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度陳倉
既然外界不可以闖進之我與其直接對話接觸,那麼催眠術便是折中的辦法之一。傳統理論認為,所謂催眠術是運用暗示等手段讓受術者進入催眠狀態並能夠產生神奇效應的一種法術。有催眠師總結,簡單地說:催眠術是利用心理暗示進行溝通的技術。複雜地說:催眠術是繞過表面意識而進入潛意識輸入語言或肢體語言的行為。理論地說:催眠是心理暗示行為,施術者透過語言、聲音、動作、眼神的心理暗示在受術者的潛意識輸入資訊,改變其思維模式和行為模式。
在之我說看來,催眠術是催眠師應用暗示等手段,讓受術者思維處於模糊朦朧狀態,並利用這種狀態,且利用此狀態的思維與之我間接交流,進而影響之我對交流內容的態度,由此可能影響思維的原有判斷。在此,人處於催眠狀態,之我是獨立的但卻被動,之我可能迎合暗示,進而干擾對先前思維方式及其內容與判斷的態度。從這點出發,也佐證了之我是存在的,是人的最高層次、最高階存在。而之我與思維,透過作用與反作用演繹人的一切。
之我的存在與運用,在中國傳統習俗裡也得到了反證。“頭七”,是華人的喪殯習俗,根據死者去世的時間,再配合天干地支計算出來的日子及時辰。“頭七”是從親人“走”的那一刻開始算,7天后的24小時為頭七。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頭七”習俗,一般都認為,死者魂魄會於“頭七”返家,家人應於魂魄回來前,為死者魂魄預備一頓飯,之後便須迴避,最好的方法是睡覺,睡不著也要躲入被窩;如果死者魂魄看見家人,會令他記掛,便影響他投胎再世為人。亦有說認為人死後魂魄會於“頭七”前到處飄蕩,到了“頭七”當天的子時回家,家人應於家中燒一個梯子形狀的東西,讓魂魄順著這趟“天梯”到天上。
在此,所謂死者魂魄便是死者所謂的之我,之我在頭七的習俗裡被世人無意識發掘了出來,因為這個所謂魂魄其實是無思維的,是死者的“我”;既然如此,活者當然同樣具有!所謂死者的我,是一個虛擬的我——虛擬的之我。那麼,虛擬的之我是怎樣來的呢——睡覺!所謂‘睡不著也要躲入被窩’,即透過自我暗示進入催眠狀態,按照習俗的傳說再演繹想象得來的。
“跳大神”是中國北方民間習俗,其正宗的本源叫“跳薩滿”,它是滿族傳統宗教薩滿教的一種祭祀形式。“薩滿”一詞也可音譯為“珊蠻”“嚓瑪”等。該詞源自通古斯語saman與北美印第安語shamman,原詞含有:智者、曉徹、探究等意,後逐漸演變為薩滿教巫師即跳神之人的專稱。薩滿非世襲,上一代薩滿死後相隔數年後,產生出下一代薩滿,新薩滿被認為是上一代薩滿的“神靈”選擇的。學習當薩滿者,要學會祭神的禱詞,熟悉薩滿宗教活動的內容。最後考試時,跳得神志不清,才被認定這是薩滿“神靈”已附體,這才取得進行宗教活動的資格。顯見,薩滿從一出世就被披上了上代薩滿“之我”的光環。
