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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胡老師000

    按照家庭的規模劃分的家庭結構有:   核心家庭:由一對父母和未成年子女組成的家庭   擴充套件家庭:分為主幹家庭和擴大/聯合家庭 快樂的家庭(18張)  主幹家庭:由一對父母和一對已婚子女(或者再加其他親屬)組成的家庭   擴大/聯合家庭:由一對父母和多對已婚子女(或者再加其他親屬)組成的家庭   擴大家庭曾經是華人的夢想,人們常常用"子孫滿堂"來表述長輩的成功與幸福。有人指出,中國傳統社會是以大家庭為主其實是一種誤解。人們確實是以大家庭為理想,但並未普遍存在過所謂的大家庭。事實上,所謂的大家庭主要存在於世族門閥之中,而且這樣的人畢竟是少數;絕大多數庶民是以核心家庭或者主幹家庭為主的小家庭,擴大家庭式的大家庭並不存在。   這是對傳統家庭的理解,現代的家庭模式已經遠遠超出簡單的三分法,並正向更加多元的方向發展。   非傳統家庭結構:   1、 單親家庭:由單身父親或母親養育未成年子女的家庭;   2、 單身家庭:人們到了結婚的年齡不結婚或離婚以後不再婚而是一個人生活的家庭;   3、 重組家庭:夫妻一方再婚或者雙方再婚組成的家庭;   4、 丁克家庭:雙倍收入、有生育能力但不要孩子、浪漫自由、享受人生的家庭;   5、 空巢家庭:只有老兩口生活的家庭。   其他家庭結構:   斷代/跨代家庭、無父母的未婚子女共同居住、以及由實體婚姻產生的其他多人共居組合形式。 1.主要功能   w 社會化功能(即教育和撫養兒童,使之適應社會)   家庭從很多方面講,都是很適合承擔社會化任務。它是一個親密的小群體,父母通常都很積極,對孩子有感情,有動力。孩子常常在依賴下,將父母看做是權威。可是,父母很少經過明確訓練來對孩子社會化,家庭並不總能很有效果、有效率地完成這一功能。越來越多的學校和專業機構擔負起這方面的責任。   在一些國家,人們曾經嘗試過各種各樣代替家庭進行兒童社會化的方式,比如在早年的前蘇聯,引入過集體養育孩子的新模式,在以色列,探索過用集體農莊代替家庭的試驗,然而這些嘗試都以失敗告終。   w 情感和陪伴功能 核心功能   在現代社會,對成人和孩子來說,家庭是情感陪伴的主要源泉。對兒童來說,缺少父母的關愛會導致智力、感情、行為等方面的成長都受到傷害。對成人來說,雖不會因缺愛而死,但也需要感情的關懷。   從目前現狀來說,家庭規模日趨小,新婚夫婦日趨單獨居住,而人們又很少能從家庭以外獲得友誼和支援,迫使家庭成員在情感和陪伴上彼此深深依賴,提供情感和陪伴已成為現代家庭的核心功能。   w 性規則   對社會來說,性關係到懷孕,不是個人的事,所以在一般的社會里,強烈提倡合法生育和性規範的制度化,為的是使兒童能夠得到良好的照顧,和平穩的代際過渡。   目前的現狀是相對於以前在性方面對男女的雙重標準,女性的性自由提高了;此外人們更能容忍婚外性生活了。但由此產生的是,有的人不願意結婚了,有的人結婚了也不一定和配偶在一起了,使得配偶間的感情和陪伴關係的穩定性減弱了。   w 經濟合作   對以前的,或者鄉土氣息濃厚的農村家庭來說,家庭通常是一個生產的主要單位。而在現代社會,隨著工業化、資訊化、城市化、現代化的發展,家庭的主要經濟功能由生產轉變成了消費,如汽車、房屋、電器的購買等等。

  • 2 # pietr49411

    1.核心家庭:是指由已婚夫婦和未婚子女或收養子女兩代組成的家庭。核心家庭已成為中國主要的家庭型別。核心家庭的特點是人數少、結構簡單,家庭內只有一個權力和活動中心,家庭成員間容易溝通、相處。

    2.主幹家庭:又稱直系家庭。主幹家庭是指由父母、有孩子的已婚子女三代人所組成的家庭。在中國,主幹家庭曾為主要家庭型別,但隨著社會的發展,此家庭型別已不再占主導地位。主幹家庭特點是家庭內不僅有一個主要的權力和活動中心,還有一個權力和活動的次中心存在。

    3.聯合家庭:指包括父母、已婚子女、未婚子女、孫子女、曾孫子女等幾代居住在一起的家庭。聯合家庭的特點是人數多、結構複雜,家庭記憶體在一個主要的權力和活動中心,幾個權力和活動的次中心。

    5.重組家庭:指夫婦雙方至少有一人已經歷過一次婚姻,並可有一個或多個前次婚姻的子女及夫婦重組的共同子女。重組家庭的特點是人數相對較多、結構複雜。

    6.丁克家庭:是指由夫婦兩人組成的無子女家庭。目前,丁克家庭的數量在中國逐漸增多。丁克家庭的特點是人數少、結構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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