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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證券行業再迎利好!

      1月18日,中國銀行(601988,診股)(03988)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簡稱“交易商協會”)釋出關於承銷類會員(證券公司類)參與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業務市場評價結果的公告,有6家券商獲得開展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業務資格,這是8年來對券商參與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資格的首次擴容。

      有頭部券商債券承銷人士向券商中國記者表示,過去8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主承銷商中,只有12家券商。近期監管釋放不斷利好,除了擴容6家券商作為主承銷商外,上月亦明確5家券商可作為該類債務融資工具的獨立承銷商,這對券業均構成利好訊號。

      新增6家券商開展主承銷資格

      去年11月27日,交易商協會啟動承銷類會員(證券公司類)參與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業務市場評價工作。截至2020年12月4日,共有15家證券公司類會員提交參評材料。

      據交易商協會發布的市場評價結果公告,本次獲得開展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承銷資格的券商分別是申萬宏源(000166,診股)(06806)證券、平安證券、興業證券(601377,診股)、東興證券(601198,診股)、長江證券(000783,診股)、中泰證券(600918,診股)。

      交易商協會要求,為加強業務規範,證券公司類主承銷商獲得主承銷業務資格後,須與具備獨立主承能力的機構聯合開展主承銷業務,結構化和權益類債務融資工具品種除外。開展主承銷業務滿一年後,證券公司主承銷商具備相應業務能力的,可獨立開展所有債務融資工具品種的主承銷業務。

      根據交易商協會的規定,證券公司類主承銷商應按照相關規定,設立主承銷業務相關部門,配備專職主承銷業務人員,建立健全主承銷業務操作規程、風險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規範開展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業務。

      打破了8年來的固化局面

      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主要包括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和超級短期融資券等型別,是最重要的信用債品種之一。

      一直以來,銀行間市場是一個絕對以銀行為主導的市場。在2005年,中信證券(600030,診股)(06030)、中金公司(601995,診股)(03908)2家券商經銀行間市場成員評議推薦、人民銀行認可後,獲得了主承銷商資質。2012年11月,交易商協會啟動證券公司類會員參與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業務市場評價工作,中信建投(601066,診股)證券(06066)、國泰君安(601211,診股)(02611)、招商證券(600999,診股)(06099)、銀河證券、東方證券(600958,診股)(03958)、光大證券(601788,診股)(06178)、廣發證券(000776,診股)(01776)、海通證券(600837,診股)(06837)、華泰證券(601688,診股)、國信證券(002736,診股)獲批,主承銷商資格進一步向券商開放。

      當時就有聲音認為,未來會有更多券商成為債務融資工具的主承銷商,這是債務融資工具管理市場化、參與機構多元化邁出的重要一步,銀行主導局面將被打破。

      不過8年多來,交易商協會並未進一步擴容券商參與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主承銷商資格。2020年末,交易商協會官網公佈資訊顯示,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承銷機構主承銷商共68家,其中12家為證券公司。

      上述券商債券承銷人士表示,對證券行業來說,新增6家券商作為主承銷商,行業競爭會有所加劇,但銀行間市場是一個絕對以銀行為主導的市場,券商的整體份額並不高,因此對銀行間市場的衝擊不大。該人士認為,8年多來第一次對券商牌照的擴容,對券商來說是一個利好訊號。

      上月明確5家券商可擔任獨立承銷商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的債券承銷方面的利好政策不止於此。

      就在上月18日,交易商協會向券商釋出了《關於證券公司主承銷商獨立開展主承銷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顯示,中金公司、光大證券、中信建投證券、華泰證券、國信證券5家券商,經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調查評估後,可獨立開展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業務。

      這意味著,擁有獨立主承資格的券商可在銀行間市場獨立承銷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專案,無需和銀行合作擔任聯席主承銷商。

      券商首次以獨立主承銷商角色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有業內人士解讀認為,這是債券市場構建互聯互通的又一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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