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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商務新觀察

    很明顯,對於央行來說並不打緊。但對於其他商業銀行來說,那可就是實實在在的損失,而且是損失慘重。

    如果因銀行金庫失火而導致損失100萬美元,對於資金來說其實並沒有什麼損失。也不需要重新加印,另外印鈔這事除了央行外(何況外匯儲備資產無法印),其他的商業銀行根本就沒有此項權利。

    要知道,銀行金庫裡面的錢,在還沒有流入市場之前不過就是一張紙而已,僅僅是作為一個貨幣數字而存在。就算是銀行金庫著火將錢燒掉了,也同樣沒有實際上的損失,不過是在之後的人工加印之時,增加一些材料費和人工費等。備註,必須根據當時美元兌人民幣匯率

    通常情況下,只要是把準確數字彙報給當地央行機構,由央行透過發行基金及時予以補救就好了。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有人故意而為之,比如說提前轉移資金再利用失火一事,多彙報燒燬的數字,乘機渾水摸魚和趁火打劫搞人為貪汙行為,如此一來必定會給銀行和國家的資金造成重大損失。

    另外,銀行失火案件也並非小事,不論是火燒多少錢,這個數字都需要嚴格把關,經過各部門層層稽核並確切記錄,保留確鑿依據方可。道理很簡單,銀行如果不將此類案件嚴查,會使得銀行的經營風險加劇。

    其他商業銀行一旦發生此類事,也只能自行承擔責任。央行也不可能替它承擔。唯一的辦法就是透過保險合同,向接受銀行投保的保險公司提出賠償申請,等待和得到保險公司賠付的賠償金。因此,妥善保管人民資產意義重大!

  • 2 # 鑫財經

    但是這個題跟那個題有很大的不同,就是你在題目註釋中提到的“中國央行也無法印製美元”,所以即便是這件事發生在央行金庫中,應該也只能按照損失來處理,而不能像人民幣那樣按照殘損幣兌換處理,或者透過加印來對沖損失,當然理論上可以按照匯率來換算成人民幣再燒燬的是人民幣來處理,但這明顯不符合法律法規,我認為沒人會為了這600多萬人民幣去為違規。

    如果這事發生在商業銀行,那更不用說,妥妥的要算損失了,因為商業銀行沒有央行那樣負責人民幣印刷、發行、回收的權利,燒了只能自認倒黴,連上圖的運鈔車失火事件中由保險公司承保佩服的機會估計都沒有。

    還有很重要的一點,通常個人每年結匯的限制只有5萬美元(或等值外幣),能夠再同一時間積累100萬美元的可能是個大的銀行機構,這700萬人民幣不到的美元,在大戶來說還真不算什麼大事,一筆對公貸款收不回可能都比這個大幾十倍,所以就當損失好了。

  • 3 # 天道即人

    請注意這裡是美元,不是本幣。而銀行燒燬了美元,不論央行,還是商業銀行,都不是自己印製的。

    但美元在銀行系統內,分為外幣和外匯。外幣是外國現鈔,這燒掉了就無法復原了,損失了。美聯儲不會為你補發。

    而外匯,只是一個帳面記帳。又分票據和電子記帳。比如某人從B銀行匯票匯來一百萬美元存入本(A)銀行,意味對方B銀行有A銀行暫存款一百萬美元。A銀行的電腦燒了,匯票也燒了,但B銀行帳戶還在,那A銀行與B銀行結帳時就可用這一百萬。現在銀行資金流通,一般都是票據和電子系統,而本幣有較大量現鈔,外國貨幣資金大多為外匯。

  • 4 # 開偉觀察

    作為一個財經工作者,我覺得如果是一般商業銀行庫房失火燒掉了100萬美元,那就形成了切切實實的損失。

    因為100萬美元,商業銀行是透過外匯儲備換來的,燒掉了,商業銀行既不能印發美鈔,也沒有自己增發貨幣基金的權力,形成資金上的損失是明顯的。

    當然,燒掉的100萬美元,如果是正常失火,商業銀行可以在賬務上進行處理,以營業外損失進入經營成本,最終減少經營利潤;但這個損失的處理一定是要在嚴格核查的基礎上做出的,防止人為先轉移資金然後放火達到溫混水摸魚的犯罪目的。

    而如果是央行金庫失火,從一般情況看,只要不是人為故意偷盜資金而為,是不會形成現實損失的,因為央行雖然也是透過外匯換來的美元並將之放在庫房裡,但只要不注入市場100萬美元是不可能形成實際使用價值 ,也就不可能形成損失。

  • 5 # 萬事皆空70

    是的,不管是央行還是商業銀行,100萬美元如果失火燒掉,就是實打實的損失,

    因為美元是美國貨幣,只有美聯儲才有印刷美元的權力,假如是美聯儲失火燒掉100萬美元,僅僅只是損失100萬美元的印刷成本,因為美聯儲的美元與印鈔廠的美元沒有本質區別,都尚未投入市場流通,哪怕是美國商業銀行失火燒掉100萬美元,也是損失100萬美元,因為美國商業銀行無權印刷美元,

    也許銀行購買了保險,有保險公司賠償,但是這還是改變不了100萬美元損失的事實,無非是損失主體改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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