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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史論縱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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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楊朱學派
儒家提倡強民,支援人民擁有兵器——藏兵於民。法家提倡弱民,禁止人民擁有兵器。
秦統一天下後,收天下之兵於咸陽。鑄十二金人。
陳勝吳廣起義時,由於民間無兵器,只有揭竿而起。禁止人民擁有兵器的秦朝卻成為最短命的王朝。
自漢代開始,統治者並未採用儒家思想,支援人民擁有兵器。而是採用黃老學派主張,允許人民擁有刀槍劍戟、斧鉞鉤叉、弓弩。卻禁止擁有盔甲。
私藏盔甲,等同於謀反。
兩軍對陣時,己方進攻衝鋒,對方防守。面對箭雨,己方部隊有盔甲,衝到對方陣前時,95%的軍隊依然能戰鬥。若己方部隊無盔甲,衝到對方陣前時,95%已經陣亡。
是否披甲,對戰爭的勝負起決定性作用。
以大唐為例:
若一萬士兵騎馬,馬不披甲,人披甲。此為步兵。馬只是代步工具,把士兵運到前線,士兵下馬作戰。
若一萬士兵騎馬,人馬皆披甲。這才是大唐的騎兵。
下面發幾張《長安十二時辰》的盔甲圖片。
古代對冷兵器的管制絕對比現在還要嚴格,按照我的理解,中國古代最大一次刀具管制是在秦朝時期,據說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將天下的兵器都收集起來,打造了十二個銅人,連做武器的原材料都不讓流通了,你還打造什麼武器。
在古代戰爭結束後,一般都是“刀槍入庫,馬放南山”,禁止武器流通,歷朝歷代都對兵器和甲冑有著嚴格的管控。
其中,管控最嚴格的兩件裝備,一個是弓弩,另一個就是甲冑了,禁止私藏弓弩是可以理解的,畢竟這個玩意殺傷力大,是古代重要的輸出型武器,那甲冑算怎麼回事,甲冑又不能用來殺人。
然而,大家可能想象不到的是,在古代私藏甲冑比私藏弓弩還要嚴重,從宋代到清代的法律都秉承“一甲頂三弩,三甲進地府”的原則,就是說藏三副盔甲就夠判死刑的了。
平定七國之亂的漢朝大將周亞夫,以治軍嚴謹為人稱道,戰功赫赫,是對漢朝做出過巨大貢獻的一位將領,然而周亞夫晚年卻十分悽慘,在周亞夫快要去世的時候,他的兒子認為自己的父親生前是大將軍,為了表示孝順,想要打造五百甲盾,作為周亞夫的陪葬品。
後來這件事情被人告發,景帝派廷尉去審問周亞夫是不是要造反,周亞夫辯解說,這都是喪葬品,不是造反的,結果廷尉給出的審判結果是,周亞夫想要到陰間去造反。在這樣的侮辱下,周亞夫氣的絕食五天吐血而亡。
其實中國古代有明文規定:民間百姓不可以在家裡放置甲冑,私藏甲冑比兵器還要嚴重的,可能會有牢獄之災,更嚴重的還可能會被判死刑。由此可見,甲冑在古代是一個比兵器還要敏感的違禁物品。
導致這種情況出現的原因主要是古代的戰場很危險,將士在戰場上的死亡率很高,所以為了自身的安全,一定要穿上堅固的鎧甲來防禦敵人,但是古代的鎧甲比兵器製造成本更高,因此,只有少量精銳才能夠穿戴盔甲,站在前排打仗。
雖然用刀劍可以攻擊敵人,但是如果沒有鎧甲,很容易被敵軍刺傷,所以鎧甲遠比刀劍要有用。這些重灌步兵,其實就相當於現在戰爭中的坦克,是戰場上具有殺傷力的武器。
我們看到的電視劇上演了很多戰爭的場景,而電視劇裡的英雄人物僅僅憑藉著身上的佩刀便所向披靡,天下無敵,其實這樣是不科學的。在真實的戰場上,主帥和將領都是要穿著厚厚的鎧甲,頭部也遮的嚴嚴實實。
如果在古代要想殺死一個身穿鎧甲的人是很困難的,畢竟鎧甲是為了上戰場而保護將士們的人身安全的,一定會十分堅硬。雖然將士們的刀槍等武器很鋒利,但是普通的刀劍會很難將鎧甲刺透的。
在中國古代看起來聲勢浩大的造反群眾,往往最後會被人數少但是勝在精的官兵制服,其中一個最關鍵的因素,便是這些叛軍沒有高質量的鎧甲。
而官兵既有朝廷下發的武器,還有十分堅硬的鎧甲,所以普通百姓往往打不過官兵,而被鎮壓住。
在古代,如果有人造反,那麼首先負責鎮壓造反的官兵,會先將他們的器械沒收,然後再將他們關押起來。
鎧甲在古代的作用很大,統治者才會嚴格地監控是否人們私藏甲冑。並且,普通百姓家裡會有菜刀等日常生活用品,還有民間還有耕地用的鋒利的鋤頭,鐵鍬等,如果把這些生活用品也沒收的話,百姓便不能正常生活,這對百姓來說實在是太過分了。
在古代以打鐵為生的人,都是要登記在冊的進行管理,一旦打仗,這些人作為特殊人員,會最先被徵用。
但是在和平年代,朝廷不能徹底禁止打鐵的,這樣無異於阻礙社會生產力的進步,假如老百姓不能鐵製農具來耕種,那必然餓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就會造反。
正因為如此,這樣當時的統治者便沒有禁止百姓使用武器。
所以如果百姓家裡有刀槍的話,可以解釋為練習功夫用來強身健體或者自保,但是如果普通百姓家裡有一套鎧甲,就很難有正常的解釋。所以這個時候統治者就會認為他們要造反,不然為什麼家裡會有甲冑這個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