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材料分為資格審查材料和評審材料,並按下列順序分別整理裝訂:
1. 正高階會計師職稱資格審查材料
(1)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影印件(需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和驗證人簽名)。
(2)《高階會計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影印件(需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和驗證人簽名)。
(3)聘任高階會計師職稱的聘書(或任命檔案、合同等)影印件(需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和驗證人簽名)。
(4)《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影印件。
(5)《專業技術職稱申報材料公示表》原件。
2. 正高階會計師職稱評審材料
(1)個人述職報告(5份,一份裝訂,其餘四份不裝訂)。
(2)《個人述職評議情況表》。
(3)聘任高階會計師職稱以來獲得的專業技術工作成果材料(必須逐個加蓋單位公章,並由證明人及單位領導二人以上簽字,同時註明:“XX制度(辦法、成果等)由XXX同志主持(起草、參與等),特此證明”意見,不註明意見者,不作為本人業績、成果)。
(4)聘任高階會計師職稱以來獲得的專業技術工作方面的獎勵證書及對應表彰檔案(原件或影印件,影印件需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和驗證人簽名)。
(5)聘任高階會計師職稱以來公開發表的專著、論文原件(大部頭專著不裝訂)。專著、論文要附所在單位蓋有公章的檢索查重證明。
(6)《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兩份(不裝訂)。
(7)外語考試成績單影印件(需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和驗證人簽名,此項沒有可不予提供)。
(8)計算機考試證書影印件(需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和驗證人簽名,此項沒有可不予提供)。
(9)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繼續教育合格證明原件(2013-2017年,此項沒有可不予提供)。
3. 高階會計師職稱資格審查材料
(2)《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影印件(需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和驗證人簽名)。
(3)聘任中級會計師職稱的聘書(或任命檔案、合同等)影印件(需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和驗證人簽名)。
(4)2017-2018任一年度《高階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成績合格證(國家線),或2018年度《高階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成績合格證(省級線)(原件或已驗證的影印件)。2019年度高階會計師資格筆試合格人員,不參加2019年度評審。
(5)破格材料(僅限破格申報人員提供)。
(6)《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影印件。
(7)《專業技術職稱申報材料公示表》原件。
4. 高階會計師職稱評審材料
(3)聘任中級會計師職稱以來獲得的專業技術工作成果材料(必須逐個加蓋單位公章,並由證明人及單位領導二人以上簽字,同時註明:“XX制度(辦法、成果等)由XXX同志主持(起草、參與等),特此證明”意見,不註明意見者,不作為本人業績、成果)。
(4)聘任中級會計師職稱以來獲得的專業技術工作方面的獎勵證書及對應表彰檔案(原件或影印件,影印件需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和驗證人簽名)。
(5)聘任中級會計師職稱後,近5年來(2015-2019年)公開發表的專著、論文原件(大部頭專著不裝訂)。專著、論文要附所在單位蓋有公章的檢索查重證明。
(9)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繼續教育合格證明原件(2014-2018年,此項沒有可不予提供)。
5. 整理申報材料應注意事項
(1)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寫均要求字跡工整、清楚。所有影印件必須簽字蓋章簽署意見,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參評人員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申報材料公示表、述職評議情況表等表格中所填寫的內容應與申報材料中學歷資歷、資格、業績等證明材料保持一致,否則以弄虛作假處理。
(2)所有申報材料應統一裝入檔案袋內,檔案袋正面應寫明申報人姓名,聯絡方式,單位,並列出申報材料目錄,檔案袋底端封口處應醒目地寫上申報人所在單位名稱。
(3)除明確規定無需裝訂外,其他材料均要按先後次序裝訂成冊,並標註頁碼。裝訂成本的材料首頁應有明細目錄。
(4)本通知中所需填報的表格均可從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下載。
申報材料分為資格審查材料和評審材料,並按下列順序分別整理裝訂:
1. 正高階會計師職稱資格審查材料
(1)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影印件(需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和驗證人簽名)。
