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組織體系 總指揮:礦長 副總指揮:總工程師 黨委書記 生產副礦長 安全副礦長 機電副礦長 礦長助理 成員: 採掘副總 機電副總 排程主任 地測部主任 技術部主任 通風隊長 機電隊長 安監站長 救護隊隊長 裝置管理部主任 綜合辦主管 經營管理部主管 各採掘隊長 應急指揮部下設技術方案組、搶救實施組、供風供電通訊組、後勤保障組、安全監督協調組等五個救援小組和一個應急救援辦公室,簡稱礦應急辦(設定在礦排程室),由礦排程主任兼任應急辦主任。
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1)發生事故時,釋出、解除應急救援命令、訊號。 (2)會審、決策救援方案和措施,指揮救援工作。 (3)向上級部門通報事故情況。 (4)必要時向各有關單位發出緊急救援請求。 (5)負責事故調查、總結。 (6)負責組織應急預案演練。 (7)保證應急救援費用正常投入,救災物資儲備充足。 總指揮職責 (1)是事故應急救援的第一指揮,按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發生事故進行應急救援時,釋出、解除應急救援命令、訊號。 (3)決策救援方案和措施。 (4)審查向上級彙報材料和對外報道材料。 (5)下達救援任務和命令,調集救援力量和物資。 (6)組織事故調查、總結經驗教訓,向上級彙報。 (7)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2.3副總指揮職責 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制訂具體營救遇難人員及應急救援的作戰方案和行動計劃,協調、組織和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的資源、裝置,全力支援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安全及時完成總指揮下達的任務。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組織體系 總指揮:礦長 副總指揮:總工程師 黨委書記 生產副礦長 安全副礦長 機電副礦長 礦長助理 成員: 採掘副總 機電副總 排程主任 地測部主任 技術部主任 通風隊長 機電隊長 安監站長 救護隊隊長 裝置管理部主任 綜合辦主管 經營管理部主管 各採掘隊長 應急指揮部下設技術方案組、搶救實施組、供風供電通訊組、後勤保障組、安全監督協調組等五個救援小組和一個應急救援辦公室,簡稱礦應急辦(設定在礦排程室),由礦排程主任兼任應急辦主任。
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1)發生事故時,釋出、解除應急救援命令、訊號。 (2)會審、決策救援方案和措施,指揮救援工作。 (3)向上級部門通報事故情況。 (4)必要時向各有關單位發出緊急救援請求。 (5)負責事故調查、總結。 (6)負責組織應急預案演練。 (7)保證應急救援費用正常投入,救災物資儲備充足。 總指揮職責 (1)是事故應急救援的第一指揮,按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發生事故進行應急救援時,釋出、解除應急救援命令、訊號。 (3)決策救援方案和措施。 (4)審查向上級彙報材料和對外報道材料。 (5)下達救援任務和命令,調集救援力量和物資。 (6)組織事故調查、總結經驗教訓,向上級彙報。 (7)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2.3副總指揮職責 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制訂具體營救遇難人員及應急救援的作戰方案和行動計劃,協調、組織和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的資源、裝置,全力支援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安全及時完成總指揮下達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