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教育管理制度
一、目的
1.規範安全教育與培訓管理;
2.提高本公司員工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
二、責任
1.人事科、安全科負責執行本制度;
2.各部門履行本制度。
三、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人員。
四、高層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
1、公司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副職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按國家規定,接受有資質的安全生產培訓單位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後方可任職。並按規定每年參加再培訓。
五、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
1、新從業人員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培訓合格方可上崗作業。新從業人員在試用期內,經二次安全培考查不合格,即予辭退。
2、高層安全教育培訓由公司安全科負責,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0學時,並按規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雙方簽字的安全培訓記錄臺帳。公司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2)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3)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4)有關事故案例等。
3、車間級安全教育培訓,由車間主任或車間安全員負責,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0學時,並按規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雙方簽字的安全培訓記錄臺帳。車間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本車間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2)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3)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5)安全裝置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6)本車間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7)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8)有關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4、班組級安全教育培訓,由班組長負責,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學時,並按規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雙方簽字的安全培訓記錄臺帳。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2)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3)有關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6、從業人員在本公司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車間和班組級的安全培訓。培訓分別由調入的車間、班組負責實施,並按規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雙方簽字的安全培訓記錄臺帳。
7、企業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裝置、新材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具體由公司安全科負責實施,並按規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雙方簽字的安全培訓記錄臺帳。
8、對老職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一年以上)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訓,具體由公司安全科負責實施,並按規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雙方簽字的安全培訓記錄臺帳。
六、特種作業人員工安全教育培訓
1、從事電工作業,金屬焊接、切割作業,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登高架設作業,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壓力容器作業等特種作業的人員。
2、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按國家規定,經有培訓資質的單位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作業。
3、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者,按國家規定每兩年複審一次。無證或證書過遲者不得上崗作業。
4、特種作業的人員具體由公司安全科負責監督、登記,並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絡統一參加培訓或複訓。
七、經常性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公司、車間、班組要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利用黑板報、電視、廣播等宣傳工具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造就“人人講安全,處處講安全,事事講安全。”的良好安全氛圍。具體由公司安全科負責實施。
安全生產教育管理制度
一、目的
1.規範安全教育與培訓管理;
2.提高本公司員工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
二、責任
1.人事科、安全科負責執行本制度;
2.各部門履行本制度。
三、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人員。
四、高層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
1、公司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副職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按國家規定,接受有資質的安全生產培訓單位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後方可任職。並按規定每年參加再培訓。
五、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
1、新從業人員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培訓合格方可上崗作業。新從業人員在試用期內,經二次安全培考查不合格,即予辭退。
2、高層安全教育培訓由公司安全科負責,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0學時,並按規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雙方簽字的安全培訓記錄臺帳。公司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2)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3)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4)有關事故案例等。
3、車間級安全教育培訓,由車間主任或車間安全員負責,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0學時,並按規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雙方簽字的安全培訓記錄臺帳。車間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本車間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2)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3)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5)安全裝置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6)本車間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7)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8)有關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4、班組級安全教育培訓,由班組長負責,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學時,並按規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雙方簽字的安全培訓記錄臺帳。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2)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3)有關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6、從業人員在本公司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車間和班組級的安全培訓。培訓分別由調入的車間、班組負責實施,並按規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雙方簽字的安全培訓記錄臺帳。
7、企業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裝置、新材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具體由公司安全科負責實施,並按規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雙方簽字的安全培訓記錄臺帳。
8、對老職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一年以上)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訓,具體由公司安全科負責實施,並按規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雙方簽字的安全培訓記錄臺帳。
六、特種作業人員工安全教育培訓
1、從事電工作業,金屬焊接、切割作業,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登高架設作業,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壓力容器作業等特種作業的人員。
2、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按國家規定,經有培訓資質的單位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作業。
3、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者,按國家規定每兩年複審一次。無證或證書過遲者不得上崗作業。
4、特種作業的人員具體由公司安全科負責監督、登記,並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絡統一參加培訓或複訓。
七、經常性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公司、車間、班組要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利用黑板報、電視、廣播等宣傳工具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造就“人人講安全,處處講安全,事事講安全。”的良好安全氛圍。具體由公司安全科負責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