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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隱居仙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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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abCd6666和天下
只要你們組建了一個新的家庭,那麼夫婦倆所積攢的財富就是夫妻雙方共有的(AA制怪相家庭除外)。現代化彩禮也在與時俱進,水漲船高,動兀十幾萬。這麼龐大的一個債務數字你要丈夫一個人承擔,於心何忍?真要還清怕是要等到猴年馬月吧?
夫妻間和睦相處過日子,就要擰成一股繩,肝膽相照,同舟共濟,不分彼此。真要分得那麼清,夫妻間也要事事講法律倒不如散夥算了,當初就不該結這個婚。
作為夫妻之間,除掉法律規範,我們還有親情在,還有憐憫之心在。你就忍心幹看著丈夫累得半死不活?記得那句廣告詞嗎:“他好你也好”,為人之妻,這不就是你夢寐以求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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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莫莫為好友點讚的劉友
什麼是義務,義是愛與善,不是強迫。她有沒有義務還你的債,那就要看你的造化啦,如果你窮但為人正直有前途,那只是暫時的窮。無論別人幫不幫你都無所謂。因為人情總是要還的,你如果不努力,你不欠外債欠人情。不會真正無債一身輕。彩禮是你應該付出的,不是給你買面子的。
借錢湊的彩禮,婚後新娘有義務還嗎?有義務還,但最好不要讓她知道在當今,女人珍貴,彩禮居高不下的時代,你能耍上女朋友,湊齊彩禮,不管用什麼方法,說明你是一個不錯的男人,既然有這個本事,我也相信憑著你自身能力,不要女人承擔,還清這個彩禮債
我家以前也窮,弟兄姊妹多,又處在川北半山腰,當時打工還不好掙錢,沒有出外打工,經人介紹,在九十年代初期,除了所有應用傢俱,另外還要三千元,我也是從親戚朋友湊齊。
婚後,老婆也不知道,我湊合時向別人承諾,兩年之後必須還清。
當我們有一兒子後,我向老婆說,咱們有兒子,不能都呆在家裡,還得出外打工掙錢,老婆也同意了。於是我跟上熟人,上了工地,什麼都幹,不怕吃苦,不怕累,年輕人嗎,氣力用了,休息一晚上,第二天又能恢復,老闆看我賣力,拿的工價比別人高,工天也比別人多。
最後,老闆又叫我帶班,這樣,我將多半錢給老婆家用,自己省吃儉用少半錢用來還債,打工還不到一年,我就還清了!最後,我還是向老婆說了,老闆並沒有怪我,反而更加關心我。
現在我們一家人生活很幸福,也沒有因彩禮債鬧矛盾,我也希望你,既然成家了,就要做個有擔當的男人,想方設法想家庭幸福!
恕我直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