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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星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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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哎喲喂聽說
1、“定金”屬法律用語,是一種對債權的擔保款,應以書面形式約定。“訂金”非法律用語,通常被理解為預付款。若是“定金”,根據《擔保法》的規定,就應適用定金罰則,付定金方一旦不履行約定義務,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但如果是“訂金”,則無論哪方違約,收訂金方都應如數退還。
2、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又稱保證金。《擔保法》第八十九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3、訂金是在購房者與發展商就房屋買賣的意向初步達成協議後,準備進一步協商簽訂的臨時認購協議,通常的做法是在約定所選房號、面積、房屋單價及總價款後,約定一個期限,買方需在此期限內與賣方簽署正式合同。買方支付訂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內的優先購買權。一般情況下,視作預付款。預付款不具有擔保債的履行的作用,買方需在此期限內與賣方簽署正式合同。買方支付訂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內的優先購買權。一般情況下,視作預付款。預付款不具有擔保債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證明合同的成立。預付款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況下,成為價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沒有得到履行的情況下,不管是給付一方當事人違約,還是接受方違約,預付款都要原數返回。
1、定金指在合同確立時當事人一方預先給予對方當事人金錢或其替代物。
2、定金作為貨幣,屬於法律上的擔保方式。
3、目的催使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務人的債權。
4、訂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確的。
5、在審判中被視為預付款,這種保證也只是單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