(2)《高階會計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影印件(需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和驗證人簽名)。
(3)聘任高階會計師職稱的聘書(或任命檔案、合同等)影印件(需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和驗證人簽名)。
(4)《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影印件。
(5)《專業技術職稱申報材料公示表》原件。
2. 正高階會計師職稱評審材料
(1)個人述職報告(5份,一份裝訂,其餘四份不裝訂)。
(2)《個人述職評議情況表》。
(3)聘任高階會計師職稱以來獲得的專業技術工作成果材料(必須逐個加蓋單位公章,並由證明人及單位領導二人以上簽字,同時註明:“XX制度(辦法、成果等)由XXX同志主持(起草、參與等),特此證明”意見,不註明意見者,不作為本人業績、成果)。
(4)聘任高階會計師職稱以來獲得的專業技術工作方面的獎勵證書及對應表彰檔案(原件或影印件,影印件需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和驗證人簽名)。
(5)聘任高階會計師職稱以來公開發表的專著、論文原件(大部頭專著不裝訂)。專著、論文要附所在單位蓋有公章的檢索查重證明。
(6)《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兩份(不裝訂)。
(7)外語考試成績單影印件(需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和驗證人簽名,此項沒有可不予提供)。
(8)計算機考試證書影印件(需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和驗證人簽名,此項沒有可不予提供)。
(9)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繼續教育合格證明原件(2013-2017年,此項沒有可不予提供)。
3. 高階會計師職稱資格審查材料
(1)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影印件(需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和驗證人簽名)。
(2)《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影印件(需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和驗證人簽名)。
(3)聘任中級會計師職稱的聘書(或任命檔案、合同等)影印件(需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和驗證人簽名)。
(4)2017-2018任一年度《高階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成績合格證(國家線),或2018年度《高階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成績合格證(省級線)(原件或已驗證的影印件)。2019年度高階會計師資格筆試合格人員,不參加2019年度評審。
(5)破格材料(僅限破格申報人員提供)。
(6)《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影印件。
(7)《專業技術職稱申報材料公示表》原件。
4. 高階會計師職稱評審材料
(1)個人述職報告(5份,一份裝訂,其餘四份不裝訂)。
(2)《個人述職評議情況表》。
(3)聘任中級會計師職稱以來獲得的專業技術工作成果材料(必須逐個加蓋單位公章,並由證明人及單位領導二人以上簽字,同時註明:“XX制度(辦法、成果等)由XXX同志主持(起草、參與等),特此證明”意見,不註明意見者,不作為本人業績、成果)。
(4)聘任中級會計師職稱以來獲得的專業技術工作方面的獎勵證書及對應表彰檔案(原件或影印件,影印件需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和驗證人簽名)。
(5)聘任中級會計師職稱後,近5年來(2015-2019年)公開發表的專著、論文原件(大部頭專著不裝訂)。專著、論文要附所在單位蓋有公章的檢索查重證明。
(6)《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兩份(不裝訂)。
(7)外語考試成績單影印件(需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和驗證人簽名,此項沒有可不予提供)。
(8)計算機考試證書影印件(需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和驗證人簽名,此項沒有可不予提供)。
(9)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繼續教育合格證明原件(2014-2018年,此項沒有可不予提供)。
5. 整理申報材料應注意事項
(1)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寫均要求字跡工整、清楚。所有影印件必須簽字蓋章簽署意見,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參評人員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申報材料公示表、述職評議情況表等表格中所填寫的內容應與申報材料中學歷資歷、資格、業績等證明材料保持一致,否則以弄虛作假處理。
(2)所有申報材料應統一裝入檔案袋內,檔案袋正面應寫明申報人姓名,聯絡方式,單位,並列出申報材料目錄,檔案袋底端封口處應醒目地寫上申報人所在單位名稱。
(3)除明確規定無需裝訂外,其他材料均要按先後次序裝訂成冊,並標註頁碼。裝訂成本的材料首頁應有明細目錄。
(4)本通知中所需填報的表格均可從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