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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莫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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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海通
你好,不到萬不得已不建議離婚,人生活難免有過節的,其中一個人大度一點,多溝通,當然實在對方沒辦法一起生活了就選擇離婚也是一個解脫,但是離婚對於一個人的名聲關係很大,旁邊的親戚朋友也都會沒事探討一下,影響是很大的,但是這些都不重要,生活是你自己的,在決定之前想好發生的問題都不在意的話可以選擇重新一段美好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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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鴨池的魚
兩年沒在一起生活,是什麼原因造成分居?期間有人努力過沒有?努力的結果是什麼狀況?有子女嗎?子女的態度如何?等等,因此,不好給建議。至少離婚方式,能協議離婚最好,萬不得已法院起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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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80春暖花開
沒有完美的人生,只有湊合的婚姻,不到萬不得已,不要離婚,應該彼此包容,彼此理解,。如果離婚了苦了可憐的孩子,孩子沒有了完整的家庭,就不會快樂,孩子沒有了快樂,父母何來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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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kayden花子
首先勸你不要離婚,因為再婚遇到的問題要比頭婚還多!二婚過的好是一件小機率的事情,不要總認為自己與眾不同二婚就能比頭婚過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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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怎樣呢
協議可以離當然好,如果協議離不了,只能訴訟了,婚姻如果大的基本面還行,就別離,學會調整自己,學會和對方好好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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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蓉顏易流入言林
你的三連問,還真的是一問三不知啊。你不是地球人嗎?
在回答問題之前我想冒昧的問問,你的年齡,你的學歷,你的職業。真不可思議,你在分居的兩年時間或之前你都在幹嘛呢?難道關於婚姻法離婚的章節,你一眼沒看,你一無所知嗎?離婚這等命運悠關人生轉折的大事在你看來未必是大事,怎是一個問答和回答就能解決的事呢。沒準兒你結婚也結的草率,離婚也沒當回事。總感覺你的年齡,你的學歷和職業並不支援你一問三不知呀。真不知你哪來的勇氣結的婚。
不可思議的還有第2點,既然知道離婚有兩種形式,協議還是起訴離婚 最應該回答這個問題和考慮這個問題的是你自己,而不是隨便問別人和讓別人給你選擇。你老公什麼德行是因你閃婚不瞭解還是你至今真的沒看穿他。他會選擇那種形式,你是局中人你是最清楚的。如果連這點判斷和肯定都沒有,我倒想問問你到底是幾歲的孩子呀?你到底上沒上過大學呀?社會上的什麼崗位和工作你能勝任呢?
奉勸你這位行事草率不學無術的大小姐,一定要在個人修養上下功夫提高,才能找到你的下一個如意郎君。
你所提到的三個問題,最後一個問題完完全全是你的選擇題而不是別人。而前兩個問題在婚姻法的第4章中寫得清清楚楚,請你翻看,你會一目瞭然,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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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婚姻法律師姜威
看到這樣多個連環的問題,感受到了題主的內心的糾結,其實,對於你來講,到底是否要離婚,這個問題還是要親自問問你的內心的,夜深人靜時,你問自己,這段感情還要繼續嗎?如果要繼續的話,該怎樣作出改變呢?問自己三遍,相信會有答案的!
一、分居兩年,離婚行嗎?無論兩個人是否分居,或者分居多長時間,只要夫妻一方認為感情已經破裂了,都可以離婚,結婚自由,離婚自由,婚姻自由,結婚或離婚都不受他人的任何干涉!只要你自己決定就可以了,離婚並不需要一個確鑿的理由,離婚時不是算術題,必須有明確的題目,然後有明確的答案,所以,離婚可以是沒有理由的。
曾經遇到一個案件,男女雙方郎才女貌,家庭富裕,雙方的父母也都是退休的知識分子,還有一個孩子,孩子聽話懂事,外人怎麼看,都是讓人羨慕的家庭,但是男方執意要離婚,周圍所有的人規勸詢問,到底是何原因離婚?男人只回答了:累了,感覺雙方沒有感情了。所有人都認為他大多數外面有人了,但是隻有他的家人及他老婆知道,他晚上幾乎不在外面應酬,從未有過沾花惹草。有時,感情就是這樣,說不清道不明。
有些朋友認為離婚必須要找到理由才可以,還有一些人被起訴離婚了,很驚訝很疑惑,認為雙方感情很好,為啥對方要離婚呢?所以,離婚自由,無需理由!
二、離婚的方式離婚的方式只有兩個:
1、協議離婚,雙方帶著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離婚協議書,單人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然後領取離婚證了。雙方自願且本人要親自去民政局辦理彩才可以,就是大家所說的自願離婚。
2、起訴離婚,一旦雙方協議離婚不成,只能選擇起訴離婚了。原告帶著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離婚起訴狀,證明感情破裂的證據(若有),財產證據等,就可以去法院立案了,法院會排期、開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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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協議是最好啦!一打官司就什麼情分都沒有了,在協商的過程,你們還可以聊聊你們的酸甜苦辣,有可能你們會和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