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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賈克斯的愛情

    一、企業員工帶薪病假有多少天

    職工帶薪病假有多少天,依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年限而定,病假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第四條 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第五條 企業職工在醫療期內,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二、病假工資的計算方法

    1.病假工資的基數按照以下三個原則確定: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

    (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透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

    此外,按以上三個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計算係數按照以下方式確定:

    (1)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疾病休

    假工資:

    ①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②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

    ④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

    ⑤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2)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

    ①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

    ②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

    三、醫療期和病假有什麼區別

    1、醫療期是法律概念,病假更多是生理上的概念

    法律上,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醫療期的長短有法定標準。

    病假,是指勞動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企業應該根據勞動者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一定的醫療假期。病假的長短需根據勞動者的病情而定。

    2、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關係,病假期內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法律規定醫療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關係。醫療期結束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當由勞動鑑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鑑定。被鑑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終止勞動關係,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被鑑定為五至十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而病假期間的勞動關係保護,法律則無另外的規定,一般來說,當勞動者請病假且病假短於醫療期,除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之情形,用人單位在這一期間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當勞動者請病假但病假已超過醫療期,用人單位方可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3、醫療期是法律對勞動者的一種特殊保護,病假則更多屬於用人單位用工管理的範疇

    實踐中,用人單位都會要求請病假的員工提供證明,並由企業行政稽核批准。員工基於生病向企業請假的,應當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否則可能因違法公司的制度被解僱。

    但是醫療期內則不同,醫療期內,除非是員工嚴重違法紀律,否則用人單位不能基於任何理由解僱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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