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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seahow

    不知道細節。不過,救護車來了,應急車道車輛都會讓行的,此乃人治天性的。。多一半司機不知道此事,,據說因為此事某人下跪,,呵呵呵吧。天下奇聞,,不是司機沒人性就是下跪的沒人性,或者都沒有人性。。。。國法無情,需要依法辦事,接受交警部門處罰,,家屬也可以提起訴訟,獲得民事賠償以及追究可能的刑事責任,煎蛋可能性不大。。我不贊成這個,下跪行為,這分明就是對人性的侮辱。

  • 2 # 汽車幫幫堂

    事件發生在15日傍晚,六安高速上發生堵車,120好不容易進入求救者的範圍,走應急車道卻被三輛汽車所堵,老人生命危在旦夕,其女兒情急之下分別給這三輛車司機磕頭請讓路,在警方協助處理下,終於走出應急車道,但是因救援最佳時間已過,老人沒有救活。

    如果只是普通擁堵,行走應急車道,根據法律法規,需要對駕駛者罰款200元,扣6分的處罰。

    但是,因為阻礙救援,耽擱了他人生命的,那麼還需要負法律責任,而不是扣幾分發幾百塊錢就能免罪的。

    在生命面前,這些人太冷漠,一己私利,對法律法規漠視,扣分算什麼?覺得花點錢都能搞定,反正生命垂危的不是自己家人。有網友覺得這些人該拉出去槍斃五分鐘。其實,不用五分鐘,太浪費了,一分鐘就搞定。

    此事引以為戒,每個人都要遵守交通規則,高速行駛時,切記不要超速,不要無故佔用應急車道,在遇到緊急情況時,應尊重生命,以拯救生命為先。

    天道迴圈,善惡有報,勿以善小而不為。

  • 3 # 游泳蛙泳愛好者初學者

    難以評述,佔用應急通道是華人素質的問題。第二是運氣問題,正好趕在春運期間,道路交通車輛肯定會多,120也開不快。

  • 4 # 斷劍66336482

    問題偏頗,幾近不成立。交通事故中的人員傷亡,主要責任肯定在事故當中。佔用應集車道可能會延誤救治,但與傷者死亡之間一般不會有直接關係。就是不會直接導致傷者死亡。交通違法,承擔交通違法的責任。延誤治療的責任,需要查證。分清責任大小後再行處罰。性質、情節、後果嚴重的,可能構成犯罪。需承擔刑事責任。佔用車道行為與傷者死亡有刑法上的因果關係的,被害方可以依法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經濟賠償。

  • 5 # 花建忠589

    這個問題很難回答,按理來說,第一個佔道者應該處於行事處罰,並承擔經濟處罰,按國家人命規定價值的百分之五十,但按國情論,那種執法隊伍中,犯錯誤的,黑勢力組織所有人員等等,違法亂紀,貪贓枉法者,全部都得槍斃,道理很簡單,他們的危害遠遠不止一條人命,可以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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