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醜陋的爬行者

    君子動口不動手。所以,無論怎樣的罵人都不構成犯法。罵人只能用一種道德約束,罵人也因為多半來自弱者的一種情緒發洩。常言道:鳥過留聲,人過留名。人生一世,好好醜醜自有後人評說,說句不好聽的,什麼都被法律約束了,那麼,罵人這種東西雖粗魯但卻也是祖宗留下來的一種看似不文明卻又包含其中難以言謂的文明,將從此離開人生舞臺。象《紅樓夢》裡面的焦大罵道:養小叔子的養小叔子,扒灰的扒灰。假設不準罵人,《紅樓夢》就應該從文學鉅著跌入垃圾文壇。

  • 2 # 飄風408

    在對罵中用“草包”、“狗雜種”等詞彙罵人有一定殺傷力,但擴散的空間有限,危害性較小,不須處罰。如果在網路公共空間罵他人是“草包”、“狗雜種”性質就發生了變化——由私罵變成了公開侮辱,輕者應受治安處罰。如果在網路罵人導致被罵人蒙羞自殺,罵人者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如果要比較“草包”、“狗雜種”兩詞的貶損程度,“草包“更是一個極具侮辱性、貶低性的詞彙(狗雜種有一半人性,草包一點人的屬性也沒有)。不過,以監督權力形式在網路上公開罵人“草包”、“狗雜種”不算違法。因此,罵人也要與時具進。

  • 3 # 文旅小秘

    罵人有其內涵與外延,狹義的說,就是對一些不正確的做事態度的教訓,你比如師傅見學徒老是學不好,就會開罵,罵得對,學徒不坑聲,有異議,學徒會反駁。廣義的說,朋友間的調侃啦,這種叫笑罵,還有一種是因對某人某事不滿而有目的的,故意誇大事實的語言攻擊,並有意激起對方關注與對罵,以達到使用武力解決問題,這叫找藉口去鬥爭而開罵,造成嚴重後果及其社會影響力的行為,這種罵就會上升到觸犯刑法,就要受到相應法律制裁。

  • 4 # 農夫笑言

    這得去問法官大人,這需要去諮詢律師,普通人無法準備判斷。

    有人罵人沒有一個髒子,就象諸葛亮罵死王朗一樣,但絕對比罵他祖宗十八代更有語言暴力和殺傷力。有人罵人與醉漢罵街一班,反而理性之人不會搭理他們。

  • 5 # 黃佛緣2939

    罵人是利害衝突引起的口角,社會中,一種人天生口才不凢,另種人不以言詞。兩者有區分。口才不凢的人要有分寸,不要居理就不讓人,若不悟,是非擴大,會埌成禍端。總使無禍瑞,也會有"口過"。大家可以在周圍的人(尤其農村),去回憶梳理一下,會罵人的人,最終都不會有好的結果。甚致連累其下一代。其中之意大家可想而知。

  • 6 # 正能量195746792

    筆者認為,只要,不是明顯髒話的語言都不算罵人。

    至於,構成犯法,那都不是在罵人。

    如果,對它人的人身行為,不符事實的一種惡意攻擊,可能有些用詞不當會造成違法。

  • 7 # 長江16005

    這個得分被罵的是什麼人,如果被罵者是坑國害民的造假奸商,打爹罵孃的不孝孽子,還有做惡多端的犯罪分子等,這個不論用什麼語言罵都可以,不構成犯法,但絕不能用誇讚表揚這類人的話罵。

    有一句罵人侮辱殺傷力最大的話,曾經在上個世紀鬧文革的荒唐年引發過武鬥,當年兩派武鬥除了江青:文攻武衛的題詞外,兩派武鬥與這句侮辱殺傷力最大的罵人的話有直接關係,造反派的一派罵對手另一派的話是這樣:你們這幫揍,當初應該把X甩牆上喂蠅子……捱罵的這夥造反派認為挨這樣的罵簡直是奇恥大辱難以容忍……火藥槍,棍棒,鎬柄…一

  • 8 # 順順順然

    懷有惡毒用意的語言算罵人吧。同樣的話有人認為是粗暴,有人認為是事實;就要看對方有沒有受到影響,有沒有受到難以承受的傷害?

    有時候出於情緒義憤的發洩,真情表露時語言衝動,建立在個人事實認知基礎上的罵人語言;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如果無中生有,惡意誹謗他人的罵人語言,給對方造成難以挽回的傷害;那麼這樣的「誹謗汙辱他人」罵人語言則是犯法的。

    罵人是一種不動手的軟暴力,有時候會比動手的硬暴力傷害更大;犯法不犯法就看是不是惡意,是不是對他人造成嚴重的傷害?

  • 9 # 健護著

    我認為,罵人都是違法的。關鍵是什麼樣的語言算是罵人以及罵人達到什麼程度構成犯法。

    罵人,是惡語傷人,侮辱人格,突破道德底線,損人於心靈,痛不可遏,令眾人所恨、所斥、所忿。

    罵人不應當包括貶人。貶人是出於對他人的瞧不起,如“草包”、“飯包”、“無用”、“敗家”“要賬的”…這種瞧不起的語言,可能會引起他人心理情緒反應,這種反應,或是情緒低落,或是心理反感甚至是激怒,但不留下日後的心靈創傷。而對於那些具有上進心的人而言,此類的貶語反倒成為激勵其奮進向上的動力。

    至於罵人達到什麼程度構成犯法,敬請法學界朋友作出解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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