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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HTV法治時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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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議不反顧者
還是和解算了吧。唉!訴訟……
一味縱容袒護醫院,使得醫務人員喪失提高技術水平、十分注意義務的動因,事故頻發,導致醫患暴力衝突不斷……
同一法律事實,截然相反的烏龍判決。
——“拔錯牙”,任性違規裁判
“斷牙還在,後面好牙沒了”。“拔錯牙”是茶餘飯後小品相聲的笑談,但2015年元旦,在河北省張家口市懷來縣一位平民寇義林身上真實發生了,由於當地懷來縣醫院“拔錯牙”,造成一側牙齒喪失咀嚼功能,無法按原計劃配置雙端固定橋烤瓷牙了(其他口腔醫院檢查診斷,修復需行種植牙及植骨術,首次費用近6萬元),醫療鑑定“不應當拔除”(北京的法院判“不拔牙對”)。懷來縣醫院不致歉、只願賠10000元;由於醫院沒有書寫“紙質病歷”和“拔牙手術知情告知書”,患者響應時下號召,理性維權訴訟至懷來縣法院;申請訴前證據保全,但一審辦案人竟找涉事醫生用手機拍攝電腦前臺螢幕,違反電子資料取證規定,違法調取虛假的電子病歷,並據此判決“好牙拔的對,未拔斷牙是漏拔”判只退費385.05元;二審又“獨任審判”“不公開宣判送達”;再審申請審查10個月嚴重超審限敷衍駁回,光裁定透過郵政特快專遞就堪比“老牛拉車”行走了三個月之久!患者訴訟至今四年多,不但醫院未退賠分文,就連預交的案件受理費法院也未退分文(一審判決案件受理費,由醫院全部負擔)
大陸成文法系,一界之隔的北京/河北,出現如此截然相反的奇葩判決,使這位患者好像當年的“小白菜”……
https://m.zjurl.cn/answer/6752714243251896588/?app=news_article&app_id=13&share_ansid=6752714243251896588
http://blog.sina.com.cn/s/blog_1548c87cf0102yuk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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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淮北日月升
被醫院誤診,打官司索賠需要哪些材料?
首先提醒題主,和醫療機構打官司比較難,如果能協商解決的,不建議透過訴訟的方式解決。
和醫療機構打官司,難在哪裡?主要是男仔技術和舉證。因為作為專業機構,他們對於醫療問題是輕車熟路,而作為患者是技術上的門外漢。另外病歷當資料掌握在他們手裡,這些都對於訴訟不利。
如果題主已經打定主意打官司,那麼建議準備一下材料:
身份證、就診卡、收費票據、病歷。
其他醫院的收費票據、病歷。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只要舉證證明自己在這家醫院就診了和目前的結果就行,一般不需要舉證他們有什麼問題(當然能舉證更好),而作為醫療機構應當主動舉證自己的診療行為沒有過錯,因此主要的舉證責任在醫療機構一方。
以上回答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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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南京衡曉春律師
https://weitoutiao.zjurl.cn/ugc/share/thread/1654951173792771/?app=&target_app=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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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牽住夕陽的手
看到題主的敘述,同情題主的遭遇,這真是庸醫害人。
曾經在法律節目中聽到過一個案例,跟題主的情況差不多。
男子騎車外出摔了一跤,感覺腳踝處非常疼,去縣醫院檢查,醫生也讓其拍片了。
片子拿給醫生看,醫生看過後說沒大問題,然後給開了一些消腫止痛藥,讓其回家休息。
男子的腳踝處腫了很久,消腫後依然疼,走路更疼。
男子去大醫院骨科檢查,最後確診腳踝處骨折。
男子諮詢律師,他咋樣向第一次看病的醫院索賠。
律師告訴男子,如果所說屬實,拿著初次看病的所有資料走法律程式,去法院起訴。
現在的人都有法律意識了,懂得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利益,過去的人就沒有這個想法。
我單位老領導的老婆被縣醫院誤診為胃癌,看了三個月,花了不少錢不說,夫妻倆因為這個誤診愁的瘦了一圈。最後女兒帶著去大醫院複查後,才知道是普通的胃炎,被誤診為胃癌。
醫生診病很關鍵,如果遇到一個庸醫,很有可能發生悲劇。
題主如果想為自己討回公道,就只能拿著診病時的所有資料走法律途徑了。
回覆列表
律師解答:除了民事起訴狀和雙方主體身份資訊的必備材料之外,最關鍵的點在於證據。
根據本案的情況,首先,要提供自己曾經到醫院就診的事實證據,可以包括醫院的門診病歷,所拍的片子等;其次,需要提交能夠證明您受到損害的證據,比如說勞動合同等。
如果這兩方面證據,不能夠證明縣醫院的誤診過錯,與您的損失存在因果關係,那麼在訴訟過程中,可以向法院申請醫療損害的司法鑑定,用於證明確實是由於醫院誤診,導致自己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