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的很多所謂作品,都有四點共同。
語言組織:輕浮。
取材:低俗、庸俗。
思想:膚淺至極。
輸出的價值觀:醜。
它們的特點均與文學本質背離,但天天嚷嚷自己是文學。然而真是這樣嗎?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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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望逍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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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亦然老透
當然不能算是文學作品了,只能算是塗鴉之作。
文學作品是由文字組成的,起碼先過了文字這一關,即達到文字的準確、生動、美感的要求,這是對文學作品最甚本的要求。
浮俗淺醜的文字其實就是所謂的網路爽文。爽文怎麼能算文學?不管是古風穿越還是奇幻探險抑或是Quattroporte文等等,都只是“文”,跟“學”相距甚遠。我覺得那樣的文字消遣久了都會覺得噁心,更別說有什麼文學性或者鑑賞價值了。沉迷那樣的文字裡,跟以前吸食鴉片的大煙鬼沒什麼兩樣。長期受此影響,思想就會變得懶惰,失去思考的能力,精神世界也將變得貧乏至極。
文學是什麼?作為一個業餘的文學愛好者(專業的文學愛好者水平比我高很多),以前從來沒想過這個問題。在百度百科看到這樣的定義:
從定義上看,文學是一門反映客觀現實,表現作者心靈世界的藝術。語言文字是文學的工具,字典上常用的字詞有限,但組合起來成為句子進而成為文章就無限了。同樣是認識那麼多字,作家就可以把它們組織出美感,組織出思想,組織出力量。真善美一直是經典文學作品的價值導向,也應該是所有從事文學事業的人的終極追求。所以文學並不是零門檻,並不是文字遊戲,也並不是傳播虛浮和享樂主義的工具。
有些文字工作者,為了賺錢,不惜丟掉初心,迎合著大眾的浮躁情緒,像個機器人一樣,寫著大同小異的虛構故事,讓浮躁的人更浮躁,讓空虛的靈魂更空虛。比如時下流行的Quattroporte文,男主角都是帥得不可一世,富可敵國,受天下所有女人愛戴,卻不近女色。遇到灰姑娘的女主就突然性情大變,慾望強烈,各種寵,各種炫富。以“對別人狠絕,而對愛人寵溺”為主線,展開劇情。湊字數的對話,帶點顏色的動作描寫以及拖沓冗餘的故事情節,故弄玄虛,毫無章法。這樣的文字就像一個吊兒郎當、遊戲人間的花花公子,除了禍害人間,沒任何價值可言,根本不能算作文學體裁中的“小說”。小說不論長篇、中篇小說,也不論短篇、小小說,都有一定的藝術性,都會引導讀者去思考,有啟迪智慧、溫暖心靈的作用,都或多或少給予讀者面對苦短人生的力量。
所以不用質疑,文學就是文學,文字垃圾就是文字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