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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胡說八道5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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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關注漲知識
孩子是你們夫妻雙方的,在你肚子裡懷胎,當父母的當然有決定權利。
請先冷靜冷靜聽我未婚女給你講講,然後你再考慮這個孩子要不要留下的問題。
如果剛剛懷孕孩子沒有成形,那你實在不想過了,過不去下去了,那你自行決定!
如果已經懷孕7周以上,那麼你肚子裡的孩子此時已經成人形了,那麼我就不建議你打掉這個還未出生就失去生命的寶寶,一過七週他就是一條生命,你能捨得打掉嗎?
要是我做不到,哪怕離婚我也會選擇把孩子生下,雖然艱苦一些但是我辛苦懷胎十月所生,想想我都高興,女人最大的唯一就是孩子,可以說孩子是一個母親的一切!
如果可以挽回這段即將失去的感情那就努力努力,每一個家庭,每一對夫妻生活都有磕磕絆絆,沒什麼大不了的事情,能相互謙讓就謙讓,走過這個時光就會越來越甜蜜,從新開始一段感情也未必能好到哪裡去,過日子磕磕絆絆的才會有趣!
生不生孩子是母親的權利!只是想你明白,打胎非常的傷身體!而且還是一條生命,如果這段感情能回去那就回去,希望你們雙方可以在認真考慮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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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楊發明26
是想打下孩子離婚呢,還是為了離婚不要孩子呢?結婚時間不長吧。沒有感情了嗎?沒事玩玩遊戲嗎?年輕人真是越來越離譜。離婚不是玩的。想好了嗎?
都想離婚了,孩子生下來也是不負責任的。不過不要打掉了孩子最後沒離婚,這個事情就會成為各自內心的一根刺了。
從法律的角度來講,女方具備生育選擇權,所以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