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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風起銀達輕鬆租房

    你好 輕鬆租房來回答這個問題

    婚前房產還是婚後房產,以購房時間為區分點

    婚前一方交首付款,網簽在婚後,算夫妻共同財產嗎?遇到這樣的問題,究竟應該怎麼劃分呢?是以結婚前付款的時間為準,還是以結婚後網籤的時間為準呢?

    婚前財產的界定時間為雙方結婚登記之日,結婚登記前雙方分別所有的財產歸個人所有,結婚登記日後一方單獨獲得或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特別約定外,作為婚後夫妻共同財產。

    這個需要區分兩點,一是從婚前到婚後的時間點,即領取結婚證的時間;二就是買房的時間,一般指網籤的時間。

    劃重點

    婚前付款了,但是沒有籤合同,婚後網籤,那麼就屬於婚後的房產了,不算婚前的房產。而如果是婚前付款,婚前網籤,那麼就認定為是婚前的個人房產了。

    婚前買房和婚後買房,有什麼區別?

    婚前買房和婚後買房最大的區別就是房產的分割問題了

    最主要的就是一個是婚前個人房產,而另一個則是婚後共同房產。個人婚前房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婚後買房除約定為一方個人財產外,一般情況下均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婚後購買的房產,房屋的歸屬是怎樣的?

    婚前購買的房產

    1、婚前一方出資,並且是以自己的名字購房,而另一方未出資。

    在這種情況下,此房應屬於出資一方婚前個人財產。

    2、婚前雙方出資,但以一方名義購買房屋。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出資的一方無法舉證證明出資是因雙方達成婚後共同居住目的的,法院一般會認定為一方婚前個人財產。

    3、婚前一方全額出資,但以另一方名義購買。

    在這種情況下,全額出資的一方如果沒有證據證明是為婚後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出資的,將會對其很不利,該房屋在很大程度上會被認為是登記方的婚前財產。

    4、婚前以雙方名義購房,但只是一方出資。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雙方沒有另行約定,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則另一方的出資會被認為對未出資方的贈與。如果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又無按份共有的約定,該房會被認定為共同共有。如果產權證上明確按份共有,或者雙方有書面約定雙方按份共有,則按份額分配。如果明確約定雙方結婚了才能共同共有,那麼,只有在結婚後,共同共有才能生效。

    5、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

    在這種情況下,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為個人財產;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且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購買的房產

    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也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

    在這種情況下,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

    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按揭中的房子,離婚後怎麼分割?

    第一:計算一下,首付是多少,交了多說稅金,還有就是供了房貸幾年,每個月還款多少錢,剩下的就是分割一下。

    有幾個原則,必須清楚

    例如首付40萬,稅金交了2萬,還貸每月4000塊,還了100個月;這意思就是總共花了82萬,每人41萬,誰要房子,誰就給誰41萬就得了,簡單吧

    1、房子以購買的時候的價格,以及還了房貸的所有金額來計算,不能以出售的金額來計算,比如說現在比買房的時候,房價漲了,那不行,只能按照那個時候的價格來計算;

    2、即使到了法院,也是這麼計算的,也不會給你按照現有的售價來計算;

    3、如果真的遇到這樣的問題,都覺得差額太大了,那就乾脆賣了,然後分錢,更簡單一些;

    第二:就是唯一的口徑,把房子留給孩子,這也是很多夫妻的共同意願;

    直接過戶給孩子,誰撫養孩子,誰就先跟著孩子沾光,先住著房子,但是要簽訂協議,原來的夫妻雙方都是監護人,誰都不能獨佔房產,有監督的權力和被監督的義務,否則必須商量。

    共同的房產,有共同的意願的時候,就可以產生一致的處理方案,那麼孩子滿18週歲以後就自由了,當然,父母還是有更多的干擾的權利。

  • 2 # 使用者名稱和大家一起

    這種上法院分。一般看每人出了多少,還有婚後雙方收入和支出,比如女方全還貸,男方負責生活開支,根據適當比例分吧。不可能女方還貸部分全歸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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