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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八磚學士

    您說得有一定道理,但是問題恐怕不能單純地說古人“錯了”,理由如下:

    “而立”這個詞的確和主流的漢語詞彙構詞方法不同。但是,這種現象在古代是一種常見的修辭手法,學術界早有術語來概括之:曰“藏詞”或“割裂”。

    趙克勤先生的《古漢語修辭簡論》說,把古書中的一句話或者一個片語割裂開來,只取用其中的一部分的修辭手法,叫“割裂”。有三種情況:

    一、擷取句子或者片語的一部分,指代另一部分。如《晉書·孝武帝紀》:“烈宗知其抗直,而惡聞逆耳。”“逆耳”在這裡其實指代了“忠言”,忠言逆耳嘛。

    二、擷取句子或片語的一部分,表示整個句子或片語的意思。如《晉書·紀瞻傳》:“重以屍素,報罪枕蓆。”“屍素”,指“尸位素餐”,居位食祿而不盡職。《漢書·朱雲傳》:“今朝廷大臣,上不能匡主,下亡以益民,皆尸位素餐,孔子所謂‘鄙夫不可與事君’,‘苟患失之,亡所不至’者也。”顏師古注:“尸位者,不舉其事,但主其位而已。素餐者,德不稱官,空當食祿。”

    三、所摘取的詞語,表示由原句歸納或引申出來的意義。舉例如下:

    (一)“錫類”:南朝·梁·任昉《啟蕭太傅固辭奪禮》:“是知孝治所被,爰至無心;錫類所及,匪徒教義。”這裡的“錫類”,語出《詩‧大雅·既醉》:“孝子不匱,永錫爾類。”毛傳:“類,善也。”鄭玄箋:“孝子之行非有竭極之時,長以與女之族類,謂廣之以教導天下也。”謂以善施及眾人。

    (二)“微管”:《宋書·謝靈運傳》:“靈運罪釁累仍,誠合盡法。但謝玄勳參微管,宜宥及後嗣,可降死一等,徙付廣州。”其實語見《論語‧憲問》:“孔子曰:‘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後遂用為頌揚功勛卓著的大臣的典故。

    (三)“友于”:《後漢書·史弼傳》:“陛下隆於友于,不忍遏絕。”這裡的“友于”,出自《尚書‧君陳》:“惟孝友于兄弟。”後即以“友于”為兄弟友愛之義。

    (四)“在莒”:清錢謙益《送何士龍南歸》詩:“人生如嗜味,患難宜飽嘗。阨陳良亦樂,在莒安可忘。”春秋時,齊國發生內亂,公子小白流亡於莒,返國後登君位,是為桓公。又戰國時齊閔王遇殺,其子法章變姓名,為莒太史家庸夫。太史敫女憐之,常給其衣食。法章終被立為襄王。後因稱往昔受厄遭困為"在莒"。

    (五)“去日多”:龔自珍詩:“逢君只合全場罪,莫恨今生去日多”。這裡的“去日多”表示“苦”,出自曹操《短歌行》“去日苦多”。

  • 2 # 我是牛老師

    使用語言不僅要遵循語法規範,更要遵循使用習慣,也就是說,當一句話或一個詞的使用不合乎語法,但合乎使用習慣時,那就要遵循使用習慣。因為語言是用來交流的,只要交流上沒有障礙就可以了。當然,一句話或一個詞從最初使用到形成習慣,是有一個漫長的過程的。因此,為了規範語言的使用,語言工作者往往會對社會上一些不符合當下語言規範的讀音、用詞和用句進行辨析,指出其錯誤所在,但當這些讀音、用詞和用句形成一種全民族共同的語言習慣時,語言工作部門就會採取“從眾”這一做法,反而會認定這些用法是正確的。比如,以前“確鑿”一詞讀“確zuò”,如果哪個學生讀“確záo”老師就要予以指正。但是,大家都讀“確záo”了,語言工作部門就認定“確záo”是正確的讀音了。再比如,“桔”這個字,本來不讀jú,也沒有“橘”的意思,但是大家都這麼寫,於是語言工作部門就認定這個“桔”字是“橘”的俗字,算是基本上認可了它當“橘”講,但因只認定它是“橘”的俗字,所以在正式場合就不能當“橘”字來使用。

    “前蘇聯”這種說法肯定是不對的,因為“蘇聯”不僅是一個國家,也是一個時代。那個國家在那個時代就叫“蘇聯”,所以,不管是以前還是現在,只要我們說的是那個時代的那個國家,我們都只要稱“蘇聯”就行了,不必稱“前蘇聯”,就像中國不能稱“前民國”“前清朝”一樣。有人專門寫文章糾正“前蘇聯”這種說法,但是現在用習慣了,全民都這麼說,大家也就認可了這種說法,有一位語言工作者寫了篇文章,叫《別生“前蘇聯”的氣》說的就是這個問題。題主提出的“而立”一詞,確實是一種錯誤的說法,孔子說“三十而立,四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而”只是一個連詞,是連線“三十”和“立”的,如果三十叫“而立”,那麼,四十、五十就應該叫“而不惑”“而知天命”,這顯然是錯誤的。但是,為什麼會出現這麼個“錯詞”呢?因為現代漢語以雙音節詞為主,我們單說“立之年”就不如說“而立之年”順口,於是就有了“而立”這一說法。這種說法雖然不符合語法規範,但已經被全民族用了這麼多年了,所以根據從眾原則,這樣說也就算是正確的了,只要大家知道“而立之年”是三十歲就行了。也就是說,我們既不必生“前蘇聯”的氣,也不必較“而立之年”的真兒。當然,我們也不能因此就不顧語法規範,隨意“創造”新說法新詞彙,那樣就會使語言失去規範而導致無法正常交流。

  • 3 # 雪堂

    語言是有社會屬性的。地域性,時代性,約定性。當然任何語言都是有語法的。但是語言是活的,不規範恰恰是語言的獨特靈魂。而語法的規範是後生的。以何者為第一?我曾經請教過學貫中西的陳源先生。他曾主持過英漢辭典,大百科全書,曾任中國世界語協會主席。他主張語言是活的,應首先尊從大眾習慣。有些是約定俗成:桃之夭夭,是詩經描述桃花的盛開,如今大眾之表達:就是逃跑了。有寫成逃之夭夭的。陳老說請不要笑話大眾,大家都明白就行了,應尊從。他還說:召開大會,廣播電視播音:召念四聲,百姓念一聲。說服:播音:音念睡。大眾有誰這麼說呢?

    回到題目。而立,是不是一個錯誤?應不應糾正?其實古代也是一樣,詞彙有一定的約定俗成性。千字文,百家姓,四書五經,那都是蒙學讀物。上過私塾的大都可背下。從三十而立,到而立之年是一個約定俗成的詞彙。這和成語典故有點類似。莊公夢蝶,簡化為夢蝶也能明白。而立也是一樣,不是語法,改了就沒人明白了。典型例子,熊貓這個詞,陰差陽錯。從科學分類肯定是熊屬。但現在改為貓熊,好象十分沒必要的。

    他媽的!是罵人的話。吃了嗎?是問候語。這裡有什麼語法?我的觀點:尊從語言的大眾表達,把語言當做活的,應該是合理的。而語法也應該據此總結和調整。笑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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