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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鄰家小馬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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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靈符師
犯罪份子也許不懂法,但他們絕對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是犯法的,是錯的,完全可以說,犯罪份子是知法犯法。
“我犯罪,是因為我不知道這樣會違法,才勿入了歧途。”
這完全是扯蛋。
認定自己是不知法行為,其實心裡明白得很,只是不肯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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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高中語文線上
在這個物慾橫流,燈紅酒綠的時代,社會上違法犯罪現象層出不窮。而用不懂法來說他犯罪的原因是不準確的。他們或許不知道具體的法律條文,而對他們自己的行為是否違法,多數人都知道的,他們也不是故意的知法犯法,有的時候更多的可能是一時衝動,應激性犯罪。
而在各類違法犯罪中,未成年人犯罪傾向明顯增加,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以下共同特點:犯罪動機簡單,偶發性、突發性強,犯罪手段更趨向於組織化、技術化、知識化、成人化,惡性案件時有發生,大多數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具有隨意性、盲從性。
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觀因素,也有客觀因素的影響。發育迅速,而心理發展相對滯後,這種生理和心理矛盾特性的發展,是他們沾染劣跡的內在因素,而家庭、學校、社會對未成年人的教育未成年人生理及影響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外在因素。
另外,隨著社會的發展,貧富差距的加大,低收入人群和貧困群體的犯罪也明顯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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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股市麥兜
一般說犯罪份子不懂法的都是已經被抓的,看到結果的,大家都覺得,“這個人是傻子嘛,不知道這個違法的麼,腦子有問題麼!!”實際結果是,真的犯罪的人,絕大多數都比我們更懂法,但是人性而的貪婪,對金錢的慾望,鋌而走險!
最重要的是,個人覺得主要是法律宣傳不到位,執行力度不夠,犯罪成本低,讓犯罪份子才鋌而走險。
比如簡單的長生生物,09年就爆出了狂犬疫苗造假案,但是後來不了了之,在13 -14年再次出現疫苗問題的時候,罰款僅僅240萬。本身就是慣犯,也知道犯罪成本低,所以才造成了後來一系列的事情。疫苗關係到生命的事情,小孩未來成長健康的事情,刑法就應該加重,結果呢,240萬就搞定了,240萬別說對一個企業,對很多老百姓現在都能拿出來,犯罪成本低到如此地步!怎能不誘惑人涉險!! 在美國,一般設計到這樣的事情,都是上百年的終身監禁,你看看還有多少人願意去試試!
另外現在到處都是看到金融詐騙,說白了,只要是內行人明言一看,就知道這個是忽悠人的,騙人的。為什麼還大把大把存在!第一,就是套用了所謂的法律意識,讓人首先放鬆警惕。開場白都是我們都是某某批准註冊的,可以在某某查到的,現在某某已經不批准再成立新的牌照了,我們不可能為了您這麼一點錢,拿自己的牌照開玩笑吧。。。一系列的套路就讓使用者放鬆警惕。隨後簽約的時候上面又白紙黑字的寫著,不做保本承諾,風險自行承擔。在被洗腦後,都完全搞忘了重點在哪裡! 而金融投資公司也順利拿錢到手,最後還給你看合同,寫清楚的不做保證,風險自行承擔的。其實這些都是沒辦法改變的,確實這些程式是合法的,但是你前期宣傳是假的,騙人的,宣傳是一回事,結果一回事。所以懂的人都知道去告虛假宣傳,一告一準!如果告其他的,基本是徒勞的! 這些公司都是利用法律的空子騙取信任。所以你說他們不懂法麼?比其他人都懂,人家都知道怎麼利用法來賺錢了。
再比如前期的期權投資,場外期權是不允許個人交易的,只能機構。所以人家也有辦法啊,自己開個機構賬戶,再叫其他人開子賬戶,用機構的主賬戶名義交易!又是一個擦邊球,不犯法啊。只是後來太暴利了,被某某會直接5月叫停了。
再加上近期雨後春生般的配資公司。不犯法麼,表面利息是月息百分3%,符合固定,但是每天忽悠你各種交易,交易一次費用是萬6.還加上配資槓桿,一個月虧損40%是正常的。但是人家前面的是正常的啊,損失是客戶自己各種交易虧損的,自己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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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的太多了,特別是金融行業,你說他們不懂法,人家就已經研究透徹了,做到什麼極限是可以的,哪裡是不能碰的。只是我們小老百姓太簡單了,法律知識薄弱,導致後來入坑。
當然也不排除有些偏遠的地方,對法律知識 薄弱,但是那些絕大多數都是小打小鬧,除非是個別極端的走上犯罪道路。整體來看,往往是越懂法的人犯罪的越多,因為知道那些可以碰,那些可以專空子,反而利用空子,打擦邊球來賺老百姓的血汗錢。
簡而言子最重要的是違法成本低廉,動不動就是罰款!用錢能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只有涉及到生命的時候,大家才會真的不敢去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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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更多的不是不懂法,而是法律意識淡薄,根本就沒有心存敬畏法律之心,對此只能是對違法者加大懲罰力度,增強震懾效果,現在國家總體上做得還不錯,也一直在進行普法教育,推行依法治國。對執法人員也要嚴格要求,避免滋生徇私枉法之事發生,還社會一個公平正義、風清氣正,傳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