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便捷的意義在於節約時間成本。節約時間意味著減少費用和加快流轉。為此,現代商法主張儘可能地免除一切不必要的手續、限制和干預,使交易者以充分的自由空間。現代商事立法大量採用任意性規範和彈性規則,體現了這樣一種思想:法律給予交易者必要的提示和指導,而具體交易條件和交易形式由他們自己決定。
現代商法為實現交易便捷,主要採取了以下措施:
(1)商事交易的技術手段。實現交易便捷有時要藉助一定的技術支援,包括法律上的技術支援。例如,權利證券化和流通化(如股票、債券、匯票、支票),可以達到簡化手續,方便轉讓的目的。
(2)默示行為在商法上的法律效力。民法關於合同成立的規定一般不認為沉默能構成承諾的意思表示。但是,在商法上,為了實現交易便捷,往往賦予沉默以積極的法律效果,即規定在一定情況下達到一定期限的沉默構成同意。例如,《德國商法典》第362條規定,合同訂立過程中,如果受要約人是商人,而其業務涉及對他人事務的管理,那麼在其不打算接受要約時,必須作出明確表示,否則,其沉默將被視為同意。
(3)商法上的證明形式自由。商事合同的證明形式比較自由。商法並不以雙方簽署書面合同為唯一有效的證明形式;允許透過證據或者依據相關事實的推斷證明合同的存在。法國曾在1980年的一項法律中規定,對於商人,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商事合同可以透過各種方法締結。無論合同的價值大小,一般只要有證人證明即可。藉助雙方當事人的來往信函、帳冊、副本等等,以及一切足資推斷的情況,都是可行的。但是,對於某些特定行為,法律要求採用書面形式,例如公司董事會決議、運輸合同。證明形式自由可能帶來一定的風險。
(4)商法上的短期時效。對於商事行為所生的債權,實行短期時效制度,可以達到促使當事人迅速行使權利,了結債務的目的。在法國,商事合同的債權,消滅時效為10年,而民法上的消滅時效為30年。在中國,一般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2年,而《票據法》規定的持票人對前手的追索權為6個月。中國保險法規定,被保險人從通知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之日起3個月內不向保險人提供各種有關檔案和資料的,視為放棄索賠權。
(5)商事仲裁。商人們常常願意將他們的商事糾紛提交仲裁。對於商人們來說,仲裁有如下好處:第一,迅速了結糾紛,這意味著可以減少訴訟成本和機會成本的損失;第二,請專家進行仲裁,這將使那些主要圍繞專門性、技術性問題的糾紛能夠得到更公正的裁判;第三,為當事人保密,由於商事仲裁是不公開進行而且其案情不允許公佈,這有利於防止當事人的信譽受到糾紛的影響。
交易便捷的意義在於節約時間成本。節約時間意味著減少費用和加快流轉。為此,現代商法主張儘可能地免除一切不必要的手續、限制和干預,使交易者以充分的自由空間。現代商事立法大量採用任意性規範和彈性規則,體現了這樣一種思想:法律給予交易者必要的提示和指導,而具體交易條件和交易形式由他們自己決定。
現代商法為實現交易便捷,主要採取了以下措施:
(1)商事交易的技術手段。實現交易便捷有時要藉助一定的技術支援,包括法律上的技術支援。例如,權利證券化和流通化(如股票、債券、匯票、支票),可以達到簡化手續,方便轉讓的目的。
(2)默示行為在商法上的法律效力。民法關於合同成立的規定一般不認為沉默能構成承諾的意思表示。但是,在商法上,為了實現交易便捷,往往賦予沉默以積極的法律效果,即規定在一定情況下達到一定期限的沉默構成同意。例如,《德國商法典》第362條規定,合同訂立過程中,如果受要約人是商人,而其業務涉及對他人事務的管理,那麼在其不打算接受要約時,必須作出明確表示,否則,其沉默將被視為同意。
(3)商法上的證明形式自由。商事合同的證明形式比較自由。商法並不以雙方簽署書面合同為唯一有效的證明形式;允許透過證據或者依據相關事實的推斷證明合同的存在。法國曾在1980年的一項法律中規定,對於商人,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商事合同可以透過各種方法締結。無論合同的價值大小,一般只要有證人證明即可。藉助雙方當事人的來往信函、帳冊、副本等等,以及一切足資推斷的情況,都是可行的。但是,對於某些特定行為,法律要求採用書面形式,例如公司董事會決議、運輸合同。證明形式自由可能帶來一定的風險。
(4)商法上的短期時效。對於商事行為所生的債權,實行短期時效制度,可以達到促使當事人迅速行使權利,了結債務的目的。在法國,商事合同的債權,消滅時效為10年,而民法上的消滅時效為30年。在中國,一般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2年,而《票據法》規定的持票人對前手的追索權為6個月。中國保險法規定,被保險人從通知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之日起3個月內不向保險人提供各種有關檔案和資料的,視為放棄索賠權。
(5)商事仲裁。商人們常常願意將他們的商事糾紛提交仲裁。對於商人們來說,仲裁有如下好處:第一,迅速了結糾紛,這意味著可以減少訴訟成本和機會成本的損失;第二,請專家進行仲裁,這將使那些主要圍繞專門性、技術性問題的糾紛能夠得到更公正的裁判;第三,為當事人保密,由於商事仲裁是不公開進行而且其案情不允許公佈,這有利於防止當事人的信譽受到糾紛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