據資料記載,薩滿為人治病的跳神儀式是這樣的:傍晚,在患者家中,點燃一種木本植物,發出香氣。屆時,薩滿身穿“神衣”,頭戴“神帽”,左手持鼓,右手拿槌,盤腿坐在西北角的專門位置上。薩滿打幾個哈欠後,開始擊鼓。然後起身,邊擊鼓,邊跳躍,邊吟唱。薩滿唱一句,“栽立”和參加跳神儀式的人們伴隨著合唱。鼓聲漸緊,薩滿下巴哆嗦,牙齒咬得咯咯作響,雙目緊閉,周身搖晃,表現出一種痛苦情狀。這時,有人拿出一團燒紅的火炭,放在薩滿腳前,謂之“為神引路”。當鼓聲停息,薩滿開始渾身大抖。按薩滿文化的解釋,此時的薩滿已由“祖先神”附體。於是,薩滿開始問:“你們請我來有什麼事?”病人親屬回答:“因家人患病,驚動祖先來給看病。”這時,薩滿再擊鼓吟唱,要求供祭某種祭品。如果薩滿認定病人的靈魂被惡鬼掠去,這“神”就跳得更熱鬧了。薩滿要在想象中遠征沙場,與惡鬼搏鬥,直殺得大汗淋漓、物我不分……薩滿“跳神”時間長短不一,視病人症狀輕重,短則半小時,長則1~2個晚上。在實踐中,盡職的薩滿能夠達到讓之我與思維臨時短路的境界,很可能神魂顛倒、胡言亂語,直至跌倒不省人事,需要他人刺激才能甦醒。
事實上,透過邊跳躍邊吟唱,夾持所謂“祖先神”,就是被粉飾的、威嚴而虛擬的“祖先神”之我,在一問一答中,薩滿對自身實施了自我催眠。與其同時,用過擊鼓吟唱、動作揮舞,所謂與惡鬼搏鬥直殺得大汗淋漓,如此場面讓病者及家屬在現場也被不知不覺中實施了“催眠”,而暗示則對患者起到或多或少療效,至少暫時改善了患者及家人之我灰暗的狀態。時下,電腦遊戲之所以魅力無窮,就是因為人被帶入了催眠境界,其中的虛擬場景容易讓之我受刺激而閃爍、或愉悅或迷醉迷亂,如果上癮則會形成依賴,後果的負面影響則十分堪憂。(參見:追思篇<我之戰爭>中<綁架之我>)
�
暗度陳倉
既然外界不可以闖進之我與其直接對話接觸,那麼催眠術便是折中的辦法之一。傳統理論認為,所謂催眠術是運用暗示等手段讓受術者進入催眠狀態並能夠產生神奇效應的一種法術。有催眠師總結,簡單地說:催眠術是利用心理暗示進行溝通的技術。複雜地說:催眠術是繞過表面意識而進入潛意識輸入語言或肢體語言的行為。理論地說:催眠是心理暗示行為,施術者透過語言、聲音、動作、眼神的心理暗示在受術者的潛意識輸入資訊,改變其思維模式和行為模式。
在之我說看來,催眠術是催眠師應用暗示等手段,讓受術者思維處於模糊朦朧狀態,並利用這種狀態,且利用此狀態的思維與之我間接交流,進而影響之我對交流內容的態度,由此可能影響思維的原有判斷。在此,人處於催眠狀態,之我是獨立的但卻被動,之我可能迎合暗示,進而干擾對先前思維方式及其內容與判斷的態度。從這點出發,也佐證了之我是存在的,是人的最高層次、最高階存在。而之我與思維,透過作用與反作用演繹人的一切。
之我的存在與運用,在中國傳統習俗裡也得到了反證。“頭七”,是華人的喪殯習俗,根據死者去世的時間,再配合天干地支計算出來的日子及時辰。“頭七”是從親人“走”的那一刻開始算,7天后的24小時為頭七。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頭七”習俗,一般都認為,死者魂魄會於“頭七”返家,家人應於魂魄回來前,為死者魂魄預備一頓飯,之後便須迴避,最好的方法是睡覺,睡不著也要躲入被窩;如果死者魂魄看見家人,會令他記掛,便影響他投胎再世為人。亦有說認為人死後魂魄會於“頭七”前到處飄蕩,到了“頭七”當天的子時回家,家人應於家中燒一個梯子形狀的東西,讓魂魄順著這趟“天梯”到天上。
