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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保證政府採購專案評審的專業性、公平性與規範性,中國政府採購專案評審是由評審專家來完成。這些評審專家是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選聘,以獨立身份參加政府採購評審,納入評審專家庫管理的人員。這些評審專家的勞務報酬是如何發放的呢?

    《政府採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對評審專家的勞務報酬發放有原則性規定,各省、區、直轄市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訂相應具體的勞務報酬發放管理辦法,明確具體的發放標準與相關規定。

    目前,在公共平臺可查詢到全國23個省區市勞務報酬發放標準與辦法。總體看,發放標準水平基本平衡,在劃分檔次、不同評標方法適用標準等方面有一些區別。

    (一)

    評審專家勞務報酬的發放範圍僅限於從財政部門評審專家庫隨機抽取的專家,採購人代表及其他採購工作人員不得領取勞務報酬。因採購人代表參加評審活動存在一定採購風險與責任,有的採購人代表與專案沒有直接關係,經常出現採購人無法派出代表的現象。為了提高採購人代表參與積極性,給採購人代表發放勞務報酬的情況以前比較常見,現在是嚴格禁止的。

    評審專家勞動報酬的支付主體是集中採購機構(集中採購專案)、採購人(分散採購專案),不得由社會採購代理機構支付。目前由社會代理機構支付專家勞動報酬的現象仍較普遍,這對保持評審專家的獨立性有一定影響,讓一些專家認為是拿了代理機構的錢,應該聽代理機構的話,讓採購評審“變了味”。

    評審專家評審時間的計算,一般是從評審專家到達評審地點簽字報到開始,以評審專家在評審報告上簽字為結束時間。

    評審專家未完成評審工作擅自離開評審現場,或者在評審活動中有違法違規行為的,不得獲取勞務報酬。

    (二)

    透過9個省市的勞動報酬標準分析來看,天津、湖北、四川、青海的發放標準偏低,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等經濟發達地區發放標準較高,參加評審活動4小時發放標準在300-500元,8小時基本上是1000元封頂了。

    對於超過8小時的評審專案,北京是按4個小時(不足4小時按4個小時計算)500元發放,天津、江蘇、四川、重慶、青海是每增加1小時發放100元,浙江省每增加1小時發放200元。

    對於非評審專家自身原因(因迴避關係、專案取消或延期)不能開展評審工作的,湖北、天津、青海按照每人100元標準支付補助,其他省市按200元標準補助。

    在規定按評審時間發放勞動報酬方式的同時,浙江、江蘇同時按採購方式、評審內容進一步細分,顯得更為合理。浙江省規定,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單一來源、詢價專案半天(3小時)500元/人,超過半天的,每超過1小時增加100元/人。論證、複議、履約驗收等專案:2小時以內的,300元/人,超過2小時的,每超過1小時增加100元/人。並且規定擔任評審小組組長的專家增發100元/人,體現了評審小組組長的責任與待遇相掛勾的原則。

    對於外地評審專家的交通費、住宿費等費用補助,北京、湖北、浙江規定可參照採購人執行的差旅費管理辦法相應標準給予補助,其他省市未進行明確規定。

    由此可以看出,各省市區的勞動報酬發放標準主要根據當地經濟狀況與專案管理特點進行規定,政策執行口徑相對統一。但與培訓講課費比起來,評審專家勞動報酬發放標準還是偏低。目前,黨政機關舉辦培訓班,副高階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授課半天的講課費可發到2000元。

    (三)

    目前,評審專家的勞動報酬發放主要採取銀行轉賬方式,這也是財政資金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後的必然要求。在專家勞動報酬發放時必須要提供評審專家簽到表、評審專家勞務報酬發放表(專家簽字)等資料。

    除北京市明確規定勞務報酬為稅後報酬,稅款由採購人、集中採購機構依法代扣代繳外,其他省區市均沒有作出相應要求,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問題還需要進一步加強規範。

    評審專家勞動報酬看起來事小,其實事關重大,勞動報酬發放體現了採購人對評審專家工作的認何,責任的託付。評審專家必須要從有利於提高專案採購效率、效果的立場出發,依法依規履行職責。財政部門在加強評審專家考核評價,解決“專家不專”等問題的同時,應適當提高評審專家的勞動報酬標準,體現專業人員的勞動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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