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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凡夫亦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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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雲開談生活
現在城市大多數年輕人都是組成新的家庭,小兩口在一邊單過。所以,已在事實上不存女方嫁男方或男方入贅女方,已達到事實上的男女平等。所以,在城市已基本上沒有彩禮一說。
現在農村在這方面也在向城市看齊,
年輕人結婚也會在城裡買房單住。應該說也是在追求男女平等。但令人不解的是,農村的彩禮卻是水漲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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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夢yangjiun
什麼叫結婚,既然結婚了就是一個家庭一個完整的主體,你如果什麼都不靠父母是可以倆個人組建一個新家的,現在很多有本事的人不就是這樣麼,男方女方都在大城市發展,父母就隔得遠,不就是各自組建的麼,你想父母出錢幫你買房又不能住進去門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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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徐劍南京
與中國的產權制度存在著關聯關係
女方住進男方家裡體現了男尊女卑,男方入贅體現了締結婚姻目的,即,“上以事宗廟,下以利後嗣”。女方住進男方家裡或男方入贅有兩方面的因素決定,物質條件及思想條件。思想的改變需要物質條件的支撐,作者認為,思想難以改變的主要原因主要是與中國的產權制度相關。
就家庭財產而言,民法理論上認為,家庭共同財產不按家庭成員的貢獻大小決定,而是平等享有,未成年人也是家庭財產的共有人。但是,除了夫妻共同財產外,司法實踐仍堅持了實際貢獻的原則,未成年人並不是家庭財產的共有人,子女即便已成年,不動產也是以登記為準。
由此可以看出,男女結婚在物質條件上難以擺脫父母的控制,物質條件被父母控制,思想上難以改變,締結婚姻以“上以事宗廟,下以利後嗣”的目的,以及男尊女卑封建思想得以代代相傳。我們應當客觀地看到,男女結婚後居住在男家或者入贅的現象農村多與城鄉,其原因又是什麼呢?
除了上述產權制度以外,還與中國的農村宅基地的不當控制相關。農村修建住宅的費用遠遠小於商品房的價格,但是,農村男女青年成年後,難以以“戶”的名義單獨申請宅基地,倘若農村男女成年,或者結婚後能夠申請到宅基地,可以減少對父母的依賴。
事實上,農民宅基地上的“戶”與戶籍上的“戶”並沒有當然的聯絡,宅基地上的戶是自然意義上“戶”,以成家立業為標準;而戶籍上的“戶”是公法管理需要之“戶”,沒有住房也有“戶”,例如,集體戶口等。由此可以看出,國家倘若在農村實行達到結婚年齡可以申請宅基地,城鄉可能早就融合,男女青年自由組建新的家庭,農村人可能更為優勢。
▶徐劍隨筆,僅供參考 -
5 # 願喵星人都被溫柔以待
我周圍(包括我在內)的很多人,都是兩個人出去組建新家庭,而非一方進入另一方家中。
有婚姻的人,有2個家庭,原生家庭和再生家庭。婚前的家屬於原生家庭,結婚後組建的新家,屬於再生家庭。很多人婚後不幸福,大多都是沒有處理好原生家庭和再生家庭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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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大多數的婚姻都是組建新家庭,你說的那種情況是以前住房緊張時候的事情,特別是農村地區。
在溫州城區,男方要是沒準備好婚房,基本是不可能找得到老婆的,除非工作是公務員或者非常優秀,但那是及其個別的。
隨著時代的發展,結婚後獨立生活是大趨勢,大家庭一起生活在城市裡基本看不到。
至於入贅,現在子女都不多,這現象稀缺,除非女方是土豪中的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