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原則:
梅毒診斷必須明確,治療越早效果越好,劑量必須足夠,療程必須規則,治療後要追蹤觀察。應對傳染源及性侶或性接觸者同時進行檢查和治療。
(一)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潛伏梅毒)
1、青黴素療法
(1)苄星青黴素G(長效西林)240萬u,分兩側臀部肌注,每週1次,共2~3次。
(2)普魯卡因青黴素G80萬u/日,肌注,連續10~15天,總量800萬u~1200萬u。
2、對青黴素過敏者
(1)鹽酸四環素500mg,4次/日,口服,連服15天。
(2)強力黴素100mg,2次/日,連服15天。
(二)晚期梅毒(包括三期面板、粘膜、骨骼梅毒、晚期潛伏梅毒)及二期復發梅毒。
1、青黴素
(1)苄星青黴素G240萬u,1次/周,肌注,共3次。
(2)普魯卡因青黴素G80萬u/日,肌注,連續20天。
(1)鹽酸四環素500mg,4次/日,口服,連服30天。
(2)強力黴素100mg,2次/日,連服30天。
(三)心血管梅毒
應住院治療,如有心衰,首先治療心衰,待心功能代償時,從小劑量開始注射青黴素,如水劑青黴素G,首日10萬u,1次/日,肌注。第二日10萬u,2次/日,肌注,第三日20萬u,2次/日,肌注。自第4日起按如下方案治療(為避免吉海氏反應,可在青黴素注射前一天口服強的松20mg/次,1次/日,連續3天)。
1、普魯卡因青黴素G80u/日,肌注,連續15天為一療程,共兩療程,療程間休藥2周。
2、四環素500mg,4次/日,連服30天。
(四)神經梅毒
應住院治療,為避免治療中產生吉海氏反應,在注射青黴素前一天口服強的松,每次20mg,1次/日,連續3天。
1、水劑青黴素G,每天1200萬u,靜脈點滴(每4小時200萬u),連續14天。
2、普魯卡因青黴素G,每天120萬u,肌肉注射,同時口服丙磺舒每次0.5g,4次/日,共10~14天。必要時再用苄星青黴素G,240萬u,1次/周,肌注,連續3周。
(五)妊娠梅毒
1、普魯卡因青黴素G,80萬u/日,肌注,連續10天。妊娠初3個月內,注射一療程,妊娠末3個月注射一療程。
2、對青黴素過敏者,用紅黴素治療,每次500mg,4次/日,早期悔毒連服15天,二期復
發及晚期梅毒連服30天。妊娠初3個月與妊娠末3個月各進行一個療程(禁用四環素)。但其所生嬰兒應用青黴素補治。
(六)胎傳梅毒(先天梅毒)
1、早期先天梅毒(2歲以內)腦脊液異常者:
(1)水劑青黴素G,5萬u/kg體重,每日分2次靜脈點滴,共10~14天。
(2)普魯卡因青黴素G,每日5萬u/kg體重,肌注,連續10天~14天。
腦脊液正常者:
苄星青黴素G,5萬u/kg體重,一次注射(分兩側臀肌)。如無條件檢查腦脊液者,可按腦脊液異常者治療。
2、晚期先天梅毒(2歲以上)
普魯卡因青黴素G,每日5萬u/kg體重,肌注,連續10天為一療程(不超過成人劑量)。
8歲以下兒童禁用四環素。
先天梅毒對青黴素過敏者可用紅黴素治療,每日7.5~12.5mg/kg體重,分4次服,連服30天。
在執行上述方案時的治療原則是儘早、徹底。治療過程中應注意下述問題:
(1)要如實地將患病的經過告訴面板科醫生,才能及時診治,切忌自已亂編造病史。
(2)治療期內應禁止性生活,避免傳染對方。一旦確診,其性接觸者也應同時檢查。
(3)遵醫生指導用藥,切忌亂投醫、亂用藥。注射青黴素前須做面板試驗,瞭解有無過敏反應。因注射之後,會殺滅大量梅毒螺旋體,病人吸收大量異性蛋白及內毒素,約有一半早期梅毒患者,在24小時內出現高燒、頭痛,甚至黃疸等全身反應,此稱為吉海氏反應。晚期梅毒此反應少,一旦發生,後果嚴重。所以決不要自行悄悄注射青黴素,想"私了"是不行的。
(4)堅持正規治療。因梅毒病程進展緩慢,無明顯自覺症狀,常誤認為痊癒而中斷治療。然而,此時是疾病處於潛伏狀態,不但會很快復發,還可能繼續傳染他人。
(5)定期就診檢查。通常經治療後,症狀很快消失,直到血清反應轉陰性才稱治癒(晚期梅毒較難轉為陰性)。應繼續觀察3年。第1年,每3個月檢查一次;第2年,每半年檢查一次;第3年,最後檢查一次。
治療原則:
