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筆字型的拆分原則是“書寫順序,取大優先,兼顧直觀,能連不交,能散不連”。
①書寫順序:在合體字編碼時,一般要求按照正確的書寫順序進行。例如:
新: 立 木 斤 (正確,符合規範書寫順序)
立 斤 木 (錯誤,未按書寫順序編寫)
② 取大優先:按照書寫順序為漢字編碼時,拆出來的字根要儘可能大,即“再添一個筆畫,便不能構成筆畫更多的字根”為限度。例如:
世: 廿 乙 (正確)
一 凵 乙 (錯誤)
國:如按書寫順序,其字根應是“冂、王、丶、一”,但這樣編碼不但有違該字的字源,也不能使字根“囗”直觀易辯。為了直觀,應從外到內取字根“囗、王、丶”。
④ 能連不交:當一個字可以視作相連的幾個字根,也可視作相交的幾個字根時,我們認為,相連的情況是可取的。
天: 一 大 (二者是相連的) (正確)
二 人 (二者是相交的) (錯誤)
⑤ 能散不連:如果一個結構可以視為幾個基本字根的散的關係,就不要認為是連的關係。例如:
佔: 卜 口 (都不是單筆畫,應視作上下關係)
非: 三 刂 三 (都不是單筆畫,應視作雜合關係)
總之,拆分應兼顧幾個方面的要求。一般說來,應當保證每次拆出最大的基本字根,在拆出字根的數目相同時,“散”比“連”優先,“連”比“交”優先。
五筆字型的拆分原則是“書寫順序,取大優先,兼顧直觀,能連不交,能散不連”。
①書寫順序:在合體字編碼時,一般要求按照正確的書寫順序進行。例如:
新: 立 木 斤 (正確,符合規範書寫順序)
立 斤 木 (錯誤,未按書寫順序編寫)
② 取大優先:按照書寫順序為漢字編碼時,拆出來的字根要儘可能大,即“再添一個筆畫,便不能構成筆畫更多的字根”為限度。例如:
世: 廿 乙 (正確)
一 凵 乙 (錯誤)
國:如按書寫順序,其字根應是“冂、王、丶、一”,但這樣編碼不但有違該字的字源,也不能使字根“囗”直觀易辯。為了直觀,應從外到內取字根“囗、王、丶”。
④ 能連不交:當一個字可以視作相連的幾個字根,也可視作相交的幾個字根時,我們認為,相連的情況是可取的。
天: 一 大 (二者是相連的) (正確)
二 人 (二者是相交的) (錯誤)
⑤ 能散不連:如果一個結構可以視為幾個基本字根的散的關係,就不要認為是連的關係。例如:
佔: 卜 口 (都不是單筆畫,應視作上下關係)
非: 三 刂 三 (都不是單筆畫,應視作雜合關係)
總之,拆分應兼顧幾個方面的要求。一般說來,應當保證每次拆出最大的基本字根,在拆出字根的數目相同時,“散”比“連”優先,“連”比“交”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