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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寫作情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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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情感的白太陽
我曾經有過一個男朋友,兩個人在一起兩年多,已談婚論嫁了。但我卻發現他和一個女網友關係密切,常常見面。儘管我和他吵過無數次,他都不改。無奈之下,我只好和他分手。可分手不久,我就發現自己懷孕了,因為以前有過多次流產經歷,醫生說再流產,我可能會失去做母親的資格。後來,我只好把孩子生下來了。我未婚生女,成了別人指指點點的人,我也心情抑鬱,一度曾想自殺,後來在網上和一個男人聊天時,就把這一切傾訴出來了。男人說他因為男性功能有問題,很自卑,不敢處女朋友。他還說願意和我假結婚,讓孩子有個完整的家。後來,我們結婚了,過了四五年,還一起買了房子。只是,他不知為什麼,在一天深夜,離家出走了,已經半年了,沒有音訊,也沒回來離婚……。
可別不信,這種為某種目的而“假離婚”的事情,確實在身邊是真實存在的,並且有的令人啼笑皆非,倍感慌誕,但又發人深思。
相信這種“假離婚”,夫妻關係原本是不錯的,最其碼非常恩愛的。村裡就有這麼個人,這幾年包工程掙了些錢,便想著能夠有更大的機遇。正好這時有個很大的專案,但對方是個女的,很欣賞他的才情,讓他和原配離婚後和她結婚,才會把工程給他,財色雙贏。
這個人呢,原本和老婆關係不錯,可為了得到那個專案,就狠心和老婆商量假離婚。老婆了,為了丈夫的事業,又各處買房用她名字登記的,就辦了手續,同意了離婚。
可以後的事更奇葩,這人和那女人領證結婚,拿到專案沒兩年,那女人又和他協議“假離婚”,說為了和一個老男人結婚,可以繼承那人的家財。
就這樣,那個人又離婚了,可回到老家,原配居然嫁給了他老爸,幾乎氣的他想吐血,但這些都是自己的野心造成的,只能啞巴吃黃蓮,有苦說不出,後來聽說他去了外地,再也沒回來。
這就是說,無論為了自己的私慾,還是某種目的,和原配“假離婚”的,很少有“破鏡重圓”這種好結果的。
所以,遇事三思而後行,千萬別做前悔容易後悔難的事情,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