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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流水皓負半夏旋覆

    首先交了定金,不代表房子就是你的,房東收了定金消失屬於違約,可依法起訴房東違約要求賠償或者繼續履行合同,如果房東有大量債務而無法償還,資不抵債,債權人有權向法院申請查封該房,法院可以拍賣該房受償債權人。鑑於該房已由老夫婦實際佔有並居住,可由老夫婦向法院申訴,提請財產保全,把房產過戶手續完成,剩餘房款交接完成,由房東受償給債權人!

  • 2 # 金陵訟師

    住了6年,估算一年租金1萬的話,也就6萬了,所以定金應該差不多住回來了。

    而至於裝修損失,老人自身也存在過錯,本來房東都跑路了,你還花那麼多錢裝修。

    其實,說白了,就是想透過這種方式把失去的定金賺回來,不能吃虧。

    也沒什麼上綱上線的東西,很普通。法律關係也很明確,房屋不屬於老人,所以法院拍賣要求老人搬遷也無可厚非。

  • 3 # 花爺說房

    這個案例乍看起來老夫婦是受害方,實則追究起來,老夫婦自身也有很大的責任,錯失了維權良機.

    1:首先,中介有審查不利的因素,房屋18號被查封的,如果中介19號當天查產調是可以查出來房屋被查封狀態的.

    通常週末或晚上籤合同的,因為非工作時間不能查產調,一般定金都託管在中介,待工作日查清產調無問題之後定金方才轉給賣家.一般賣家都會接受.

    如果不肯接受,非要當場拿定金的走人的賣家通常都是有點問題的.

    之前遇到過這種賣家,非要當天晚上拿定金,花爺和御用中介很謹慎,無論如何賣家都商量不妥,遂果斷放棄,過了幾天就發現,原來賣家當晚橫掃幾條街籤合同收定金,第二天就跑路了,房子也是被查封了, 留下一屁股債,騙了N多買家定金。

    資不抵債,被騙的人慾哭無淚.

    這也是行業漏洞,很多中介從業者並沒有養成這種好習慣.

    2: 其次,交了定金不代表房子就是你的,老夫婦很快發現房子被查封的事實,但不抓緊黃金期趕緊追討自己權利,起訴賣家,趕緊司法協助過戶,反而抱著僥倖心理裝修一番住進去,以為房子就是自己的了,

    說到底,還是貪便宜的心理

    3: 再次,如果當初找專業律師或處置不良資產人士或司法求助,很可能當時就把債務化解了.

    也能取得產權過戶.

    如果調查清楚此套房屋資不抵債,這種殭屍房是不能買的,當時可以追索中介責任及再次查封,把自己也變成債權人之一

    .多少挽回些損失,給自己日後處理這個房屋留些主動權,也不至於多年後這麼被動.

    4:目前來看,老夫婦是很難維權的,房屋已經被司法拍賣了,且第三方是合法取得,通常的處理方案就是新賣家出一筆騰退費給老夫婦,但如果老夫婦不接受,一哭二鬧三上吊就是不搬,對新買家來說也夠鬧心的.

    5: 估計 新買家之前也沒請人做盡職調查,一般這種問題在拍賣前是很容易發現的,拍賣前就要根據標的債權債務及風險係數提前協商處理好,有專業的法拍機構會協助一條龍盡調,助拍,清場收房.

    6: 新買家不管是善意第三方還是之前的債權人,如果不能很好的協商補償,不請法院等司法機構協助清場的話,這收房很棘手啊,老人家萬一搞出點人命來,那糾紛就更大了.

    這也是新買家失策的地方,法拍房風險大,專業事找專業人做,切勿自己盲目參拍.

    7: 對於老夫婦來說,自己要承擔失職責任,如果心態好的話,接受新買家合理補償,同時以原合同起訴追索原賣家,看是否能追回相關補償,這個就要看運氣了,同一個案子不同的法官判的也不一樣.

    如果結果對自己不利,也難追償權益,自己當初付了5萬定金+4萬裝修費共9萬,權當是租了六年人家的房子,按租金1500每月,六年不漲,老夫婦共計要付10.8萬,不吃虧啊!

    退一步風平浪靜,讓三分海闊天空。能否看的開,就看自己了.

    因為這點小錢把自己氣場大病或搞出生命危險,太不值得了!

    8: 還有一種更DIAO的老賴做法,請個要錢不要命的社會人住進去,吃喝拉撒睡都不離開房間,任誰也無法清場。討不到權益住到S都不搬

    當然. 這種做法非常偏激,不適合大眾哈!

    好了,不說了,再說就把大家教壞了,花爺還是希望大家都能做良民,將心比心,站在對方立場上考慮下,各退一步,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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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起,野蠻生長的樓市催生了一批批隱秘的炒房客,他們讓全民憎恨,也讓某些人羨慕。是誰給了他們機遇?又是誰給了他們膽魄?

    關注花爺,為你講述“炒房客”那些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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