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2年出的車禍當時在3甲醫院治療的,當時是左手和雙腿骨折當晚就清洗完就打石膏了,然後兩年後有一次翻越護欄時一個車玻璃從我手心戳出來了當時在我們鎮上醫院做手術取出來了,現在2018年我又發現有一塊玻璃在我手心,我想問一下我能找當時的醫院理賠嗎?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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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廖彩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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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實現一個曉目標
有律師的專業回答了。建議你找車主談談,即使你真還能找到6年前哪個車主,還是面臨同樣的問題,你怎麼證明這個玻璃是6年前事故的?車主也會覺得委屈:是不是一次事故,要包你到死呀!所以自己掂量著辦吧。不怕麻煩可以再打一次官司。關鍵在於值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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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影舞傳說
任何取異物手術之前都會書面說明,很多異物是難以取盡的,醫院會盡力,但是不能保證。尤其是小的玻璃異物,x光檢查不顯影,直視下和血肉一個顏色,有時很難看見。還有木質異物,x光也不顯影,病人往往自己也說不清到底有幾個、有多大的、什麼形狀的異物在組織裡面,進去有多深,有時候很難搞乾淨。最好辦的就是金屬異物,拍個片子,多少、多大、什麼位置,清清楚楚。這是技術能力所限,不是責任事故,就像某些重病,誰得誰死,不能因為死在醫院就讓醫生償命吧?一個六年了都沒什麼知覺的異物,就讓你想去找醫院的麻煩,我們醫生招誰惹誰了?
看描述,也就是你覺得當時的醫院沒有給你清理乾淨,然後意圖找醫院賠償。
如果真是這樣,我只能說你有起訴,甚至要求他人賠償的權利,但是結果如何,很明顯不會如你所願。
為什麼呢?
你受傷的原因是因為車禍,讓你受傷的本是車禍,醫院給你提供了救助。
你也說這是六年前的事情了,你在兩年後才發現了玻璃的情況。
問題來了
第一,你如何證明現在這個玻璃就是車禍時留下的玻璃呢?
當然我們可以走司法鑑定,理論上推算的出來一個時間範圍,但是我需要提醒的是,做鑑定很貴,時間這麼久遠,也許可以推算出這是一個六年前的玻璃,但是是不是車禍時的玻璃呢?估計你都找不到當時車禍的玻璃做對比。
第二,手心的玻璃對你傷害很嚴重嗎?
我相信如果是個很大的玻璃,有嚴重的後遺症等,你早就去醫院處理了,你之所以這麼遲才發現,是因為這個玻璃很小,並沒有對你產生危害。
既然沒有什麼危害,你打算索賠多少?
個人認為,除非玻璃對你傷害很大,那麼你索賠其實也應該先找讓你出車禍的人,然後在考慮這算不算醫療事故。
我估計真談不上,最後提醒,且莫醫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