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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實灬諾

    案件大致經過

    2020年8月份,杭州女子小雪(化名)在網路上結識了柳州男子邱某,兩人聊的很是投緣。

    受邱某邀約,8月14日,小雪依照邱某的指引來到柳江區穿山鎮一家酒店見面。

    邱某離開後,小雪報警,警方當天將邱某抓捕歸案。

    近日,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邱某使用脅迫的手段,當場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綜合全案判處邱某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2000元。責令邱某退賠小雪的經濟損失1700餘元。

    遠赴千里之外,只因想佔便宜

    小雪之所以在結識邱某沒多久就從杭州趕往廣西柳州和邱某會面,可不是人們常說的投緣,一見鍾情之類的,而是源於邱某的承諾。

    而見面後雙方發生爭執,邱某對小雪實施各種違法行為,就是源於邱某背棄了許下的承諾。

    邱某自不必說,本身就沒安好心,利用花言巧語欺騙他人而已。

    但是受害人小雪,就因為一個陌生網友願意提供遊玩開銷就敢去,不得不說她的心中還是有佔便宜的心理存在的。

    每個人都有缺點,有缺點並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的弱點被壞人盯上並加以利用,小雪的缺點就是想要佔便宜,沒想到卻被人“佔了便宜”。

    網友約見面靠不靠譜因人而異

    凡事沒有絕對,透過網路認識,然後深入瞭解,最後見面甚至最終走入婚姻殿堂的事情並非沒有。

    不能一味肯定或否定網友,畢竟網路中和現實中一樣,有好人也有壞人,關鍵在於自己如何分辨。

    如果沒有長時間的接觸,最好不要輕易約見網友,特別對於女性來說。

    騙子或者不法分子,一般情況不會把時間花在一個人身上很久,因為他們動機不純,一旦感覺無法得逞,就會轉移目標。

    所以,和網友約見面,要有時間積累作為基本前提,這樣遇到壞人的機率會相對低一些。

    另外,最好是在公共場合見面,儘量不要在不熟悉的情況下獨處。

    還有就是不要抱有貪便宜的心理赴約,往往貪便宜的潛臺詞就是吃大虧。

    本案中的小雪,若不是貪那點遊玩費用,可能就不會遠赴柳州,也就不會有後邊那些事。

    每個人都像一個雞蛋,只要我們身上沒縫,任何蒼蠅@都奈何不了我們。

  • 2 # 烏魯木齊的小柴

    見網友這事,估計很多朋友都幹過,真心話,儘量少見網友,見網友這種事真的不靠譜,身邊看到被騙財騙色的太多,特別是女性同胞,奉勸你一句,約見網友有風險,網路約會需謹慎。

    給大家分享一個發生在身邊的真實故事吧!

    我的一個遠房親戚,表妹素素(化名)今年21歲,在某個技術學院的上學,喜歡上網聊天,前段時間在上網的時候添加了一個同城好友,兩人認識才一個多星期,就聊的特別火熱,在週末的時候,約好了見面,早上表妹精心打扮了一番,就和網友約會去了,兩人見面後,先一起吃了個小火鍋,就商量著去哪玩呢,結果男網友提出外面太冷,到附近小賓館開個房,一起上網聊聊天吧!表妹第一次見網友,也不好意思反對,就去了樓上的小賓館,登記了個標準間,裡面有電視,電腦,可以上網,相約一起上網。

    誰曾想男網友開始還老實,兩人坐在一起上網呢!慢慢的開始動手動腳的,摟她抱她,表妹開始推脫,結果越推越近,在表妹的哭喊聲中,該發生的全部都發生了,第一次見網友,就發生了這樣的事,最後兩人在賓館待了一整天,到了晚上才回到了學校,表妹想起了白天發生的事,偷偷的摸了一把眼淚,沒敢告訴任何人,只是把苦水吞到肚子裡了!害怕被騷擾,就直接把男網友拉黑了,但是自己也失去了最寶貴的東西,後悔晚矣。心疼表妹啊!年紀輕輕見什麼網友啊。

    最後說一句:女生見網友這事很不靠譜,萬一被別人拍照,劫財劫色就不好了,吃虧的是自己,所以儘量不要去嘗試。
  • 3 # 以志向為名

    網友見面靠不靠譜這個問題其實是無解的。

    首先,你見網友的目的是什麼?如果單純的交朋友,那麼白天見面晚上回家不喝酒只聊天,在公眾場合,不要在私密場合不會有危險。

    其次,你想從網友身上得到什麼?網友網友就是網上的朋友,見面了就不叫網上的朋友了。既然是網上的朋友,那麼和現實就有區別。網際網路發展這麼迅速,網上的騙子這麼多,難道這你都不知道嗎?

    第三,實話實說,但凡是想見網友的人絕大多數都是有歪心思的,平平淡淡才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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