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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郭吃菏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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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京摩文徵拆律師汪穩
如果認為自家房屋拆遷補償評估過低,可以透過多種方式解決:
1、可以雙方協商,求助政府部門進行調解
2、委託律師,向上一級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3、委託律師,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不管是採用哪種方式,建議一定要採取合理、合法的方式來解決爭議,尤其是在找拆遷律師時一定要找專業的拆遷律師維權您的案件。
對於國有土地上房屋的徵收補償問題,法律有明確的規定。在評估階段,《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複核評估,對複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徵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範圍內予以公告,被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需要說明的是,對於拆遷補償款項是和被拆遷房屋的性質、區位、建築結構、裝修裝飾、具體用途等因素相關的,如果對拆遷補償的數額有異議,最好在評估階段就及時溝通。
最有效的做法是當釘子戶。走法律程式的話,行政複議也爭取不了多大權益,因為現在開發都是政府拆遷,棚戶區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