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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浩子哥科技賦能

    對於絕大部分創始人來說,從種子輪到A輪、B輪~Pro輪~上市,創始人團隊的股權會被一次次稀釋,如果沒有良好的股權治理結構,創始人就很容易被趕出董事會,甚至是被迫離開公司!

    當初阿里想在香港上市,但是因為阿里想要採取的同股不同權治理結構不符合港交所的條件,最後才轉而到美國上市,這也讓香港遭受了巨大的損失,直至今年,港交所才面向網際網路科技公司開放門戶,允許同股不同權!

    早年的阿里巴巴並非是今日的合夥人制度,而是十八羅漢人人持股的聯營模式,合夥人制度是阿里治理結構的進化版;當年蔡崇信放棄國外70萬美元年薪轉而被馬雲“忽悠”加入阿里巴巴,因其對阿里巴巴創始之初的傑出貢獻,蔡崇信成為了十八羅漢中股權僅次於馬雲的第二大股東!

    在蔡崇信的牽頭下,高盛、軟銀先後注資,才開啟了馬雲股權的稀釋之路,而軟銀也成為了阿里巴巴的第一大股東,持有百分之三十多的股權!不過,因為軟銀與馬雲之間的某些投票權委託約定,才讓馬雲穩坐中軍帳!

    直到雅虎的加入,才真正撼動了馬雲的權威;當時雅虎持有了阿里巴巴近百分之四十的股權,是名副其實的第一大股東;兩者度過甜蜜的蜜月期之後,便爆發了控制權之爭;馬雲可沒有馬化騰那樣幸運,雅虎也沒有南非標準銀行的雅量;雅虎想將馬雲從董事會主席的位置上拉下來,可馬雲又豈是吃素的?

    你要戰,那便戰!

    經過多輪博弈和多方斡旋,最後以馬雲為首的阿里巴巴核心管理層還是掌握了控制權;也是在這段紛爭之期,才定下了合夥人制度!

    在阿里巴巴章程中明文規定,阿里合夥人團隊享有董事會過半數董事席位的提名權!至此,董事會實質已經掌握在合夥人團隊手中!

    在阿里巴巴合夥人委員會中,只有兩名永久合夥人—馬雲和蔡崇信,其他人都是可變動了,這幾年經常看到阿里巴巴合夥人團隊“迎來送往”的皆是於此,不過即使退出了合夥人團隊,還是依然保有股權的,只是不再擁有上層建築群的特權了!

    馬雲統帥合夥人團隊,遙領董事會,暢遊於各大股東之間,遊刃有餘!

    報告顯示,截至2018年7月18日,軟銀持股28.8%仍是大股東,馬雲持股6.4%,阿里執行副主席蔡崇信持股2.3%,阿里高管和董事合計持股9.5%。

    今年9月,馬雲還公開表態將於明年從阿里退休,以後專注於教育、公益和環保等事業,以後我們也可以正式稱呼一聲馬老師了;不過,即使退休了,馬雲依然是阿里巴巴的實際掌控人,只是不需要再像以前那樣事必躬親了!

  • 2 # 股權道

    根據阿里巴巴2019年在香港上市披露的招股書,馬雲當時的持股是6.1%。

    阿里在開曼群島註冊了一個合夥企業,並在公司章程規定,由阿里合夥人推薦過半數董事。

    不只是這樣了,阿里控制權的設計有4個核心要素是環環相扣的,缺少一個都控制不了公司。

    而且還設立了三種保險,包括要求軟銀等大股東投票支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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