著“高鐵椅子上沒有貼座位號”,認為座位上沒有寫明靠過道是10D,靠窗是10F,稱坐在窗戶旁也是合理的,拒不換過來。列車員與其反覆溝通,這名周某女乘客就是不肯讓出座位,且拒絕在乘警面前出示身份證,拒絕配合身份驗證,再一次上演“霸座”、違法劇情。
二、管理部門息事寧人,處置總在下車後。
管理者對違法、違規乘客的忍讓毫無底線是霸座事件不斷上演的源頭。
文明執法並不等於不能使用強制手段。對一些不聽勸告、情節惡劣的乘客,除了耐心勸說之外,也應當場採取有效的處置措施,該強制時就應當強制;對於耍賴的人,執法人員和工作人員必須及時果斷的嚴格執法,該出手時就出手。法治社會,不能光用人情味來放養違法者,正如對動車組、列車上吸菸者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菸區域吸菸者直接處罰。
文明善待醜惡,仁慈對待無賴,最終導致違法者橫行,“惡者愈惡”,“無賴更無恥”,守法者忍辱避讓,讓傳統道德蒙羞,讓社會價值觀淪喪。
甘冒天下之大不韙,在公眾場合霸座,醜態畢露,無知、無理、無畏,只能逞一時之威,為天下人恥笑,無德亦無腦。“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公序良俗,必須共同維護。只有讓那些“霸座”者即時得到懲戒,“立此存照”向社會公開,才能有效遏制這種霸座行為的發生,這才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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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鳥雀林老王19966
子不教,父之過。父母是孩子的第一個老師,一言一行無不影響孩子的成長,故有有其子,必有其父。我建議查一下她父母的為人處事,從她的父母哪裡找答案吧!
9月19日,網友稱,永州開往深圳的G6078次高鐵上,一女子強佔靠窗座位並與工作人員爭執不肯讓座。深圳北站人員告訴澎湃新聞,該乘客已在廣州下車,鐵路部門正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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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潑婦!很有代表性,以自我為中心!對於公序良俗根本不放在眼裡,我們看到了國外怎麼怎麼有素質有文明,卻沒看到人家維護公序良俗的決心和方式!當犯錯的代價足以震懾他們的時候,自然就能夠約束自己並形成習慣,保持良好的社會風氣!然而國內大多數時候還是人性化,文明執法!我想說,對這類無恥之人的文明和人性化就是對其他文明人的粗魯和不人道!是對他們的縱容!難不成無賴之人還成了弱勢群體?法治法治,依法治國,依法從嚴治國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