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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無法翻身的鹹魚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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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姚80291491
未雨綢繆更有現實意義吧,現存的如何降低風險,而不是透過恐慌焦慮事實上加速擠兌。感覺某些監督部門,長租公寓機構,包括貸款公司要有些時間舉措。已經發生的走法律程式,如何判決也對這個行業有深遠影響。同時,既然長租公寓機構也認為自身是委託合同,可否進一步促進房東租客互相資訊透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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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慶玖哥
長租公寓最近今年繼P2P投資後的又一聚集人們眼球的專案,所不同的是,這次是業主和租戶、長租公司之間的問題。
在今年上半年,就不斷有長租公寓公司因為資金鍊斷裂而跑路。在重慶,從今年6月份開始,就不斷有長租公寓跑路,眾多的租戶由於業主沒有收到長租公司的租金而被業主要求從住處搬離,不斷地有人向警方報警,向社會披露長租公寓的陷阱。
不過,這些跑路的大多數是中小型長租公司,而最近幾天,長租公寓中的知名品牌蛋殼公寓因為資金鍊出現問題,讓人們再次聚焦長租公寓。
長租公寓為什麼會資金鍊斷裂呢這主要的原因還是由於長租公寓的經營模式帶來的後果。
一方面長租公司從業主手裡高價收集來的房源,長租公寓公司花費一筆額外資金,經過整理、裝修、改造後再對外低價出租。
長租公寓一旦暴雷,租戶和房東如何維護自身利益?長租公寓破產或者跑路,就不會再支付房東租金,房東收不到租金,就會要求租戶搬離;而租戶又是年交租金,已經繳納房租房東卻要求搬離,這時候房東和租戶就遇到這樣的問題了。
面對這種情況,業主和租戶如何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①、從房東方面來說
在長租公司跑路或者破產的情況下,房東無法收到長租公司的租金,房東和長租公司的合同已經名存實亡了,長租公司與租客戶之間的合同基礎也有名無實。
因此,房東作為房屋產權人,在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情況下,房東有權要求長租公司歸還房屋,也就是要求租戶騰房,以維護房東的合法權益。
②、從租戶方面來說
在長租公司跑路或者資金鍊斷裂而導致的破產,對於租戶來說,一方面租金已經交納給長租公司,而另一方面也面臨房東要求搬離或者繼續交納房租的情況,因此,租戶處於被動。
面對這種情況,租戶最好是能夠積極地、更好地和房東溝通,以便把損失降低到最低。
租戶應該選擇報警處理,在派出所的見證下,要求房東和租戶共同承擔損失,租戶和房東可以直接簽訂租賃合同繼續租賃,這樣對於租戶來說,損失適當地減少,就是一個比較好的選擇。
如果因為房東要求租戶搬離就立即搬離,那租戶的損失就大了。
房東和租戶對此有何經驗?遇到這種事情,不管對於房東來說,還是租戶來說,都是一件讓人煩惱的事情。對於這類事情,我們都應該有幾點經驗。
房東應該賺自己應該賺的錢,高於市場行情的租賃價格,你就要想到一個問題,誰願意支付明顯高於市場行情的價格來租賃你的房子呢?這顯然是違背常識的事情,不就是一個坑嘛。
對於租戶來說,大多數是年輕人,或者剛參加工作不久,身上積蓄也不多,在低價房租面前,的確有巨大的誘惑,誘惑越大,越應該保持清醒的頭腦。天上有可能掉下餡餅,但這餡餅可能會砸中人,得不償失。
另外,也應該根據這長租公寓事件,出臺一些相關的法律法規來規範租賃市場,以便長租公寓能夠更加健康地發展,能夠給房東、租戶、長租公司都帶來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從上面分析來看,
長租公司在破產或者跑路的情況下,房東和長租公司簽訂的合同,就沒有法律意義了,房東有權收回因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房屋,要求租戶搬離是合情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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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鬥天鬥地鬥自己
可以明確告訴大家,只有兩個辦法:
1.根據合同租客和房東各讓一步。例如租期還有6個月到期,大家各讓一步,3個月以後搬走,或者補3個月的租金住滿6個月。
2.政府墊付。不深說!
至於去找公司,不可能的。
我可以猜測那個公司的手段。當公司發現發展下去只會入不敷出以後。老闆立刻開幾個皮包公司,然後開始透過合法手段轉移資產。公司賬上無錢,負債累累。這時候再把公司賣給一個親戚朋友(窮的要死的)。然後這個老闆和各位房東租客都成了這個親戚的債權人。而且老闆還是最大的那個。
然後老闆還哭兮兮的說,我也是受害者,而且是最大的受害者。
大家去看看金凱瑞的《新搶錢夫妻》。各位租客,房東就是那些螻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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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政府但不要依賴政府, 以合同為準 房東和租客多溝通 ,總能渡過難關。已經被蛋殼害一把了,就別互相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