梅毒診斷必須明確,治療越早效果越好,劑量必須足夠,療程必須規則,治療後要追蹤觀察。應對傳染源及性侶或性接觸者同時進行檢查和治療。
(一)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潛伏梅毒)
1、青黴素療法
(1)苄星青黴素G(長效西林)240萬u,分兩側臀部肌注,每週1次,共2~3次。
(2)普魯卡因青黴素G80萬u/日,肌注,連續10~15天,總量800萬u~1200萬u。
2、對青黴素過敏者
(1)鹽酸四環素500mg,4次/日,口服,連服15天。
(2)強力黴素100mg,2次/日,連服15天。
(二)晚期梅毒(包括三期面板、粘膜、骨骼梅毒、晚期潛伏梅毒)及二期復發梅毒。
1、青黴素
(1)苄星青黴素G240萬u,1次/周,肌注,共3次。
(2)普魯卡因青黴素G80萬u/日,肌注,連續20天。
2、對青黴素過敏者
(1)鹽酸四環素500mg,4次/日,口服,連服30天。
(2)強力黴素100mg,2次/日,連服30天。
(三)心血管梅毒
應住院治療,如有心衰,首先治療心衰,待心功能代償時,從小劑量開始注射青黴素,如水劑青黴素G,首日10萬u,1次/日,肌注。第二日10萬u,2次/日,肌注,第三日20萬u,2次/日,肌注。自第4日起按如下方案治療(為避免吉海氏反應,可在青黴素注射前一天口服強的松20mg/次,1次/日,連續3天)。
1、普魯卡因青黴素G80u/日,肌注,連續15天為一療程,共兩療程,療程間休藥2周。
2、四環素500mg,4次/日,連服30天。
(四)神經梅毒
應住院治療,為避免治療中產生吉海氏反應,在注射青黴素前一天口服強的松,每次20mg,1次/日,連續3天。
1、水劑青黴素G,每天1200萬u,靜脈點滴(每4小時200萬u),連續14天。
2、普魯卡因青黴素G,每天120萬u,肌肉注射,同時口服丙磺舒每次0.5g,4次/日,共10~14天。必要時再用苄星青黴素G,240萬u,1次/周,肌注,連續3周。
(五)妊娠梅毒
1、普魯卡因青黴素G,80萬u/日,肌注,連續10天。妊娠初3個月內,注射一療程,妊娠末3個月注射一療程。
2、對青黴素過敏者,用紅黴素治療,每次500mg,4次/日,早期悔毒連服15天,二期復
發及晚期梅毒連服30天。妊娠初3個月與妊娠末3個月各進行一個療程(禁用四環素)。但其所生嬰兒應用青黴素補治。
(六)胎傳梅毒(先天梅毒)
1、早期先天梅毒(2歲以內)腦脊液異常者:
(1)水劑青黴素G,5萬u/kg體重,每日分2次靜脈點滴,共10~14天。
(2)普魯卡因青黴素G,每日5萬u/kg體重,肌注,連續10天~14天。
腦脊液正常者:
苄星青黴素G,5萬u/kg體重,一次注射(分兩側臀肌)。如無條件檢查腦脊液者,可按腦脊液異常者治療。
2、晚期先天梅毒(2歲以上)
普魯卡因青黴素G,每日5萬u/kg體重,肌注,連續10天為一療程(不超過成人劑量)。
8歲以下兒童禁用四環素。
先天梅毒對青黴素過敏者可用紅黴素治療,每日7.5~12.5mg/kg體重,分4次服,連服30天。
在執行上述方案時的治療原則是儘早、徹底。治療過程中應注意下述問題:
(1)要如實地將患病的經過告訴面板科醫生,才能及時診治,切忌自已亂編造病史。
(2)治療期內應禁止性生活,避免傳染對方。一旦確診,其性接觸者也應同時檢查。
(3)遵醫生指導用藥,切忌亂投醫、亂用藥。注射青黴素前須做面板試驗,瞭解有無過敏反應。因注射之後,會殺滅大量梅毒螺旋體,病人吸收大量異性蛋白及內毒素,約有一半早期梅毒患者,在24小時內出現高燒、頭痛,甚至黃疸等全身反應,此稱為吉海氏反應。晚期梅毒此反應少,一旦發生,後果嚴重。所以決不要自行悄悄注射青黴素,想"私了"是不行的。
(4)堅持正規治療。因梅毒病程進展緩慢,無明顯自覺症狀,常誤認為痊癒而中斷治療。然而,此時是疾病處於潛伏狀態,不但會很快復發,還可能繼續傳染他人。
(5)定期就診檢查。通常經治療後,症狀很快消失,直到血清反應轉陰性才稱治癒(晚期梅毒較難轉為陰性)。應繼續觀察3年。第1年,每3個月檢查一次;第2年,每半年檢查一次;第3年,最後檢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