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近年來,隨著北上廣等一線城市的限購政策不斷升級,越來越多的城市加入到限購的隊伍中來。再限購,也無法限制住剛需族對購房的強烈意願。所以在限購的大背景下,借名買房的行為越來越多,對於借名買房的法律風險是絕大多數借名人最為關心的問題……
10
回覆列表
  • 1 # 財富公元

    我是創新公元,銀行信貸客戶經理。

    背景:當前國家對商品房的買賣實行各種限購政策,主要的目的還是要遏制炒房,限制房價的非理性上漲,讓剛需買房的人可以買到房,對名下已經有房的人加以限制。畢竟政策基調就是: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

    而且,央行作為國家金融政策的咽喉,也對按揭貸款進行了諸多的限制。如二套房利率上調,三套房無法進行按揭貸款等等。

    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一部分名下有房還有購房需求的失去了購房資格。還有就是想要存房炒房的人,如何再購買多套房產?

    “借名買房”也就應運而生。就是失去購房資格的買房人,提供購房資金,透過使用他人名義購房的情況。

  • 2 # 北京房產律師李松

    一、借名買房眾生相

    借名買房靠譜嗎?每個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答案,實踐中我們處理了大量的借名買房糾紛案子,有的人因借名買房,搭上北京房價飛速上漲的東風,獲得房屋升值的利益,有的人因為借名買房,陷入無盡的糾紛之中,導致親情破裂,朋友割席。

    二、為何會出現借名買房

    借名買房是中國房地產快速發展的產物,房價快速上漲,政府為抑制房價,出現限購政策,故出現了借名買房。借名人因種種原因,不願意以自己名義購買,故以出名人的名義購買房屋,房子登記在出名人名下,但借名人才是房子的實際產權人。

    三、借名買房存在巨大的法律風險

    借名買房,因為房子登記在出名人名下,一旦出名人陷入債務糾紛,房子可能會被查封、扣押、執行,或者房價上漲,出名人看到自己名下的房子已經價值不菲,不願意配合將房子過戶到借名人名下,從而出現“搶房”糾紛。

    對於出名人而言,借名人以自己名義辦理銀行貸款,一旦借名人斷供,出名人會被銀行納入失信人名單。出名人名下有一套房子,出名人自己想買房子的話,就得按二套支付首付,支付更高的銀行貸款利息。

    四、借名買房存在親情、友情破裂的風險

    借名買房往往發生在親人、朋友之間,一旦雙方因為房子產生爭議,訴訟至法院,那麼之間的情誼可以沒有了,從而變成了路人,這是很讓人唏噓的!

  • 3 # 姑蘇舉水哥

    大部分一二線城市房產都限購,很多買房人苦於沒有購房資格,於是想到借別人的名字來買房。借名買房除了會出現朋友堂弟這樣,因為借名的物件債務問題影響房產安全,更多購房者擔心的是,房產不會不會被名義購房者據為己有。如果想要借名買房,有沒有什麼辦法儘可能規避風險呢?

    在不違反中國《合同法》第52條規定的前提下,借名買房所簽訂的協議,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說,真出現了糾紛,是可以透過打官司的方式維護權益的。

    我們舉例說明,假如A計劃以B的名義購買一套房子,也就是說籤房屋買賣合同的是B ,所買到房屋產證上B的名字,但是實際上是A支付購房相關款項,並因此享有實際產權。那麼這時候作為A應該如何操作以規避風險呢?

    第一,因為是借名買房,購房的款項都會以B的名義對第三方(開發商、房東或稅務局等)支付,那麼A需要注意,給B支付每一筆款項一定要做好備註,例如“購房款”或“稅費”,切不可在任何地方出現“借款”二字,否則真正出現糾紛時,B方可能會以借款為由拒絕還房。

    此外還有款項支付時間的問題,A給B的款項轉賬,一定要在B支付給第三方(開發商、房東或稅務局等)的當日或前一日,不要間隔太久。

    第二,按揭還款。房子是以B的名義購買,貸款人是B,還貸人自然也是B。此時A需要確保每期還款按時支付到B的還款賬戶,且備註貸款還款。不要出現任何逾期或忘付漏付的情況,否則後續出現糾紛也難以說清楚。

    第三,辦理抵押。為了防止B偷偷賣房子,A可以在房子上設立以A為抵押權人的抵押,這樣即使B想要賣房子也無法繞開A。A必須要儲存好過程中的所有的證據,包括但不限於合同、產證及稅單、抵押權證,必要的時候,這些證據是維護個人權益的有力武器。必要的時候,這些證據是維護個人權益的有力武器。

    以上這些僅僅是幫你儘可能降低風險,借名買房的風險沒有辦法完全規避。雖然法律支援,也有現實中的官司判例中實際購房者勝訴,但真正打過官司的人都知道有多煩,就算贏了判決,執行起來也不會那麼容易。最後就算如願處置了,也要退掉幾層皮。

    總的來說,借名買房屬於高風險的操作,建議一般的購房者還是不要輕易嘗試。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法蘭克加工中心程式設計,切削到尺寸時要它暫停幾秒,請問用什麼指令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