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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戲迷阿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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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白評論區
老舊小區裝電梯,在要裝電梯的那棟樓,有物業使用的房間,所以要求物業公司也要出一部分費用,但是物業並不同意。
我認為物業不肯出錢也算合理,有以下兩個原因。
1、電梯安裝完後是小區的共有財產,物業公司並沒有所有權,因此物業公司不需要支付電梯安裝費用。
2、電梯安裝完後,物業公司實際上享受到了電梯帶來的便利,因此可以要求物業公司出部分電梯使用費用。但是,物業公司對於新裝的電梯也承擔了多出來的管理費用。能否抵消,可以雙方協商。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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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因果不空001
這樣的提問會讓聽眾都會覺得不出錢的人不對,這樣的提問帶有嚴重的自己想裝電梯的個人立場。
舊房加裝電梯,涉及家家戶戶的利弊,對高層住戶有利卻損害底層住戶利益,是否裝電梯要全樓表決同意的,底層住戶用不著電梯還要承受噪音汙染光線遮擋,肯定不願意裝電梯,自己用不著電梯,不同意裝電梯當然不願意付費,這合情合理。
請問題主,你願意放棄自己的便利不裝電梯嗎?
你不願意放棄便利不裝電梯,他也不願意為用不著的電梯付費,他無權指責你,你也無權指責他,各自為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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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本地狙擊
首先,你提的問題我沒太看懂,什麼叫物業有房?有什麼房?物業用房?物業用房是當初開發展劃撥給物業公司辦公或堆放物品用的,也是法律條款必須要有的。
其次,居民安裝電梯,物業不出錢是否合理的,要分幾方面去分析:第一:你要弄清楚物業公司和業主,包括業委會的關係。很多人現在都弄不清楚,以為物業是服務的,為必須為業主處理任何事情,一旦處理不好就覺得物業公司只知道收費,其他什麼都不幹。這種想法是完全錯誤的。
1.業主出錢,聘請物業公司管理小區,那麼從法律角度來說,雙方是平等的,不存在誰高誰低。
2.物業公司提供哪種水平的物業服務,收取多少物業費用,都是事前簽訂好合同的,超出合同範圍的,物業公司有權拒絕,或者另外收取相關費用。
3.物業公司管理或者服務的範圍只有公共區域,涉及到業主產權以內的事宜,物業公司可以幫助協調處理,但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安裝電梯是誰的想法?是物業公司的嗎?抱歉,物業公司沒有這個權力。所以只能是業主的。
小區業主按照要求,業主委員會開會投票,通過了才能初步打成安裝的意向。
隨後,業委會和物業公司人員,需要到區的房管局找相關人員協商辦理。房管局人員還要和電梯公司人員至現場檢視,小區樓宇是否適合安裝電梯,然後出局報價單,由物業公司和業委會人員稽核,並將費用詳細拆分到每戶,最後進行公式。
你可以看到,這麼一個大致的流程,物業公司能做的其實不多,不是物業決定、不是物業出方案、不是物業定價。
第三:後續跟進事宜如果小區居民同意安裝,並且有條件安裝的情況下,物業公司人員其實更累。
1.安裝時要現場派人跟進,防止產生安全隱患。
2.安裝時噪音施工要結局,與每家業主溝通。
3.安裝完畢要驗收,確保工程質量。
4.後續電梯保養費用需要收取,碰見不肯繳納的業主,也許還要自己貼錢。
5.後續日常保養、檢修,都是物業公司人員跟進,增加工作量。
雖然物業公司人員會使用電梯,但是所有權並不是物業公司的,而且在增加了那麼多的工作量以後,請問小區的物業費有漲價嗎?
回覆列表
這個問題我是這樣認為的,多層老公房老人們想要裝一部電梯比登天還難,天天在喊為老人們裝一部電梯只有雷聲大,雨點小,要辦成這件民心工程基本上無望,然而什麼原因造成這個實事工程成為泡湯呢?原因很簡單不復雜一個樓面需要簽字同意,有一戶居民不同意這個電梯裝不成,講是講三分之二同意可以加裝了,其實不是這回事也要商量同意簽字,通過了解下來呢?一樓住戶不同意加裝也不說不加裝理由不簽字等於白忙活。那麼我們從測面瞭解下來,一樓住戶要補償房款,電梯裝好後一樓買房款要跌下來了,因此私下摸下來他們要10幾萬以上補償款,光線是小事一樁流產加裝電梯,加裝電梯共計60萬,國家貼24萬,餘下來分攤一樓不出錢二樓不出錢不用(以後用要付錢)三樓,四樓,五樓,六樓,七樓,樓層越高攤的錢越多以次類推,樓層越低攤的錢越少。物業不出錢,物業真心服務為居民著想做做老孃舅公道,誰加裝誰保養。只有這樣加裝電梯很難辦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