在此,所謂死者魂魄便是死者所謂的之我,之我在頭七的習俗裡被世人無意識發掘了出來,因為這個所謂魂魄其實是無思維的,是死者的“我”;既然如此,活者當然同樣具有!所謂死者的我,是一個虛擬的我——虛擬的之我。那麼,虛擬的之我是怎樣來的呢——睡覺!所謂‘睡不著也要躲入被窩’,即透過自我暗示進入催眠狀態,按照習俗的傳說再演繹想象得來的。
“跳大神”是中國北方民間習俗,其正宗的本源叫“跳薩滿”,它是滿族傳統宗教薩滿教的一種祭祀形式。“薩滿”一詞也可音譯為“珊蠻”“嚓瑪”等。該詞源自通古斯語saman與北美印第安語shamman,原詞含有:智者、曉徹、探究等意,後逐漸演變為薩滿教巫師即跳神之人的專稱。薩滿非世襲,上一代薩滿死後相隔數年後,產生出下一代薩滿,新薩滿被認為是上一代薩滿的“神靈”選擇的。學習當薩滿者,要學會祭神的禱詞,熟悉薩滿宗教活動的內容。最後考試時,跳得神志不清,才被認定這是薩滿“神靈”已附體,這才取得進行宗教活動的資格。顯見,薩滿從一出世就被披上了上代薩滿“之我”的光環。
據資料記載,薩滿為人治病的跳神儀式是這樣的:傍晚,在患者家中,點燃一種木本植物,發出香氣。屆時,薩滿身穿“神衣”,頭戴“神帽”,左手持鼓,右手拿槌,盤腿坐在西北角的專門位置上。薩滿打幾個哈欠後,開始擊鼓。然後起身,邊擊鼓,邊跳躍,邊吟唱。薩滿唱一句,“栽立”和參加跳神儀式的人們伴隨著合唱。鼓聲漸緊,薩滿下巴哆嗦,牙齒咬得咯咯作響,雙目緊閉,周身搖晃,表現出一種痛苦情狀。這時,有人拿出一團燒紅的火炭,放在薩滿腳前,謂之“為神引路”。當鼓聲停息,薩滿開始渾身大抖。按薩滿文化的解釋,此時的薩滿已由“祖先神”附體。於是,薩滿開始問:“你們請我來有什麼事?”病人親屬回答:“因家人患病,驚動祖先來給看病。”這時,薩滿再擊鼓吟唱,要求供祭某種祭品。如果薩滿認定病人的靈魂被惡鬼掠去,這“神”就跳得更熱鬧了。薩滿要在想象中遠征沙場,與惡鬼搏鬥,直殺得大汗淋漓、物我不分……薩滿“跳神”時間長短不一,視病人症狀輕重,短則半小時,長則1~2個晚上。在實踐中,盡職的薩滿能夠達到讓之我與思維臨時短路的境界,很可能神魂顛倒、胡言亂語,直至跌倒不省人事,需要他人刺激才能甦醒。
事實上,透過邊跳躍邊吟唱,夾持所謂“祖先神”,就是被粉飾的、威嚴而虛擬的“祖先神”之我,在一問一答中,薩滿對自身實施了自我催眠。與其同時,用過擊鼓吟唱、動作揮舞,所謂與惡鬼搏鬥直殺得大汗淋漓,如此場面讓病者及家屬在現場也被不知不覺中實施了“催眠”,而暗示則對患者起到或多或少療效,至少暫時改善了患者及家人之我灰暗的狀態。時下,電腦遊戲之所以魅力無窮,就是因為人被帶入了催眠境界,其中的虛擬場景容易讓之我受刺激而閃爍、或愉悅或迷醉迷亂,如果上癮則會形成依賴,後果的負面影響則十分堪憂。(參見:追思篇<我之戰爭>中<綁架之我>)
之我精神導論——1�
之我精神導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