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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9135166414927

    重點是要掙到錢,實實在在的每個月有那麼一兩萬塊進口袋。哪怕是幾千都不行,畢竟是小姑娘,如果只是掙幾千,那真的還不如老老實實打個工,要說大家對擺攤沒有偏見那就是騙自己了,人言可畏是始終存在的。

    經常有人說我想得多做得少,但是我個人覺得這個不是什麼壞事,我堅定地認為,無論是做小生意還是創業,第一把店鋪或者公司開在那裡,每天哪怕是混日子,能夠養家餬口,第二如果努力了,生活能夠小康,第三,運氣好的話,能夠發家致富。如果不能滿足,那這個生意千萬別去做。

    尤其是不要騙自己,經過100個人,有50個人買,或者賣10個就賺100塊,賣20個就賺200。賬根本TMD不是這麼算的。因為更大的可能是,100個經過只有5個人買你的東西,然後一天到晚才賣了10個20個,結果付了房租去了進貨價,還虧幾十塊錢。

    從小做到大,這事就是騙自己。餐飲百分之百是賺辛苦錢,賣的多就賺的多,先問自己這個東西好不好吃,大家喜歡嗎,周圍有沒有競爭對手,其次,萬一一天下來頂多做的出50份,5塊錢一份,一個月才7500,或者頂多做得出100份,一個月收入15000。把開支一除,那還做個屁喲。

    問自己三個問題,

    第一,這個東西到底有沒有人來吃,大概多少人。毛利如何。

    第二,自己的產能是多少?每天最多能做多少?會不會請人。

    仔細一算,你就知道是不是浪費時間了,如果做到最好的情況,都不能每個月穩定地賺到1萬2萬,繼續老老實實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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