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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爾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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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典藏6
這個“心安”的答案應在與林雨峰的對話之中。林言,你這才可惡,你(丁)什麼都知道卻什麼都做了!
可能有人會說七個人的生命大於一個人的,應該搬向一個人,一個人死總好過七個人死。這是人的功利考慮。從天道一個人的價值與七個人的價值是等同的。無論一個人還是七個人的生命都是一樣的。這是人無法求得心安的選擇,搬道叉的人無論搬向哪一邊都將承受巨大的心理陰影,其實丁元英就是那個搬道叉的人。我當初給的答案是“天選”,人是無權也無法選擇的,那只有聽天由命借我的手做了“天”的選擇。無論誰死誰活都不是我的決定。是“天”“道”“神”“如來”“規律”的選擇。
我當時是有逃避責任的狡黠,但我沒有更好解脫責任的方法。
丁元英面對的是同一個問題,“殺富濟貧”
貧富於天道無二,你殺是害命,你不濟也是害命。兩難選擇,如果你說兩害相較取其輕!那是人道不是天道。
丁的五臺問道便於此,求心安也於此。
野狐禪不落因果,不昧因果就是心安。
另一層,我妄測。丁是相信因果律的,起心動念必有迴響。如果這心是丁元英起,丁能承受,他已然自知入不得窄門,過不門檻,有下地獄的準備,但這心是芮小丹起的,他可以不怕,可以承擔,但他有愛了,他承受不了惡果發生在芮小丹身上。在此事運作的過程中於法於理都把他人(歐陽雪,葉曉明,劉冰,馮世結)的責任考慮清楚了。他其實做的只是一個幕後操盤手,完全在法理上不負責任,但他負了而且是以生命為賭注。他偉大於此,也委屈於此。玄智大師知道他怎麼想的,他全知道但又必須去做,他求得只是一個明白他的人給予的“心安”或安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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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微語默話
丁元英再做一件打破原有狀態和規律的事——殺富濟貧。原本音響界的巨頭,沒有什麼過錯,無故的被“殺”了,這改變了一個原本按照規律執行的正常狀態。丁元英再做一件人為操作的事情。他有這個能力,但他本不應該這樣做,也沒有這個必要。
去寺廟不是簡單的為求心安,是要找到另一個平衡點——那些“小人物”因為自身的原因最終將自己都淘汰了。如果丁元英把這件事做成了巨頭滅亡,而小人物取而代之,一夜暴富。那他確實只是為了求心安,並且這個心安是自欺欺人的。
丁元英的做法是,新開了一扇門,讓所有的人自己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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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東方京川
丁元英全知道但又必須去做,他求得只是一個明白他的人給予的“心安”或安慰而已。
丁元英的五臺問道便於此,求心安也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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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弘yi
丁元英為什麼去做這件事情連自己也犯糊塗,為女人?為顯本事?所以他心不安。最後連他女人的命都陪上了。這個是他想不到的。主意是女人出的,因果迴圈當然要顯現在女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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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748954700
爭取的事情都是善果,未爭取的事情都是惡果。善是普渡自己普渡眾生,惡即是罪惡對自己是有罪的對他人也是有罪的,為什麼庸人自擾之?平庸人煩惱多,因為他未主動爭取埋下惡果,必然需要懺悔贖罪。人之初性本惡,人是環境的產物,說明惰性釋然。
回覆列表
一是基於意識形態,不管是為了“送禮物”,還是“扶貧”,丁元英深知這次出手,必將是拔刀見血,誤傷無辜。從他甘願受罰也要退出私募基金這一點來看,他的目的不在物質,也不在其他,只是求一個心安,而這次出手,不但沒止住私募基金帶來的不安,反而雪上加霜,所以這是他的一種自救的意識;
二是基於文化的對稱,在中國佛教文化是可以教化人心,是可遠離一切貪嗔痴的。而這一次所謂的“扶貧”,是承諾芮小丹的一個禮物禮物開始的。他深知這個禮物,對芮小丹來說是精神的,是神奇的,是美好的。而丁元英的認知,在起心動念處也是這樣想,但現實規劃運作過程中,卻容不得他太感性,他必需要面對錯綜複雜的社會關係,還有隨之而來的各種風險,基於這一點他是“狼性十足”的,而造成丁元英這種兩面性的根源,便是他對芮小丹的嗔愛。”遠離於愛者,無憂亦無怖“,他愛了,他的執念便是他的因果,因果的根源在性,性在悟,悟在”阿迷陀佛“;
三是基於社會認知,丁元英知道,這次的運作,從商業運營角度來講,是勝券在握的,但他同時又知道,從社會文化、行業發展角度來講,這就不是一個丁元英可以掌控的了。格律詩一面世,業界內多了個新生,按照生老病死的規律推演,一定是在業界的某一地方又多了一個”舊人“或”病人“,這原本是自然規律,但格律詩的出現,加快了這種格局的變化,也就打破了某些人的邏輯節奏,必然會發生一些突發狀況,這種結局對社會的影響不知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正如林雨峰所說”毀掉了一個民族品牌“,但這決不是丁元英的本意,矛盾於此。
到底是何種原因,不去過多考察,總而言之,小到一個人,大到一個公司,做任何事都是會從這個維度去衡量的:內心、他人、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