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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肝炎患者可以妊娠嗎?

    對於慢性肝炎患者來講,是可以要孩子的,但要選對時機,在各項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才可以選擇妊娠。在對的時間做了對的事才會有對的結果。這主要是因為妊娠期孕婦代謝增加,對蛋白、糖原的需求量高於非妊娠狀態,不利於疾病康復。另外,孕期大量雌激素需在肝內滅活並影響肝臟對脂肪的轉運和對膽汁的排洩。胎兒的代謝產物需在母體肝臟內解毒。以上這些都是妊娠對原有肝炎病情的不良影響,所以在不恰當的時機選擇妊娠會增加誘發肝炎活動性的風險,對母子都很不利。對於想要孩子的媽媽來講,應在停藥後肝功能正常時進行計劃妊娠。計劃妊娠前,慢性肝炎患者應行病毒載量檢測,選擇病毒載量量低時受孕有助於減少母嬰傳播。如病毒載量較高,一定要在抗病毒治療降低病毒載量後再選擇妊娠。

    二.妊娠合併各型病毒性肝炎都有哪些特點?

    在中國以合併乙肝病毒(HBV)感染居多,其次為合併甲肝病毒(HAV)、丙肝病毒(HCV)、戊肝病毒(HEV)感染,合併丁肝病毒(HDV)感染必須以合併乙肝病毒感染為前提。目前還有己、庚型肝炎病毒感染。

    1.HAV感染

    妊娠合併甲肝病毒(HAV)感染主要經糞-口途徑傳播,感染後可獲得持久免疫力,常為自限性病程,臨床上均為急性。前期症狀如發熱、厭油、肝區痛等一般於3周內好轉。此後黃疸出現,肝腫大持續2~6周。多數病例症狀較輕且無黃疸。目前尚無HAV致畸的證據,亦無宮內傳播的可能性,故不必行人工流產或引產。孕晚期患甲型肝炎,新生兒出生後2周內注射丙種球蛋白,預後較好。如甲型肝炎已痊癒、病毒已清除者可以哺乳,但急性期禁止哺乳。

    2.HBV感染

    在中國比較多見,將近一半的慢性HBsAg攜帶者是由母嬰傳播造成的。臨床表現為在急性期出現不能用妊娠反應或其他原因解釋的消化系統症狀,起病較慢。妊娠晚期則可使妊高症發生率增高,且容易發展為急性重型肝炎。分娩時因肝功能損害,產後出血率高。母嬰傳播有3種方式:宮內感染(病毒使胎盤屏障受損或改變其通透性)、產時傳播(胎兒透過產道時接觸或吞嚥含HBV的母血、羊水、陰道分泌物,或分娩時胎盤絨毛血管破裂)、產後傳播(與接觸母親唾液和乳汁有關)。患乙型肝炎或慢性無症狀攜帶HBV的孕婦,均可能將HBV傳給胎兒,造成胎兒畸形、流產、早產、死胎;也可能使新生兒窒息率及病死率明顯增高,或使新生兒成為HBV攜帶者,部分導致慢性肝炎、肝硬化以及肝癌等。

    3.HCV感染

    感染者半數以上發展為慢性,其中近1/3發展為肝硬化,甚至肝癌。經血傳播和經母嬰傳播是中國丙型肝炎的主要傳播途徑,其中母嬰傳播的重要途徑是宮內感染。

    4.HDV感染

    HDV常與HBV合併或重疊感染,導致病情加重或慢性化。主要經體液傳播,輸血或血製品是傳播HDV的重要途徑,也可能經性接觸傳播,母嬰傳播少見,經母嬰傳播者主要是以宮內感染為主。

    5.HEV感染

    主要透過糞-口途徑傳播,不經母嬰傳播。

    三.妊娠合併病毒性肝炎的處理措施有哪些?

    1.非重型肝炎

    在妊娠早期主要給予保肝對症支援治療,常用的保肝藥有谷胱甘肽、複方甘草酸苷、複方丹參液等。妊娠中晚期由於妊娠負擔加重易加重肝功能損害,繼續予以保肝治療,如病情持續加重發展為重型肝炎,按重型肝炎處理。

    2.重型肝炎

    在肝炎病情有相對所穩定(主要指凝血功能、白蛋白、膽紅素的數值)後終止妊娠。

    四.哪些措施有助於預防母嬰傳播的發生?

    1.合併甲型肝炎

    對最近接觸過甲型肝炎的孕婦應給予丙種球蛋白預防,產婦為甲型肝炎傳染期的新生兒,可於出生時及出生後1周內各接受1次丙種球蛋白注射。

    2.合併乙型肝炎

    產後新生兒聯合使用乙肝疫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可以明顯降低母嬰傳播。

    3.合併丙型肝炎

    尚缺乏特異的免疫方法。注意個人保護,減少醫源性感染是預防丙肝的重要環節。

    4.合併丁型肝炎

    尚缺乏特異的免疫方法。是以合併乙型肝炎為基礎的,預防措施同乙型肝炎。

    5.合併戊型肝炎

    母嬰傳播主要發生於產後和產時,要注意保證分娩時良好的衛生措施,減少胎兒接觸母親糞便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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